小学招生划片的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5月27日下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初审了《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修订草案)》。记者从中获悉,福建省拟通过立法来要求教育部门公布小学招生划分片区的原则、依据和标准,并接受社会监督。
拟立法规范小学划片
“学校就在家门口,我却上不了学”、“同一小区的房子,却被划分到不同学校”……
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对修订草案进行初步审查后表示,经过调研,目前小学招生划片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群众意见较大,矛盾的焦点主要是教育部门划定小学招生区域的透明度不高,科学性、合理性受到家长们的质疑。
修订草案就在划定小学招生区域仅作出原则性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分布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状况,合理确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规模,划定招生范围,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为此建议修订草案增加条款: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遵循科学、合理、便民原则划定小学招生区域,并向社会公布划分的原则、依据和标准,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对于招生区域调整范围较大的,应当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社会各界代表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