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镜湖区小学招生办法出台
本报讯记者获悉,镜湖区小学招生办法近日出台。实行公办学校依据审定地址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办法,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公办学位;优先保障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学生就近入学;严禁择校。
镜湖区小学的招生对象为镜湖区户籍、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以及居住在镜湖区境内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镜湖区户籍学生在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免试就近入学。学生的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实际居住地相一致。确认实际居住地(家庭住址)以法定监护人户籍、房产证(全产权的房屋产权证等有效证件)地址为准。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一起的,以与学生实际居住在一起的父亲或母亲的户籍、房产证地址为准。作为入学房产其用途(性质)须为住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等非住房不能作为入学房产。
因特殊情况造成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分离的,按下列规定办理:1、已入住新购住房暂未办理房产证、户口已入的,凭购房合同及全额购房发票,在居住地就近入学。2、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书和原房产证等原始证明材料,按拆迁协议安置地址就近入学。3、镜湖区户籍租房的,由镜湖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学生父母需持户籍和镜湖区的居住证,向区教育局提出就学申请,按照居住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学,购买房屋且户籍迁入的安排就近入学。
严禁举行各种入学考试或测试,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以任何理由收取“择校费“、“借读费”,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等费用。
镜湖区2015小学招生工作日程:7月8日-10日,镜湖区教育局组织发放《义务教育登记表》,同时审核户口、房产证、居住证等其他房屋产权有效证明材料。发放地点设在大官山小学;7月-8月,镜湖区教育局汇总审核区境内适龄入学儿童的户口、房产证,确定区境内各小学招生计划及招生服务区域(招生地段)并公布;8月20日-21日,各小学向社会公布当年的服务区域(招生地段);8月22日-23日,各小学组织招生登记报名,报名时需交验户口、房产证、《义务教育登记表》、计划免疫证明;8月25日-26日,各小学发放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