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初中入学部分
32.本市毕业生,需要做些什么?
本市小学毕业生,直接通过电子学籍系统自动采集信息,学校会打印核对表,请家长核对信息并签字确认,后续按区县教委具体通知操作即可。
33.如果学生基本信息有误如何处理?
如家长确认下发的基础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系学校负责的相关老师,由老师进行确认,如果确认基础信息有误,老师会根据实际情况在系统中进行相应修改,并再次由学生家长签字确认。
34.回户口所在地和家庭实际居住地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回户口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入学的学生需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并由学校在统一平台中打印申请表,签字确认后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审核,由毕业学校发起申请,转出区县审核后,转入区县再进行审核。申请通过后数据将自动将信息变更到转入区县。
35.新进京的学生如何参加初中入学?
本市户籍新进京就读初中的学生持户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区县教委审核,非本市户籍新进京就读初中的学生持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就读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区县教委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相应区县初中入学。
四、其他
36.民办学校入学方式是什么?
民办学校入学由区县教委根据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具体入学方案。5月24日民办学校在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中完成跨区县招生工作,5月24日后民办学校将停止跨区县招生。跨区入学登记需经家长确认后方可生效。
37.寄宿制学校入学方式是什么?
寄宿制学校入学由区县教委根据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具体入学方案。5月24日寄宿制学校在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中完成跨区县招生工作,5月24日后寄宿制学校将停止跨区县招生。跨区入学登记需经家长确认后方可生效。
38.学校确认接收入学后,不到学校报到会有什么后果?
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新生因故不能按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注册又未办理延期注册手续的,由学校督促其入学,督促无效的由学生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责令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送学生入学。
39.不会使用电脑、没有电脑如何入学?
各区县会联合街道、社区、学校在适当的时间提供条件进行登记。
40.不符合“五证”要求的非京籍适龄儿童如何入学?
按照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下发的《关于做好无学籍流动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4〕32号)要求,学生在流入地必须先具备入学资格,入学后才能建立学籍;在不合格学校就读的,不能建立学籍;没有学籍回户籍地就读的,户籍地学校必须依法接收并建立学籍。也就是说,在北京未通过入学资格审核的,户籍所在地政府有责任接收回乡就读的学生并解决学籍问题。这从国家政策层面对适龄儿童回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提供了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