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育

2019年辽宁阜新幼儿园中小学高中暑假放假时间和开学时间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9 21:12:33

辽宁阜新幼儿园中小学高中暑假放假时间和开学时间通知

关于中小学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单位:
暑假将至,为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丰富多彩、健康活泼、愉快安全的暑假生活,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度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14]5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暑假工作做如下安排,请认真执行。
一、暑假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暑假时间从7月16日起至8月31日止,9月1日开学;普通高中学生暑假时间从7月26日起至8月31日止,9月1日开学;高三年级8月26日开学。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暑假时间从7月24日起至8月24日止,8月25日上班;普通高中教师暑假时间从7月27日起至8月24日止,8月25日上班。
职业学校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二、假前工作
1、大力开展教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要在假前集中开展以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开展以“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节水、节电、节粮”为主要内容的“三爱三节”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适当参加家务和社会公益性劳动,远离毒品,不接触淫秽、凶杀等不良的影视作品、书刊,不进网吧,不参加危害身心的游戏活动,抵制和反对封建迷信活动。
2、切实加强安全工作。要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注意预防火灾、食物中毒、煤气中毒、溺水、触电、雷击、交通事故等事件的发生。尤其针对防溺水方面要做重点安全教育,明确要求中小学生不准野浴。要集中开展一次防洪防汛知识教育,确保汛期师生安全。暑假期间,要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建立领导值班制度,做好防汛、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的安全巡查工作,如发生重大事件,按规定及时、准确地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3、认真安排好假前的教学、复习、考试等工作。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课程计划结束课程,确保学生正常上课时间,相关工作不得提前或延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要按照省、市要求做好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工作,按时上报相关数据,做好教学质量分析。要认真做好中小学生学期末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评定要公开、公平、公正,评定结果要在班级和学校公示。要做好毕业证书发放工作。
4、严禁炒作中、高考成绩。各高中、初中学校严禁炒作中考、高考成绩及所谓的“高考状元”、“中考状元”。各中小学不得对学生的考试成绩公开排队,更不得以学生的成绩作为评优、评先的唯一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违规的学校及有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三、假期活动
1、各中小学要安排时间组织全体教职工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辽委发[2010]18号)等相关文件,提升广大教师理论水平和素养,为全面提高我市中小学教育质量打下坚实基础。
2、做好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工作总结,对实验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推进教学改革工作打好基础。要利用假期有计划安排教师培训和学习,更新培训观念,创新培训模式,使广大教师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教育理念,提升专业精神、专业技能,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省教育厅已经组织省内优秀教师录制1035节义务教育精品课例,并上传至辽宁省基础教育与教师教育网和辽宁省基础教育资源网,各县区教育行政、教研等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真做好宣传、师资培训、应用研究等工作。
3、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各学校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和上新课;严禁学校、教师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严禁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教师不得接受任何校外民办教育机构的聘任进行补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市政府、市教育局文件精神,认真查处假期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违背教育规律、危害学生身心健康、扰乱教学秩序的行为,对违者要从严查处,决不能姑息迁就。
4、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学生开展科普知识学习,开展小发明、小创造、科技制作、科学实验等活动;组织学生阅读和欣赏小说、影视、音乐、舞蹈、戏剧等中外优秀文艺作品;组织开展绘画、书法、工艺制作以及集邮、摄影等兴趣、爱好活动;开展多种多样的体育锻炼和竞赛活动,要积极采取措施,为学生参加各种有益活动创造条件。
暑假期间,学校的图书馆(室)、实验室、计算机室及各种文体活动场地、设施设备要有计划地向学生开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领导要与社区、当地博物馆、文化宫等部门沟通协调,使这些场所对中小学生免费或减费开放。
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经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由学校领导和教师带队,同时要制定周密的安全预案,开展好安全教育。严禁学校组织带有商业性质的各种活动,严禁在职教师擅自组织或有偿参与有本班、本校学生参加的各种出游活动。对未经批准擅自安排集体活动而引发校方责任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参与暑期赴实践基地开展实践活动的学校,要加强活动的组织管理,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取得家长的支持与配合;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确保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5、各中小学要与学生家长沟通做好暑假期间学生的监管和教育。指导家长科学有序地安排子女假期生活,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减轻过重的学习负担,指导家长不要盲目让子女参加社会上各种补课班辅导,要在保证子女健康成长、提高素质上下功夫。
6、要严格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参与组织或介绍未成年学生非法外出打工,坚持抵制社会上各类针对在校未成年学生非法外出打工行为,尤其要警惕和抵制企业、中介机构在假期以社会“实践”、“实习”为名组织学生非法打工行为。要重视和安排好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和残疾学生的暑假生活,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认真解决他们在暑假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
7、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还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继续实施家访制度,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利用假期组织教师走访学生家庭,利用网络与学生联系,熟悉每一个学生的学习和家庭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有辍学倾向学生工作,特别关注“留守儿童”,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2)利用暑假时间,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区和基础教育强县区建设工程,确保度政府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3)做好中招录取工作,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学校要组织、协助完成好今年初中升学的整体工作,确保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如期完成。
(4)做好初中和小学均衡分班工作。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要认真研读有关文件精神,做好秋季新一年级分班工作。
(5)开学前,各中小学校要集中对学校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建筑、设施安全,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学习环境。

阜新市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山东湖南黑龙江三起中小学生溺亡事故的紧急通报》。通报指出,同一天中16名学生溺水死亡,令人十分痛心。通报要求立即开展全面排查。

1.立即召开专门会议。通报近期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对进一步做好防止学生溺水工作进行部署。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召开会议要覆盖所有地市、区县和每一所中小学校;每一所学校要开会传达会议精神到每一个老师、每一名学生及其家长。

2.立即组织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告知家长必须承担起监护人责任,切实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特别要提醒、督促家长在暑期、节假日、周末和放学后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坚决避免溺水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3.立即开展全面排查。细化检查内容,突出检查重点,及时整改隐患,防止溺水事故。6月20日前将贯彻落实和检查整改的情况报教育部。

阜新市少工委同时要求全市少先队各级组织对所有少先队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活动。教育所有少先队员养成自我保护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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