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区教育行政部门、小学要充分尊重学生家长的选择,保障小学毕业生依法依规升入初中学校就读的权益。各初中学校要妥善保管好小学毕业生的报名材料,不得招收无报名材料的小学毕业生。
3.已被青岛实验初中、青岛三十七中、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以及初中学校录取的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不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
4.小学升初中报名及录取工作全面实行网上操作。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将小学升初中志愿填报、跨区(片)调拨申请及安排、《报名单》打印、特长生报名及录取、民办学校报名及录取、整体调拨录取等全部实行网上操作。电脑派位结束后,派位结果要及时上传网上录取系统。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充分发挥小学升初中网上录取系统的功能,加强对各学校普通班、特长生等招生计划的调控管理。要按照市教育局统一安排,按时完成有关网上录取工作,确保网上录取信息准确、完整。
青岛市北区2018年小学招生入学政策
一、户籍内儿童入学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2018年小学入学政策年龄应为6周岁(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各类残疾儿童入学政策年龄为7-9周岁(最终入学政策年龄以青岛市教育局发布的2018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收入学工作通知为准。)
凡在市北区有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同时持两种证件报名入学。两种证件包括: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包括法定监护人)同户、同住的户籍本(卡),以及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产权证(100%产权)、房单或其他有效凭证。除此之外,家长还需提供出生证、幼儿健康手册等报名材料。
公办小学新生入学一律实行划片就近入学。
二、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
2018年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在市北区入学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父母至少一方有在市北区满一年以上(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且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含用人单位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验印的《青岛市单位招用外来劳动者和本市非城镇户口劳动者花名册》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并附缴税证明满一年以上;
二是,父母至少一方有在市北区满一年以上(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且在有效期内的正式租房合同(由房产交易中心验印的)《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拥有市北区自有住所房产证(100%产权);
三是,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满一年以上(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且在有效期内的市北公安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市北区居住证”;
同时符合我市规定的入学政策年龄,提供父或母与子女同户的户籍本。
市北区教育局按照统一报名、统一安排接收学校、统一安置学生的原则,妥善安排好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
备注
1、社会保险参保必须是用工单位缴纳;
2、自有住房或租赁租房用途必须为住宅性质,且根据国家《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30日内应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以备案证明登记日为准;
3、根据国务院《居住证管理条例》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可以依照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居住证已发证时间为准,前后两证需连贯持续;
4、2018年市北区小学招生入学具体政策,最终以当年发布的招生公告为准。
2018年市南区公办小学入学条件
2018年公办普通小学入学政策年龄为6周岁U011年9月1曰至2012年8月31曰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