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导小组
- 纪检监察小组
三、考务小组
主考:贺优琳(校长)
副主考:赵雄杰(体艺处主任)、吴斌(主管招生工作)
考务负责人:程穗雄
工作人员:何丽娴、程穗雄、朱梓、王杨、万树芳、任小青、王辉霞、杨子、李玲燕
引导员:学生6人
录像监控:保卫室或科学
招生章程
一、招收专业及人数
1、音乐:声乐3人(只招女生)、器乐3人(琵琶2人、手风琴1人)
2、舞蹈:3人(体育舞蹈、街舞等娱乐性舞蹈不在招生范围内)。
二、招收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中山市有关招生政策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日常行为规范,品学兼优,德育考核良好以上。
3、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生活自理能力。
4、报考声乐的考生:身高不限,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嗓音条件好,要求通过社会考级十级(含十级),或参加市以上(含市级)教育系统举办的声乐比赛获一等奖。
5、报考器乐的考生:身高不限,有扎实的基本功,具备基本的歌唱条件。要求通过社会考级八级以上(含八级)。或参加市以上(含市级)教育系统举办的器乐比赛(个人奖项)获一等奖。
6、报考舞蹈的考生:身高150cm左右、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具备良好的舞蹈功底。中国舞要求通过社会考级六级以上(含六级),芭蕾舞四级以上(含四级)。或参加市以上(含市级)教育系统举办的舞蹈比赛(个人奖项)获一等奖。
三、初选时间及公布时间:
初选时间:3月31日9;00—11:30,14:30—17:00
初选公布时间:4月2日
初选入围人数按照不多于1:5、不少于3:1的比例发放报名表参加考试。
四、报名办法、时间及地点:
报名办法:初选通过后,各校统一上交《中山纪念中学艺术团招生报名表》到我校
报名时间:4月8日9;00—11:30,14:30—17:00
地点:中山纪念中学新艺术馆
联系人:王老师(18925383508),李老师(18925383528)
报名资料:报名表原件加盖学校公章,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社会考级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不接受任何培训机构的报名)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4月18日
地点:中山纪念中学新艺术馆
六、考试内容及要求
音乐类
考试内容 | 要求 | |
声 乐 | (1)演唱自选曲目2首 (2)听音模唱(单音、和声音程、和弦) (3)简谱视唱4首选择其中1首。 | ①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发音呼吸无疾病。 ②能准确地运用普通话演唱,能较好地表现歌曲情感、音准、节奏准确,旋律流畅。 |
器 乐 | (1)演奏自选作品2首(1首为乐曲1首为练习曲)。 (2)现场视奏曲目1段。 (3)演唱声乐作品1首。 | ①要有正确的演奏方法、姿势和状态。 ②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完整,基本功扎实。 ③有较好的视奏能力。 ④能准确地运用普通话演唱,能较好地表现歌曲情感、音准、节奏准确,旋律流畅 |
舞蹈类
考试内容 | 着装要求 | 考试用具 | |
一 | 身体条件的考察,包括五官相貌、体形体态、肌肉、骨骼、关节、柔韧性、弹跳等 | 盘头、不戴头饰、不化妆、穿体操服、白色裤袜,练功软鞋。 | 无 |
二 | 模仿:考察学生身体的协调性 | 盘头、不戴头饰、不化妆、穿体操服、白色裤袜,练功软鞋。 | 无 |
三 | 舞蹈表演剧目(2—3分钟)为艺术舞蹈,题材不限 | 有道具或有服饰要求(如大摆裙)的剧目可携带其表演 | 自备舞蹈伴奏带或CD光盘 |
七、考场安排及考生注意事项
1、考场安排
考场设在我校新艺术馆,一层为考生待考区,二层为考试区,考生进入待考区后进行点名抽签,然后按顺序由引导员带考生进入二层考试区。
2、考生注意事项
1)声乐、舞蹈考生8:15报到,8:30进入待考区后抽取考试号并签名确认,不得离开待考区,9:00考试。器乐考生:9:30分进入候场室,10:00抽签,10:30考试。
2)考生不得将通讯工具、电子用品等进入考场。
3)考生自带的演奏乐器可交由工作人员看管,不得在二层考试区内练声、调试乐器等。
4)考试时考生不得向评分员提供任何有关本人的身份信息,只可报抽签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