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2015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指南(仅适用于2015年小学一年级入学)
一、哪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
可以在湖里区申请积分入学?
2015年,年满6周岁(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出生)且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在湖里区申请积分入学:
(一)随迁子女父(母)近两年(含两年,2013年9月—2015年8月,下同)在厦门市连续暂住,且目前在湖里区暂住。
(二)随迁子女父(母)近两年在厦门市务工,且目前仍在厦门市务工。
(三)随迁子女父(母)最近三年(2012年9月—2015年8月)在厦缴交社会保险的年限累计达到两年(24个月,含24个月,补缴月份不纳入累计)以上,并且社保缴交单位应与务工单位一致。
(四)随迁子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或者虽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但已接受处理的。
二、在湖里区申请积分入学报名的时间和地点是什么?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分为以下三个时间段:
(一)预约登记阶段时间:2015年4月16日至4月30日。家长可通过电脑登陆“i厦门惠民平台”(网址:www.ixm.gov.cn)的“i教育-教育积分”栏目进行预约登记。
(二)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5年6月30日前,湖里区教育局将在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hledu.gov.cn)公布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请随迁子女家长及时关注网站的相关通知。
(三)填报志愿时间:2014年8月7日至8月8日。具体填报志愿的时间和地点将提前一周在区教育局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网站的相关通知。
逾期未进行网上预约登记、未到现场资格审核、未到现场填报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湖里区积分入学的资格。
三、2015年湖里区秋季小学招生的相关政策要在哪里可以查询到?
《湖里区2015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实施细则》、《湖里区2015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指南》均公布在湖里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hledu.gov.cn)的“招生专栏”中的“小学招生”栏目,请家长自行查看。日后有关招生的相关信息,我局也会在第一时间在湖里区教育局网站上公布,请家长及时关注湖里区教育局网站的最新通知。
四、孩子去年已经在老家就读一年级,今年还能参加湖里区的积分入学吗?
不可以。积分入学指的是6周岁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湖里区就读公民办小学一年级,已经取得小学学籍的学龄儿童、不足龄及超龄的儿童均不能申请。
五、已经在湖里区购房的也需要参加积分入学吗?
非岛内户籍在湖里区购置商品住房且父(母)拥有50%以上(不含50%)产权并已在国土房产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的随迁子女(以下简称购房户)均需参加积分入学预约登记。具体为两类:
(一)购房面积不符合我市购房落户条件的购房户:
如果符合积分入学条件可以参加积分入学。“购房”项得20分。若所购置的房产用途不是“住宅”的,即使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参加积分也不能获得20分的购房积分。
(二)购房面积符合我市购房落户条件的购房户:
需在4月16—30日在“i厦门”网络平台上先进行预约登记,通过系统审核并参加现场确认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但不一定能够统筹到购置房产所属片区的学校,统筹到哪个学校要根据学位情况而定。
特别提醒:符合落户条件但是未将户口迁入所购置房产的随迁子女,应尽快把户籍迁入房产所在地,按照户籍学生就读片区公办学校。
六、在湖里区参加积分入学,在其他区购买的房子可以加20分吗?
不可以。在湖里区参加积分入学,随迁子女父(母)必须在湖里区购置商品住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下同)并实际入住,且其父(母)所占房屋产权的比例合计超过50%(不含50%)的,得20分,拥有多套房产的仅按实际入住的一套计算。
七、在湖里区购房,但是产权证还没有办出来,可以加分吗?
在湖里区购置商品住房并实际入住的,如还未取得产权证,则须提供在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八、在湖里区购房后没有办理暂住证,近期才又开始办理的能参加积分入学吗?
在湖里区购置拥有50%以上(不含50%)产权商品住房的随迁子女父(母),若因办理暂住证年限不足而达不到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可凭借其本人(或配偶)在厦门购买房屋的登记备案时间与其办理暂住证的时间合并计算在厦暂住时间。满足近两年连续暂住的,可视为符合暂住时间的基本条件。
例如:王先生2008年9月到2013年8月连续在湖里区办理暂住证,2013年9月王先生在湖里区购置商品住房并在厦门土房局登记备案,2013年9月起没有再办理暂住证,合并计算后王先生的暂住年限为7年(5年暂住证时间+2年购房时间),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
九、有产权证,要参加积分入学,一定要办理暂住证吗?
需要办理暂住证,若没有办理的,请尽快去办理。
十、事实在湖里区连续暂住但是暂住证中间有间断,可以申请参加积分入学吗?
积分入学基本条件对暂住年限的规定要求是随迁子女父(母)应近两年在厦门市连续暂住,且目前在湖里区暂住。暂住期间近两年暂住证登记间断累计不能超过三个月,超出基本条件规定年限(两年)的部分可以非连续暂住,间断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积分。
十一、2015年湖里区积分入学的积分计算方法是怎么样的?
答:2015年湖里区积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积分项目 | 积分子项目 | 积分计算方法 |
基本分 30分 | 1.随迁子女父(母)近两年(含两年,即2013年9月-—2015年8月,下同)在厦门市连续暂住(中间间断不能超过3个月),且目前在湖里区暂住。 2.随迁子女父(母)近两年在厦门市务工,且目前仍在厦门市务工。 3.随迁子女父(母)最近三年(2012年9月—2015年8月)在厦缴交社会保险的年限累计达到两年(24个月,含24个月,补缴月份不纳入累计)以上,并且社保缴交单位应与务工单位一致。 4.随迁子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或者虽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但已接受处理的。 同时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得30分 | |
实际工作生活积分 70分 | 暂住年限 12分 | 随迁子女父(母)在厦门市暂住且务工超过积分入学基本条件规定的年限(两年)的,每多1年(按天累计,365天/年)得2分,以此累计,但本项总分不超过12分。 计算公式:2013年8月起向前累计的有效天数÷365×2分 |
参保情况 24分 | 随迁子女父(母)参加厦门市社会保险超过积分入学基本条件规定的年限(24个月)的,每多累计12个月得4分,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得分,以按时缴交的月份累计计算,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本项总分不超过24分。 计算公式:(2015年8月起向前累计的有效月数-24个月)÷12×4分 | |
购房情况 20分 | 随迁子女父(母)在湖里区购置商品住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下同)并实际入住,且其父(母)所占房屋产权的比例合计超过50%(不含50%)的,得20分,拥有多套房产的仅按实际入住的一套计算。 | |
务工暂住 情况 9分 | 随迁子女父(母)近两年(2013年9月-—2015年8月)暂住地与务工地均在湖里区的,得9分。 | |
计生情况 5分 | 符合计生政策得5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已接受处理的不得分)。 | |
附加分 10分 | 另一方累计 10分 | 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在厦门暂住、务工和参加社会保险的,一方可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另一方可作为附加方申请附加分:附加方在厦暂住且务工按每多一年得1分、参加社会保险按每满12个月得2分(以按时缴交的月份累计计算,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计算积分,附加分总分不超过10分。 计算公式:(暂住累计天数÷365×1分)+(缴交社保累计月数÷12×2分) |
特别提醒:2015年家长网上预约登记成功后,在相关要件提交完整并通过审核的情况下,系统能够自动帮助申请者算出积分,并且给出积分计算的明细,家长不仅能查到积分,还能看到“明细单”,一目了然,无需家长自己计算积分。
十二、在湖里区暂住但在其他区务工和缴交社保,可以加9分吗?
不可以加9分。但在其他区的务工和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可以纳入累计,计算积分。只有近两年(即从2013年9月至2015年8月)的暂住地和务工地都在湖里区,才可以加9分。
十三、如果和务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在湖里区,但是实际务工在湖里区也在湖里区暂住,能不能获得近两年暂住地与务工地均在湖里区的9分。
随迁子女父(母)近两年若实际在湖里区务工或营业的,但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上无法体现在湖里区的,须由务工单位或工商部门提供在湖里区务工或营业的证明,可获得9分。
比如:今年小王在湖里区暂住,且与厦门市A保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保安公司所在地为思明区。由于工作需要,小王被公司派驻到湖里区B商场上班,那么小王可提供劳动合同、A保安公司开具的小王被派驻到B商场上班的证明及B商场开具的小王确实在B商场上班的证明,这样小王就可以获得近两年暂住地与务工地均在湖里区的9分。
十四、在湖里区暂住的厦门市岛外户口的随迁子女,但没办理暂住证和在厦暂住人口信息查询表,怎么办?
岛外户籍的学龄儿童在湖里区入读小学一年级也需要参加积分入学。其暂住年限的认定分为两类:
(一)岛外户籍原住民
在湖里区暂住的岛外户籍原住民近两年的暂住情况应由其暂住地的社区居委会提供实际居住证明(拍照上传到报名系统)。其在厦暂住年限为其户口迁入的年限,由于其为岛外户籍原住民基本上暂住积分可以得12分满分。
(二)岛外购房入户居民
在湖里区暂住的岛外购房入户居民近两年的暂住情况应由其暂住地的社区居委会提供实际居住证明(拍照上传到报名系统)。其在厦暂住年限为其户口迁入的年限与其办理暂住证的时间合并计算。
十五、曾经停保一段时间,在补缴社保后可以报名吗?
积分入学基本条件规定随迁子女父(母)最近三年(2012年9月—2015年8月)在厦缴交社会保险的年限累计达到两年(24个月,含24个月,补缴月份不纳入累计)以上,超出基本条件规定年限(两年)的部分,可以非连续缴交,补缴月份不纳入累计。
十六、符合基本条件得了30分基本分后,近两年的暂住和社保还可以再累计到实际工作生活积分中的暂住和社保项目计算积分吗?
不可以。实际工作生活积分中的暂住和社保只累计超出基本条件规定年限(两年)的时间。
十七、夫妻两个都在厦门务工,两人都有缴交社保,配偶一方作为主申请方申请参加了积分入学,另一方的暂住证一直没有办理,他可以作为附加分方加附加分吗?
不可以,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在厦门暂住、务工和参加社会保险的,一方可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另一方可作为附加方申请附加分。附加分方需要同时满足在厦暂住、务工、缴交社保三个条件才可以加附加分,只缴交社保没有办理暂住证是不能加附加分的。
十八、怎样查询自己的积分和排名?如果对自己的积分有异议怎么反映?
随迁子女父(母)在4月16日—30日登陆i厦门平台进行网上预约登记,预约登记成功后系统自动为家长们计算出入学积分,如对积分有异议的可根据系统的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到相关部门进行积分复核。7月28日至7月30日,区教育局将在区教育局网站上公示经审核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的入学积分,家长可登陆区教育局网站查看;随迁子女家长如对积分计算有异议的可在8月1日前向区教育局等相关部门提出复核的申请,逾期不予受理。8月7日,区教育局公布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全区排名位次。
十九、请问今年积分入学需要提供哪些纸质的证明材料?
2015年为最大限度的减轻家长办理证明材料的负担,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尽可能的减少纸质证明材料的打印。
随迁子女父(母)的在厦暂住人口信息查询表、社保证明和从业证明均无需提供纸质证明材料,申请者只需在i厦门平台网上登记,通过身份认证,系统将自动提取暂住、务工和社保信息;
计划生育状况证明需到现暂住地居委会计生部门进行计生登记,办理计生登记需提供以下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含户口簿首页)、结婚证、暂住证(应在本社区内居住30日以上)、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及缴费发票(不符合政策生育的适龄儿童提供,决定书及发票金额一致)、户籍地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其余证明材料则需拍照上传到报名系统。现场资格审核时只需持随迁子女与父(母)亲同一户籍的户口簿(若随迁子女户口簿无法体现与父母关系的,还须提供随迁子女父母的结婚证等能说明亲子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即可。具体证明材料提交形式见附表。
二十、预约登记成功后怎么参加现场确认?所有的人都要去吗?
答:预约登记成功后家长应于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将在6月30日前在湖里区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为了方便家长,在申请成功后,系统会给每个申请人生成一个流水号,通过短信通知申请人现场确认的时间,避免家长在现场长时间排队等候。请家长注意查收短信。
在现场确认阶段,还将为在线申请手续完备的家长开通“绿色通道”,届时,家长只要持流水号到现场签字确认即可完成积分入学申请,省时、快捷。
所有预约登记的家长都必须根据流水号参加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十一、参加积分是否就能在公办学校就学吗?如果没被派上怎么办?
不一定,要根据积分位次、志愿填报和学位的情况进行电脑派位。积分高的派入公办小学的机会较大,积分较低的可能要派到民办学校或者派不到任何学校。没有被派到湖里区小学的随迁子女建议尽快回户籍所在地就学。
二十二、如果不符合积分入学的基本条件,想自己去报名民办学校怎么办?
2015年,我区继续采取积分入学的办法统筹民办学校学位安排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就学,如果您不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想要自己去民办学校报名,需在8月12日我区电脑派位结束后,民办学校在完成区教育局统筹招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招生计划后,如有空余学位,家长可于8月13日—17日到有空余学位的民办校报名。但是根据往年招生情况,在8月12日派位结束后,民办学校剩余的空余学位较少,仅能满足小部分已经办理“四证”,但未满两年的随迁子女的就读需求,建议家长如果不符合积分入学条件尽早联系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二十三、双胞胎能否捆绑派位?
参与电脑派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中的双胞胎、多胞胎可由家长提出申请,进行捆绑派位。
二十四、怎么进行网上预约登记?
答:申请人可于4月16日至4月30日期间登陆“i厦门惠民平台”(网址:www.ixm.gov.cn)的“i教育-教育积分”栏目进行预约登记。提醒大家,预约登记前,家长必须在“i厦门惠民平台”进行实名认证。实名认证不用等到预约登记平台开放才做,现在有时间就可以先做实名认证。
二十五、如何进行实名认证?
答:家长需登陆“i厦门”一站式惠民服务平台用手机号码进行注册,同时绑定银行帐号,申请高级认证。通过银行认证审核后会向您的银行卡中随机打入少量金额,该金额将作为验证码,完成注册。
二十六、怎么查询转入的金额?有没有时间限定?
答:银行卡有开通短信息通知的,可以在收到短信息后录入转入金额完成认证。银行卡没有办理短信息通知的,可以到ATM或者银行柜台查询后录入转入金额完成认证。未能及时查询转入金额的,可以待查询后,用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登陆“i厦门”,在“我的厦门”—“安全设置”里完成高级实名认证。
二十七、绑定银行帐号安全吗?
答:“i厦门”一站式惠民服务平台,是厦门市政府实名认证中心在基于网络实名身份认证的基础上,为市民提供的一站式惠民服务的平台。该平台的身份验证依托于银行金融网络的身份认证系统,安全级别较高,能够有效杜绝“冒名顶替”的情况,系统不保留注册者银行账号信息。
二十八、对提供虚假材料报名的怎么处理?
学校及报名点在接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报名时将会严格审核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若材料不实,取消参加积分入学电脑派位进入公办学校和在民办校就读免除学杂费、课本费、簿籍费的资格。此外,纪检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部门将依法追究提供虚假资料者的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如果提供虚假材料者是党员,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六十五条: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使用伪造的党和国家机关、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公文、证件、印章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二十九、还有问题怎么办?
入学政策咨询:湖里区教育局电话:5722657、5722668
计生问题咨询:湖里区计生局电话:5722194
社保问题咨询:湖里区人社局电话:5722022
暂住问题咨询:湖里公安分局电话:5727520
积分入学系统技术咨询:湖里区政务信息中心:5722869
电话服务时间:工作日
3月1日—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6月1日—8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湖里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hledu.gov.cn
附表:2015年湖里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
积分项目 | 证明材料 | 提交材料形式 | 材料提交地点 | 材料提交时间 | |
基础分 (30分) | 1.原籍户口簿。随迁子女与父(母)亲同一户籍的户口簿(若随迁子女户口簿无法体现与父母关系的,还须提供随迁子女父母的结婚证等能说明亲子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 预约登记:在i厦门平台网上登记即可,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 网上提交 | 4月16日—30日 (有异议的于5月份在网上自行申请复核,复核成功后信息会实时更新) | |
现场确认: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 | 现场确认地点届时将在湖里区教育局网站通知 | 现场确认时间届时将在湖里区教育局网站通知 | |||
2.随迁子女父(母)亲《在厦暂住人口信息查询表》。应表明家长已实际在厦门市居住满两年以上(中间间断时间累计不超过3个月)且目前在湖里区居住。 | 预约登记及现场确认时家长均无需要提供纸质材料,只需在i厦门平台网上登记,输入正确的身份信息即可,系统将自动提取暂住、务工和社保信息。 | 无需提交,在i厦门平台网上登记即可 | 4月16日—30日 (有异议的于5月份在网上自行申请复核,复核成功后信息会实时更新) | ||
3.随迁子女父(母)亲需提供能证明其父(母)在厦门市务工满两年以上(中间间断时间累计不超过3个月)且目前仍在厦门市务工的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 |||||
4.随迁子女父(母)须提供最近3年(2012年9月—2015年8月)在厦逐月按时缴交社会保险的年限累计达到2年(24个月)以上的证明。并且社保缴交单位应与务工单位一致。 | |||||
5.随迁子女是否符合国家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提供暂住地的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状况证明等材料。 | 持原居住地计生证明到现暂住地社区(村)进行计生登记 | 现暂住地社区(村) | 4月30日前 | ||
实际工作生活积分(70分) | 暂住年限12分 | 随迁子女父(母)亲的《在厦暂住人口信息查询表》。 | 在i厦门平台网上登记即可,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 无需提交,在i厦门平台网上登记即可 | 4月16日—30日 (有异议的于5月份在网上自行申请复核,复核成功后信息会实时更新) |
参保情况24分 | 随迁子女父(母)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证明。只累计按时缴交的月份,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 | ||||
购房情况20分 | 1.房屋产权证(还未取得产权证的提供在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产权所有人应为随迁子女的父(母)亲,且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含50%)。 2.暂住地居委会出具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实际居住证明。 3.若房屋产权证不是主申请人的,而是随迁子女父(母)另外一方的,需拍照上传结婚证。 | 预约登记及现场确认时家长均无需要提供纸质材料,只需在i厦门平台网上登记,上传产权证或合同以及实际居住证明的照片,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 网上提交 | 4月16日—30日 (有异议的于5月份在网上自行申请复核,复核成功后信息会实时更新) | |
暂住地与务工地一致9分 | 随迁子女父(母)在湖里区近两年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在厦暂住人口信息查询表》、随迁子女父(母)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证明。(随迁子女父(母)若实际在湖里区务工或营业的,但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上无法体现在湖里区的,还须由务工单位或工商部门提供在湖里区务工或营业的证明。) | i厦门平台网上登记,如公司注册地与工作场所不一致的,应拍照上传有效证明。 | 网上提交 | 4月16日—30日 (有异议的于5月份在网上自行申请复核,复核成功后信息会实时更新) | |
计生情况5分 | 符合国家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提供暂住地的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状况证明等材料。 | 持原居住地计生证明到现暂住地社区(村)进行计生登记现。 | 现暂住地社区(村) | 4月16日—30日 (有异议的于5月份在网上自行申请复核,复核成功后信息会实时更新) | |
特别说明 | 上述暂住证、暂住人口信息查询表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社保缴费证明及房屋产权证应为适龄儿童的父(母)同一人的即主申请人。 | ||||
附 加 分 10分 | 另一方累加 10分 | 1.另一方原籍户口簿,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同一户籍的户口簿。若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提供能证明适龄儿童与另一方关系的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等法定证明。 | 预约登记:在i厦门平台网上登记即可,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 网上提交 | 4月16日—30日 (有异议的于5月份在网上自行申请复核,复核成功后信息会实时更新) |
现场确认: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 | 现场确认地点届时将在湖里区教育局网站通知 | 现场确认时间届时将在湖里区教育局网站通知 | |||
2.另一方的《在厦暂住人口信息查询表》。 | 确认时家长均无需要提供纸质材料,只需在i厦门平台网上登记,输入正确的身份信息即可,系统将自动提取暂住、务工和社保信息。 | 无需提交,在i厦门平台网上登记即可。 | 4月16日—30日 (有异议的于5月份在网上自行申请复核,复核成功后信息会实时更新) | ||
3.另一方在厦门市的从业证明,且目前仍在厦门市务工。 | |||||
4.另一方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证明。(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 | |||||
说明:附加分方须同时具备在厦门暂住、务工和缴交社会保险三个条件才能计算附加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