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各校积分计算、摇号派位工作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对积分入学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
九、其他:
1.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非厦门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小学。
2.本《实施细则》由同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3.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