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育

长沙市教育局公布2019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标准

发布时间:2023-09-19 01:35:35

长沙市教育局公布春季中小学收费标准

相比往年,今年的寒假结束时间早,还在农历春节内。面对很快就要来到的新学期,同学们要做的准备不少,我们首先为同学们打探了长沙市新学期的中小学收费标准,在长沙市物价局、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教育局公布的《长沙市春季中小学收费标准》中,相比上个学期,新学期普高收费略有降低,降低部分主要是书籍费。

  城乡学生一视同仁

  今年春季长沙市城乡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收费,继续实行免收“一费制”范围内的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学生只需缴纳少量自愿选择的服务性收费。为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关于“城市公办学校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与当地学生在收费、管理等方面同等对待”的要求,对长沙市就读义务教育阶段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与本市户口学生入学收费一视同仁,即:免收“一费制”范围内的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原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行业(部门、单位)办学校,及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责任且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民办学校,凡享受政府杂费和公用经费补助政策的学生,其收费标准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普高书籍费略有下降

  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两个档次。普高收费中以省级示范中学高中一年级收费最高,该年级在秋季学期收费合计1419元/生·期,即将到来的春季学期收费合计为1289元/生·期,其中书籍费部分由上学期的392.64元降为新学期的262.42元。

  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以及各类特殊教育学校中的全日制残疾中职学生免除学费。

  特色校服收费需报物价部门

  公办高中择校继续实行“三限”政策。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择校生取消学费项目,择校费标准统一规范为:省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2300元,市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1800元。择校费不准跨学期预收。

  现在不少学校都自己设计校服,款式新颖的漂亮校服确实受学生欢迎,但是这些特色校服的收费可不能想收就收。按照收费标准规定,城市小学校服,每套不超过60元;中学校服,每套不超过70元。特色校服需高于此规定的,另报市物价局核定。

  潇湘晨报长沙2月16日讯记者沈颢

  附:春季普高收费标准表

  单位:元/生·期

准目合计学费代收(应缴)部分
小计书籍费作业本费体检费
一年级省级示范12891000288.72262.4222.304
其他1089800288.72262.4222.304
二年级省级示范11811000181.37158.6718.704
12021000201.75179.0518.704
其他981800181.37158.6718.704
1002800201.75179.0518.704
三年级省级示范1019100018.7014.704
其他81980018.7014.704

  1、合计数四舍五入。市级示范性高中执行表列“其他”标准。

  2、学费中包括文体卫生费9元,实验仪器费12元,水电费10元,图书费7元,师资培训费4元,电教费5元。

  3、为侧重于文科学生的收费金额;为侧重于理科学生的收费金额。

  4、与学生学习直接有关的课程教辅期刊等,由学生或家长自愿向出版发行单位购买。

  5、择校费标准统一规范为:省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2300元,市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1800元。择校费不准跨学期预收。向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可按规定收取代收费,但不得再收取学费。

  6、农村高中学生体检费按3元/生·期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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