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记者沈婷婷报道:13日,记者从深圳市教育局获悉,2014-2015学年小学、初中放寒假从2月1日开始,3月1日结束,共29天,3月2日开学、上课;高中放寒假从2月8日开始,3月1日结束,共22天,3月2日开学、上课。中等职业学校放假和开学安排参照省教育厅有关通知执行。幼儿园放假时间自行确定,开学时间执行《深圳市2014—2015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历》的有关规定。
教育局强调,寒假期间,学校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开展大型集体活动,教师不得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学校不得组织学生集体上课或以补差、培优等形式变相集体上课,不得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各类培训班或补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