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育

黑龙江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

发布时间:2023-09-19 05:20:58

取消百分制

  中学:学业水平+综合素质评定

  23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彻底整治“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违规行为,《黑龙江省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若干意见》出台,小学考试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中学实行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评定相结合的评价办法。

  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不得挤占艺体课

  小学班额

  不超45人

  民办学校严禁考试招生

  《意见》指出,要严格执行课程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新课,不得挤占艺术课、体育课、地方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自习、大课间体育活动、班会及团队活动时间。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掌握2项体育运动技能和1项艺术特长。因地制宜开发校本课程,发展学生兴趣、爱好、特长,形成学校特色。小学一年级从“零起点”开展教学。

  严格规范作息时间。严格遵守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坚决纠正随意侵占学生休息时间的做法。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学校不得统一安排走读生上早、晚自习,对自愿到校自习的学生,学校不得收费,不得安排教师进行上课、复习、考试、集体辅导等教学活动。寄宿制学校住校生晚自习不超过21时30分。农村寄宿制学校可视情况实行月假制,月假总时数不少于学生法定休息时间。

  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

  严格禁止违规收费补课。各普通中小学校一律不得在课余时间、双休日、寒暑假和其他法定节假日组织在校学生集体补习文化课或上新课,不得通过组织上课、补习、辅导、自习等向学生收取费用。在职教师一律不得从事有偿补课。学校、教师不得组织、引导本校学生参加校外文化课补习班,不得将校舍出租给其他教育机构举办文化课补习班。

  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量。各普通中小学校要统筹管理学生的家庭作业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其他年级课外书面作业量每天不超过1小时;初中课外书面作业量每天不超过1.5小时;高中课外书面作业量每天不超过2小时。

  严管学生用书。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不得超出省定教学用书目录选用范围。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学生推荐或变相推荐教辅材料。

  严格规范招生和编班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禁止捐资助学、借读等变相择校行为。公办普通高中严格执行属地化招生规定,不得违规抢挖生源或以直升等名义招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占用公共教育资源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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