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给中小学校长的权力‘减减负’,现在中小学校长们权力范围太广,承办的部分工作如工程、采购、物业管理、公车维修、学校饭堂的肉菜配送等,可以由主管部门剥离,而将校长们的工作重心移到教学及管理上来。给校长们权力‘减减负’,既利于净化学校的工作氛围,也是对校长们的一种保护。毕竟,权力永远都是把双刃剑。”办案检察官说,“防止校长的权欲膨胀,需要权力‘减负’,也需要监督制约。内部的制约,外部的监督,二者应同步进行且必不可少。”
办案检察官对此建议,学校应规范管理机制,不能在封闭的小圈子里由一个人说了算,要通过分权与制衡、校长和教师的轮岗与交流机制等,防止校长“家长”制的形成。在规范学校管理的同时,外部的监督更要能同步跟上,并强化监督的力度、拓宽监督的途径,形成一个责任明晰、监督到位的良性运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