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小学入学政策年龄最小6岁,小学一年级入学须在年纪在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以下小编整理了相关信息,以供参考。
一、梧州小学入学、转学、升学政策规定有哪些
为确保我区2023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顺利完成,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机构组织
为全面加强长洲区2023年小学招生工作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领导,成立长洲区2023年小学招生工作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称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综合协调、资格审核、安排入学等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梁玉奋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申翰盈 区政府办副主任
谢 松 区教育局局长
汤成文 区信访局副局长
成 员: 陈宁东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 转 公安长洲分局副局长
覃香波 区民政局副局长
陈湘萍 区司法局副局长
郑 峥 区财政局副局长
傅春江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梁聂婵 区商务局、投促局副局长
崔承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黎喜群 区残联理事长
陀渝阳 区教育局副局长
莫伟平 区教育局副局长
邓 涛 长洲镇党委委员
陈柱海 倒水镇副镇长
黎振树 大塘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盛仁 兴龙街道办事处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侯进舟 红岭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2023年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小学招生工作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谢松兼任,副主任由莫伟平兼任,成员由区教育局相关股室工作人员组成。
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协助审核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居住证由流动人口管理中心审核;社保缴交情况由人社部门协调市社保部门进行审核;工商营业执照或民非登记证分别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民政部门审核;劳动合同和职业资格四级以上证书由人社部门审核;新招商引资的企业由商务(投促)部门审核。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长洲区内年满六周岁的(2017年9月1日前出生,不含9月1日)、是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二)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适龄儿童户籍地址属于梧州市区以外,也包括夏郢镇、倒水镇、大坡镇、广平镇、新地镇户籍,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在长洲区有相对固定住所和稳定的工作,并持有有效的长洲区居住证的外来经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年满六周岁的可申请在我区借读,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积分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三)患有国家文件指定为传染性疾病的儿童暂不接收。
(四)长洲区适龄儿童如未经批准,无正当理由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长洲区人民政府对该儿童的父母或合法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责令其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入学。视力障碍、听力障碍、智力发展迟缓的适龄儿童入学政策年龄可适当放宽,有基本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轻度智力障碍残疾适龄儿童,按规定经申请可持残疾证随班就读或到长洲区的附设特教班就读;重度残疾的儿童可持残疾证申请送教上门。
三、基本原则及有关规定
(一)小学招生工作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户籍常住适龄儿童“人户一致,就近入学”和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入学”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招生一律不搞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不得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凡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向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三)长洲区市区范围内各小学户籍生的学位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基本原则及有关规定,根据学校的实际招生能力进行安排,原则上不允许跨服务地段入读。村小学原则上招收本村户籍的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也可招收流入当地的适龄儿童。
(四)对申请在我区公办小学借读的外来经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视学校的招生能力,在确保本地段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和学校学位允许的前提下,以积分制的方式审批,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小学。
(五)烈士子女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等教育优待对象,提供资料并填写《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教育优待对象入学申请表》(附件2);梧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提供资料并填写《梧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附件3);来梧投资企业高管子女提供资料并填写《来梧投资企业高管子女入学申请表》(附件4)。
(六)按照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凡是在2022年秋季及以前已经入学就读取得学籍的学生,今年一律不能重新参加新生报名,一经发现,取消在本区入学的资格。
(七)对进入我区学校就读的学生,在其小学六年就读期间,原则上不得在长洲区内学校转学,不改变原入学时的学位性质。
四、招生工作程序
(一)制定方案
制定《梧州市长洲区2023年秋季小学招生实施办法》《长洲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学就读实施办法》。
(二)宣传招生政策
1.时间:2023年2月至3月。
2.工作任务:通过梧州电台、电视台、日报社以及活力长洲、长洲教育、长洲区融媒体中心等媒体,以海报招生简章及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家长提前了解招生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三)开展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日至6月30日。
2.报名办法和审核程序:所有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在“长洲教育”微信公众号招生报名小程序进行网上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地段生由所在区域服务学校预约到学校审核材料原件。挂靠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预约到局一楼大厅进行材料原件的审核。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退回监护人;对申请材料有异议的,可要求监护人在限期内提供补充证明;通过审核的,发放报名回执,随迁子女按照《长洲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积分细则》现场计算得分,双方签字,监护人领取报名回执后,即确认为申请报名成功。报名时间结束后,原则上不再接受报名。
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申请材料交到长洲区武装部审核,长洲区武装部统一转交长洲区教育局基教股。梧州市高层次人才、来梧投资企业高管子女等教育优待对象子女申请材料交到梧州市教育局基教科,梧州市教育局基教科统一转交区教育局基教股。
3.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适龄儿童一律不准重复报名。
(四)入学安排
1.时间:2023年7月至8月
2.工作任务: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生源类别及所属服务范围,结合学校招生实际能力,逐类进行安排,详见《长洲区2023年小学招生入学安排办法》。
(五)入学通知及报名
各接收学校在校内公布新生录取名单,学校负责按以下时间通知家长或合法监护人携带适龄儿童一同到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2023年7月6日:户籍生;
2023年7月7日:挂靠户子女;烈士子女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梧州市高层次人才、来梧投资企业高管等教育优待对象子女;
2023年8月28日: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五、工作要求
(一)招生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长洲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动员和组织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并通过各种途径向学生家长和社会积极宣传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营造良好的招生氛围。
(二)在招生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或特殊情况,要及时向长洲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通报,以便及时协调,尽早化解问题,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
六、其他事宜
凡涉及到本次招生的具体问题及本实施办法未尽事宜,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梧州外地人小孩上学条件要求
一、外地户口小孩入学条件是什么
1、外地户口小孩入学条件如下:
(1)父母至少一方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务工一年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地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另一方为非本地户籍的;
(3)在本地有稳定的住所;
(4)符合本地规定的入学政策年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二、异地入学需要哪些材料
1、父母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父母与务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
3、父母住所证明材料;
4、经商人员须出示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材料;
5、一年级入学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卡,七年级入学需提供小学毕业证。
三、梧州入学报名材料有哪些
1、办理小学入学需要以下三种手续向学校提供报名所需的各种材料;学校审核证件并存档备查;经学校审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2、一年级入学报名需要哪些材料如下: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适龄儿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适龄儿童的体检表。
3、房产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小学新生报名入学需要家长提供房产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
4、档案材料:需要提供包括小学档案、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明、体检证明等在内的各种证件和资料。其他证明材料:一些学校还需要学生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