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小学入学政策年龄最小6岁,小学一年级入学须在年纪在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以下小编整理了相关信息,以供参考。
一、龙岩小学入学、转学、升学政策规定有哪些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规定,结合永定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划片、免试入学的原则;
(二)坚持批次优先、积分排序的原则;
(三)坚持遵循志愿、统筹安排的原则;
(四)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严禁招收不及龄儿童就读小学一年级。
三、招生计划
1.班生规模
小学教学班学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45人以内,学位不足的小学班生规模可放宽但必须控制在50人以内。
2.招生计划
(1)城区小学招生计划(各校实际开班数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由教育局确定)。
①实验小学:6 个班, 300 人;
②城关中心小学:6 个班, 300 人;
③胡文虎实验小学:5个班, 250 人;
④龙凤小学:5 个班, 250 人;
⑤城东小学:7个班, 350人;
⑥城南小学:6 个班, 300人;
⑦第二实验小学:3 个班, 150人;
⑧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实验学校:3 个班, 150人;
(2)农村小学招生计划
各乡镇根据学校生源情况及办学规模确定。
四、城区小学招生区域划分
1.实验小学:体育路至九一路以东、九一路至体育路口以北和南门街至南门桥头以东、南门桥头至东门桥头沿河北路以北(含东坊社区、西北社区及南郊社区部分区域);东兴社区;大洲社区的墩下路以西片区〔含台边新村、永岐路片区(仙峰社区除外)及东大街部分片区(含岭下、东鞍路片区)〕。
2.城关中心小学:体育路至九一路以西、九一西路以南和南门街至沿河北路路口以西、沿河北路至南通路路口以北、南通路以东、沙岗路至沙岗桥头以北区域(含南郊社区及西北社区部分区域)。
3.胡文虎实验小学:南门桥头至电力大厦沿河西路以南、南通路以西、沙岗路至沙岗桥头以南,沙岗桥头至长化路周边区域(含南郊社区的部分区域及金凤社区、长化社区、大园社区)。南门桥头至金凤路以东可选择胡文虎实验小学或城南小学就读。
4.龙凤小学:龙凤社区、龙角社区。
5.城东小学:仙峰社区、大洲社区的墩下路以东片区〔含大洲一组(永定门店上片区)、大洲二组(寨下片区)、大洲三组(墩下路片区)、大洲五组(东大街部分片区)〕、汇泉天悦城小区。
6.城南小学:下坑社区、书院社区。南门桥头至金凤路以东可选择胡文虎实验小学或城南小学就读。
7.第二实验小学:原城郊中心小学招生区域。
8.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实验学校:原西溪中心小学招生区域生源;金砂中心小学招生区域内的居民子女入学,因工作、住所、家庭状况等原因,需到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实验学校就读的,可通过网上报名或提前向招考办书面申请,提交区教育局审批,统筹安排入学。
五、城区小学招生办法
(一)录取办法
1.城区小学招生,按条件分批次录取。根据“批次优先、积分排序”招生原则,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适龄儿少按批次、积分在招生范围学校安排入学。若遇某一批次学位不足时,按照积分高低、遵循志愿顺序,一生一录,总分高的适龄儿少先投档;若第一批积分相同,房产积分高的优先录取;若第二批积分相同,按房产登记或备案时间的前后顺序录取;若第三批积分相同,按适龄儿少户口迁入时间的前后顺序录取。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经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后,按类别录取。若第三批招生录取完成后,还有学位,组织第四批招生,按照积分高低、遵循志愿顺序,一生一录,总分高的适龄儿少先投档;若第四批招生录取完成后,还有学位,组织第五批招生,按照积分高低、遵循志愿顺序,一生一录,总分高的适龄儿少先投档。未被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城区有剩余学位的小学就读。
2.录取时按“房-户-住地”顺序录取到所在招生区域小学就读,即在招生范围内有房产的按房产所在地,无房产有户籍的按户籍地,无房产无户籍的按实际居住地确定录取学校。
3.因2019年招生区域(龙凤花园商业街1-6号楼;东兴社区;大洲社区的墩下路以西片区;下坑社区)划分调整,导致同一家庭有多个子女就读不同城区小学的,由家长提出申请,可按“小随大”原则将其今年就读一年级的子女安排在同一所学校就读。
(二)录取批次
第一批:
①房产和户籍均在片区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因城市规划建设等原因拆迁安置的原住民子女,原则上按划片进行阳光招生。如确有因住所、家庭状况等特殊原因,需回原户籍片区小学就读的,可向招考办书面申请,提交区教育局审批。原住民子女由凤城街道统一规范认定,公示无异议后,在7月20日前凤城街道将名单统一报送区教育局,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②本校在编在岗教师子女。
③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
房产在片区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户籍在片区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第四批:
①永定工业园区企业普通员工子女。
②有房无证(违建房、小产权房、无证二手集资房等)人员子女。
③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人员子女。
第五批:
①在2023年5月31日前取得凤城街道《居住证》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②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城南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在学位有富余的情况下,可以接收批次外适龄儿童。
六、积分计算办法(见附件1)
七、政策性照顾对象
①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上述人员子女中,父母至少一方在永定城区工作生活);
②市级及以上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子女;
③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子女;
④港澳台胞、侨胞及外籍子女(上述人员子女中,父母至少一方在永定城区工作生活)
⑤城区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含退休)子女;
⑥在我区城区投资经商,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且在永定有纳税的企业法人子女;入驻永定工业园区已投产企业高管(含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直系亲属(子女或孙子孙女);在我区城区的央企国企高管的子女;区政府招商引资项目规定照顾对象子女;
以上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依据相关政策规定,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八、关于房产和户籍的要求说明
(一)房产要求
须住宅或商住用房。以《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证为凭证,证书登记时间或房产备案时间截止至2023年5月31日,房屋产权人应是儿童父母(或儿童本人、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共有房产(商品房)的要求个人产权面积份额大于50%(2021年以后共同购买房产的,要求个人产权面积份额大于50%且产权面积≥50平方米)。
①祖遗房产
适龄儿童和父母双方或一方与祖辈的户口落在祖辈的房产处,且父母及适龄儿童在城区内无房产,可凭祖辈房产按第一批次登记建档。
②拆迁安置房
因城镇发展建设需要,按政策入住拆迁安置房又暂未办理完成房产权证手续的,已实际入住的,若户口在拆迁安置房同一片区,按第一批次登记建档。若户口不在拆迁安置房同一片区,按第二批次登记建档;报名时须提交拆迁安置文件和近半年水电等缴交的凭证,并以拆迁安置文件签订时间开始计房产积分。
③无证商品房
因客观原因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商品房,但业主已实际入住的,按第二批次登记建档;若户口在商品房同一片区,按第一批次登记建档。报名时须提交近3个年水电等缴交的凭证,并以区住建局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系统的通过时间计房产积分。
④无证自建房
合法自建房因客观原因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或《土地证》,业主已实际入住的,按第二批次登记建档;若户口在自建房同一片区,按第一批次登记建档。报名时须提交当地乡(镇、街道)政府土地审批的权源等材料和水电等缴交的凭证,并以缴交水电的起始时间计房产积分。
⑤单位集资房
单位集资房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但已实际入住,户口在单位集资房同一片区,且父母及孩子城区另无房产的,按第一批登记建档;若户口不在单位集资房同一片区的,按第二批次登记建档。报名时须提交当年与单位或村(居)签订的原始合同、缴款发票和近3个月水、电等缴交的凭证,并以购房时缴款发票时间计房产积分。
⑥购买“二手房”
购买“二手房”(集资房、小产权房、违建房等)无证的,按第四批登记建档 ,报名时提交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或银行缴交凭证),并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计房产积分。
⑦廉租房或公租房
租住廉租房或公租房的,与区住建局签订的《廉租公租住房租赁合同》视同居住证。报名时须提交与区住建局签订的《廉租公租住房租赁合同》。
(二)户籍要求
适龄儿童的户籍应与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籍(至少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户籍迁入时间截止至2023年5月31日。
九、登记建档工作
(一)登记(报名)建档时间
2023年7月20日-7月25日
(二)登记(报名)建档方式
1.网上登记(报名)方式:通过下载“e龙岩”APP、关注“e龙岩”公众号或访问“e龙岩”网站(网址:www.longyan.cn)等方式进行登记。便民服务登记(报名):无法自行网上登记(报名)的家长,于2023年7月25日到居住所在地学校,由工作人员指导网上登记。
2.报名材料现场审核:网上招生登记不成功或审核不通过的,家长要持报名相关证明材料(房产证、户口本、务工合同、营业执照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学校接受现场材料审核。没有将报名材料送到报名学校接受现场材料审核的,报名无效。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须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1),承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材料或错误信息,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未按规定时间登记报名(或重复报名者)和没有将报名相关证明材料送报名学校接受现场材料审核的,如果城区学校学位已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周边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3.现场审核时间:2023年7月26日-7月29日
(三)登记(报名)建档所需材料
以下各类招生对象提交材料时均要提供《户口簿》(须提供适龄儿少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适龄儿少本页)。
(1)第一批
有凤城街道户籍和房产的适龄儿童:
提交父母双方身份证(或房产权证人身份证)。
城区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子女:
①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②无房产、户口的,提供实际居住地证明材料(如租住房屋协议书和租住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同时需提供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无房产登记证明。下同)。
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
①符合照顾政策的相关证书(证明、证件);②实际居住地证明材料。③符合政策性照顾第⑥款的企业高管或企业法人须提交经永定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区人社局共同认定的材料,或企业与区政府签订的相关协议。央企、国企高管的子女须提供单位证明和任职文件。
(2)第二批
提供《不动产权证书》。
(3)第三批
提交父母双方身份证。
(4)第四批
永定工业园区企业普通员工子女:
①经永定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区人社局共同认定的员工证明材料;②实际居住地证明材料。此类对象须符合《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永定工业园区用工就业优惠政策的通知》(永政办规〔2022〕5号)相关规定。
有房无证但实际入住人员子女:
①房产交易合同等有效证明;
②2023年近3个月水、电交费票据等有效证明。
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人员子女:
①租房相关文件、合同、发票;
②2023年近3个月水、电交费票据等有效证明。
(5)第五批
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①实际居住地证明材料;②经商、办企业人员提供《营业执照》(登记时间截止至2023年2月28日)、固定营业场所证明(或租店协议书);③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在永定区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开具的相关证明(如缴交明细或发票,缴纳时间至2023年5月31日满3个月及以上)。
取得《居住证》的人员子女:
①《居住证》;②实际居住地证明材料。
十、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1)学校发布招生公告时间:2023年7月15日。
(2)第一、二、三批审核与录取时间:
享受政策性入学的对象于7月25日前持相关材料到有关部门审核,并将证明材料于7月29日前交到报名学校现场审核。
学校调查和核实:2023年8月1-5日;
区招考办审核并公布预录取名单:2023年8月6日。
(3)第四、五批审核与录取时间:
学校调查和核实:2023年8月6-7日;
区招考办审核:2023年8月9日;
区招考办公布预录取名单: 2023年8月12日;
区招考办公布正式录取名单:2023年8月19日。
十一、农村小学招生办法
1.农村小学招生办法参照城区小学招生办法执行。
2.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成立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心小学),并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小学招生方案,确保本辖区户籍的所有适龄儿童按时入学。各乡镇小学招生方案于2023年6月30日前报送区招考办备案存档。
3.农村小学入学采取登记入学办法。各小学要严格按本校招生范围,摸清辖区内适龄儿童底数,根据生源实际组织招生。中心小学校本部要按规定严格控制班生额,不得随意招收片区外的择校学生。对随迁子女,流入地学校应予接收。若学校班生数超规模的由中心小学统筹安排到邻近学校就读,有学位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十二、残疾适龄儿童招生办法
全区各小学要积极做好残疾儿童入学的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工作,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组织入学工作文件精神,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妥善安排残疾儿童到校随班就读,也可动员其到本区或龙岩特殊教育学校入学。任何学校不得拒收施教区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
十三、其他规定
(一)在招生登记建档时若提供虚假材料,属第一、二、三批招生对象的,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属第四、五批招生对象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安排回户籍地农村学校就读。凡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个人),将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
(二)若登记学校学位不足,第一、二、三批次中未被预录取的对象,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城区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三)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少,应按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登记(报名)并到学校现场审核材料,若没有将相关证明材料送到学校现场审核材料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符合招生条件或第四、五批对象不服从统筹安排的,回户籍地农村学校就读。
(四)适龄儿少被学校录取后,不得申请调剂。
(五)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缓入学的,由监护人持相关证明,向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申请,经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到区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办理。
十四、工作要求
1.严肃招生工作纪律。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全面落实“阳光招生”工作要求,拒绝请托说情,自觉抵制一切不正之风。凡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或个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小学“阳光招生”和“阳光编班”实行全程监督。招生学校要按文件要求及时公示招生预录取名单、正式录取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2.规范招生工作程序。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小组,精心组织,规范操作,要依据招生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招生资格审查,落实好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
3.做好招生服务工作。住建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安、人社、税务、市场监督管理、民政、残联、工业园区管委会、台办、侨办、凤城街道及社区居委员会等单位要按职能职责严格把关,强化部门职责。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村及水、电部门应配合做好相关信息的审核,并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各校要增强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政策咨询与解释工作。招生期间要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公布联系电话和举报电话。
十五、本方案由龙岩市永定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龙岩外地人小孩上学条件要求
一、外地户口小孩入学条件是什么
1、外地户口小孩入学条件如下:
(1)父母至少一方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务工一年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地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另一方为非本地户籍的;
(3)在本地有稳定的住所;
(4)符合本地规定的入学政策年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二、异地入学需要哪些材料
1、父母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父母与务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
3、父母住所证明材料;
4、经商人员须出示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材料;
5、一年级入学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卡,七年级入学需提供小学毕业证。
三、龙岩入学报名材料有哪些
1、办理小学入学需要以下三种手续向学校提供报名所需的各种材料;学校审核证件并存档备查;经学校审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2、一年级入学报名需要哪些材料如下: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适龄儿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适龄儿童的体检表。
3、房产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小学新生报名入学需要家长提供房产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
4、档案材料:需要提供包括小学档案、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明、体检证明等在内的各种证件和资料。其他证明材料:一些学校还需要学生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