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育

内蒙古小学入学、转学、升学政策规定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02-26 02:07:55

内蒙古小学入学政策年龄最小6岁,小学一年级入学须在年纪在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以下小编整理了相关信息,以供参考。

内蒙古小学入学、转学、升学政策规定有哪些

一、内蒙古小学入学、转学、升学政策规定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教基〔2022〕13号)及《包头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包教发〔2023〕15号)文件精神,依法保障我区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3年东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和统筹安排的原则

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统筹安排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对学位不能满足“片区”需求的,根据房户情况实行多校划片入学。严禁公办学校、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和测试。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以及阳光分班方案、分班结果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相对稳定、适度调整的原则

为了保证在一定时间内招生片区划分的稳定性,随着棚户区搬迁改造和城区的规划建设,在保持招生片区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小学入学和“小升初”招生工作将依据学校招生计划及城区布局的变化进行适当调整。

二、关于优待政策的相关规定

(一)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条件的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移民管理人员子女;

(二)见义勇为者子女;

(三)包头市级及以上劳模、鹿城英才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子女;

(四)支持教育事业,对东河区教育事业发展有特殊贡献人员子女;

(五)“包头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卡”持卡人子女(含孙子女、外孙子女)入学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填写《包头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申请表》后转交市教育局一次性办理;

(六)符合招商引资政策,对东河区发展做出特殊贡献人员子女。

符合优待政策子女的监护人凭有效证件,于7月4日—7日到东河区教育局教育股审核,区教育局将根据本人意愿和各中小学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入学。逾期未进行相关材料的审核、审验,视为自动放弃该政策入学申请。

三、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1.招收具有东河区户籍,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符合条件的非东河区户籍外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二)小学入学招生办法

优先安排符合“两个一致原则”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适龄儿童,再统筹安排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等其它情况的适龄儿童入学。

第一批次:符合“两个一致原则”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适龄儿童

“两个一致原则”指“片内”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一致,且满一年以上;“片内”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地址一致,且满一年以上(房产和户籍登记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前)。

1.学校审核:

各小学6月5日—11日,在各自的服务半径张贴本年度招生公告,确定具体审核时间。对符合“两个一致原则”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适龄儿童进行预报名、材料审核。房产性质为70年产权的普通住宅予以认定,非普通住宅不予认定。《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必须是入学儿童的父或母“独立所有”,或者入学儿童的父母“共同所有”。同一套住房六年内只能有一名适龄儿童在“片内”小学就读(同一家庭多个子女除外)。

按学校《公告》规定的具体时间,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持适龄儿童与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家庭户口簿原件、适龄儿童父母房屋所有权证或网签合同、出生证等其它辅助证明材料,到“片内”学校进行预报名、材料审核。

2.网上注册:

材料审核结束后,各小学协助家长做好网上注册服务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入学儿童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现场工作人员与家长登陆官方平台(包头教育云http://www.btjy.net或“蒙速办APP·包头教育”)注册信息。

凡在网上注册过程中发现其它旗县区重复注册的儿童,取消东河区“片内”学校注册及入学资格。

3.学校初审、注册后,留存适龄儿童“家庭户口簿” 、“房屋所有权证”、“出生证”等相关材料以备复审,复审不合格的适龄儿童家长自行进行后续批次网上注册预报名。

(各小学招生划片范围见附件1)

第二批次:“三校”电脑派位

公园路小学、包头市第一实验小学、金龙王庙小学三所小学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进行电脑派位。具体办法如下:

1.网上注册:

凡具有东河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可以申请注册;凡在东河地区适龄儿童的监护人有购房可以申请注册(《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的持有人姓名必须为入学儿童父母)。

6月5日9:00—16日17:00,有意愿去上述三所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在原片区学校预报名后,家长可选择其中一所学校,登陆官方平台(包头教育云http://www.btjy.net或“蒙速办APP·包头教育”)进行“三校派位”网上注册预报名。准确填写入学儿童真实信息,并打印“2023年小学入学三校派位预报名表”。逾期未完成上述操作,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核:

6月26日,由监护人持“家庭户口簿”或在东河地区监护人有购房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和“2023年小学入学三校派位预报名表”(网上注册打印)、“出生证”的原件,到申请学校进行材料审核、审验,符合条件的签字确认,留存相关材料原件复审。逾期未进行相关材料的审核、审验,视为自动放弃。

3.统一电脑派位后,未如愿派位到公园路小学、包头市第一实验小学、金龙王庙小学的学生,按原预报名学校政策入学。

公园路小学(含公园路富力校区)、包头市第一实验小学、金龙王庙小学第一批次“片内”报名适龄儿童,一律禁止参加上述三所小学电脑派位。一经查实,取消“片内”入学资格,派位结果作废。

第三批次:学校片区内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适龄儿童

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监护人按类别(有房无户、有户无房、无户无房)进行网上注册,区教育局统筹进行电脑派位或直接分配。未派入意向学校的剩余学生,按照各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分配一所小学入学。

(统筹空余学位相互安排的学校片区见附件3)

1.网上注册:

6月5日9:00—16日17:00,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直接登录官方平台(包头教育云http://www.btjy.net或“蒙速办APP·包头教育”)根据监护人实际居住房屋所有权证或“居住证”地址向所属小学(见附件1和附件3)提出入学申请;进行网上注册预登记,准确填写入学儿童真实个人信息,打印“2023年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登记表”。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上述操作和注册时提供虚假信息扰乱招生秩序的,取消网报申请资格。

2.资格审核:

6月20日—21日(具体时间请关注学校《公告》),由监护人持下列相关证明材料到申请入学学校进行材料审核、审验。

(1)“2023年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登记表”(网上注册打印);

(2)适龄儿童的“家庭户口簿” “出生证”原件;

(3)持自己房屋的产权证或网签合同和实际租住地址的“居住证”原件。

学校初审后,符合条件的留存“家庭户口簿” “出生证” “2023年一年级入学预登记表” “房屋所有权证” “居住证”原件以备复审。复审结束后,原件将退还监护人。逾期未进行相关材料的审核、审验,视为自动放弃入学申请。

注:①凡网报“有户无房” “无户无房”入学儿童,监护人必须到“东河区政务服务中心”打印入学儿童全家人的“包头市不动产无房证明”进行审核,“无房无户”须同时提供实际居住地址的“居住证”。

②凡网报“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家长持自己房屋的产权证或网签合同进行审核,不需再提供“居住证”。

(三)电脑派位时间及入学结果查询

1.小学入学电脑派位时间:8月下旬。

2.小学新生入学结果查询:所有参加网上注册且资审合格的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官方平台(包头教育云http://www.btjy.net或“蒙速办APP·包头教育”)通过“身份证号和姓名”查询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结果。并按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手续到校报名,不报名视为放弃入学安排。具体查询时间关注“东河教育局”微信平台。

(四)棚户区搬迁改造被拆迁居民适龄儿童招生办法

棚改拆迁居民的适龄儿童入学,可持适龄儿童父母的拆迁安置协议书、户口簿原件,到协议安置房屋地所属划片小学进行预报名。

(五)关于支持人口政策的相关规定

凡因属地学校划片发生变化而产生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在读兄(姐)选择同一所学校情况时,在兄(姐)按属地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入学的前提下,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将二孩、三孩安排在其在读兄(姐)同一所学校就读(“三校”电脑派位不适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阳光分班的学校,允许家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捆绑进行。

符合人口政策子女的监护人凭有效证件,于7月4日—7日到东河区教育局教育股提出申请,通过相关材料的审核、审验后安排入学。

逾期未进行相关材料的审核、审验,视为自动放弃该政策入学申请。

(六)其他规定

1.监护人拒绝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和区教育局提供本人户口簿、房产证等原件证明材料者,学校和区教育局取消其片区内预报名资格。

2.户口、房产证登记不真实或不符合户口迁移规定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片区内预报名资格。

3.学校不得接收私立幼儿园、私立学校、食宿托管班等机构推荐的学生,更不允许收取任何名义和形式的赞助费。

四、初中一年级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1.东河区区属小学在校、在籍的小学毕业生;

2.具有东河区户籍,在区外借读的小学毕业生;

3.符合条件的非东河区户籍在外就读的随迁子女。

(二)招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包头市教育局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东河区教育局全面负责辖区内公办初中学校的招生工作,统筹指导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

1.我区所有在校、在籍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公办初中采取小学对口升学、九年一贯制对口升学和“电脑派位”三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各小学对应升入初中学校具体安排见附件2)

(1)“小升初”电脑派位时间:8月下旬。

(2)初一新生录取结果查询:派位结束后,东河区所有在校、在籍的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在规定的查询时间内登陆官方平台(包头教育云http://www.btjy.net或“蒙速办APP·包头教育”)通过“身份证号和姓名”查询录取结果。按照规定时间携带“毕业卡”等相关手续到校报名,不报名视为放弃入学安排。具体查询时间关注“东河教育局”微信平台。

2.棚户区搬迁居民子女“小升初”招生办法

棚改中拆迁重新安置居住地的东河区在校、在籍六年级学生,如不愿参加原毕业小学的“小升初”招生,于7月4日—7日,家长可持“居民户口簿”“学籍卡”和“棚户区拆迁协议”(拆迁协议持有人姓名必须为入学少年父、母)等相关证明材料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进行“学籍调转”。审核合格后,按其“棚户区拆迁协议”安置居住地附近一所小学的“小升初”招生政策,通过电脑派位升入对应初中,且不再参加原毕业小学的“小升初”招生。

3.本区户籍、在外借读的学生和符合条件的非东河区户籍、在外就读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招生办法

7月4日—7日,由家长持“居民户口簿”、全国通用学籍号“学籍卡”和房产证或实际居住地的居住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教育局登记、审核,由区教育局统筹分配一所初中就读,分配后不再进行调整。

4.市直属中学初中和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办法

市直属中学初中招生纳入属地管理,空余学位可面向全市电脑派位招生。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以属地为主,必须在东河区教育局指导下进行。民办学校须根据包头市相关政策要求,确定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严格执行事业计划招生,制定招生办法、招生简章,并向包头市教育局申报备案、统一发布。

凡经市直属中学初中或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原毕业小学的“小升初”招生。

五、电脑派位程序

(1)公示电脑派位学生的名单,并经家长代表确认;

(2)电脑重新编号,公示新编号学生名单;

(3)以新编号开始派位,并邀请家长代表现场进行操作;

(4)派位结束后,现场打印电脑派位名单;

(5)现场封存电脑派位名单。

六、特殊儿童、少年入学

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根据其残疾程度,具备学习能力的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没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到东河区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七、特长生招生

依据《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和《包头市教育局〈关于下发包头市中小学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招生方案的通知〉》精神,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体育生源基地学校可以按批准项目与招生计划招收体育等特长生。严禁各中学以招收体育等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小学不允许招收体育特长生。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宣传。招生前,东河区教育局通过市、区两级教育平台和新闻媒体等,将招生信息向社会公布,为家长、学生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

(二)加强监督管理和督导检查。建立组织,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东河区教育局切实加强对各学校的招生监督工作,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协助解决本区中小学招生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三)强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坚持阳光分班。严格执行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对未经教育局统一录取而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建立学籍档案。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新生不得在本区内转学。坚持在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起始年级实施“阳光分班”,分班坚持公开、阳光、透明,公布分班方案,公开分班过程,各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公示分班结果,班额原则上小学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控制在50人以内。

(四)严格落实招生纪律。各学校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奥数等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未经区教育局批准,各学校一律不得擅自组织招生。

(五)加强控辍保学。各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及市教育局控辍保学工作“十项制度”要求,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区教育局备案。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简化入学程序。加快推进本区内户籍、房产等入学相关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依托“互联网+”,与入学材料涉及的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数据共享、联动核查合力,确保新生入学实现“一件事一次办”,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服务。

(七)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工作。提高思想认识,持续维护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机制。各学校须组织好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相关入学证件的审核,合理安排审核时间和工作人员及进校人数,所有进校人员都要遵照学校疫情防控的要求和相关规定执行。

(八)强化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有关规定,杜绝乱收费,对违规收费学校将予以严厉查处。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2023年招生工作结束后,自动失效。招生期间东河区教育局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招生事宜,合理解决在报名过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未尽事宜由东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内蒙古外地人小孩上学条件要求

一、外地户口小孩入学条件是什么

1、外地户口小孩入学条件如下:

(1)父母至少一方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务工一年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地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另一方为非本地户籍的;

(3)在本地有稳定的住所;

(4)符合本地规定的入学政策年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二、异地入学需要哪些材料

1、父母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父母与务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

3、父母住所证明材料;

4、经商人员须出示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材料;

5、一年级入学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卡,七年级入学需提供小学毕业证。

三、内蒙古入学报名材料有哪些

1、办理小学入学需要以下三种手续向学校提供报名所需的各种材料;学校审核证件并存档备查;经学校审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2、一年级入学报名需要哪些材料如下: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适龄儿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适龄儿童的体检表。

3、房产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小学新生报名入学需要家长提供房产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

4、档案材料:需要提供包括小学档案、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明、体检证明等在内的各种证件和资料。其他证明材料:一些学校还需要学生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等。

5、需带好贫困证明材料。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是新生入学的关键凭证,几乎所有大学都要求新生报到时要带录取通知书报到。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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