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海淀区中小学生艺术节
个人竞赛活动细则
独唱比赛
一、比赛规则:
1、本届比赛只设独唱项目;1-4年级只设立自选曲目参赛,5年级(含5年级)以上学生增设视唱部分。
(1)自选曲目:满分10分,每位参赛选手演唱一首曲目,唱法不限,时长不超过5分钟,超过规定时间,评委将有权终止比赛,但不影响成绩。
(2)视唱部分:满分1分,选手在赛前现场抽取视唱曲目(五线谱,首调、固定调演唱均可,小学5—6年级无升降号,初中组和高中组均为一个升降号)。
2、伴奏形式:限使用CD音乐格式光盘(不能使用mp3光盘、VCD/DVD等),请提前试听,一张盘只刻参赛曲目。
二、参赛组别设置:(不满12人参赛,合并至上一年级组比赛)。
小学组:1—6年级实际年级
初中组:1—3年级实际年级
高中组:1—3年级实际年级
三、联系方式:
羊坊店活动中心赵老师68159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