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是人们接受初等正规教育的学校,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发展,在其前又开设了幼儿园。一般6-12岁为小学适龄儿童,现阶段小学阶段教育的年限为6年(少数地方仍是5年)。小学教育阶段后为中学教育阶段,小学包含在九年义务教育内,小学教育不收取任何费用。以下是小学入学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及入学条件。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八条规定》等法律法规精神,规范广安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秩序,根据广安城区实际,特将2020年秋季广安城区(本公告所指城区是北辰街道办事处辖区、浓洄街道办事处辖区、广福街道办事处辖区、中桥街道办事处辖区、原万盛街道办事处辖区,下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接收户籍学生入学及转学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统筹规划。根据城区公办小学、初中一年级招生规模,结合城区学校实际,由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统筹规划,报经市人民政府审定批准。
(二)就近划片。对符合在城区公办学校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以户口簿为准就近安排入学。
(三)严控班额。城区公办小学、初中起始年级不得出现大班额。
(四)严控转学。城区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原则上不予转学。
(五)统一招生。对城区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统一管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录取。
公办学校招生区域内非城区户籍学生按照《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接收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的公告》执行。
二、就读及转学对象
(一)户籍在城区的适龄儿童、少年(以户口簿为准,其中集体户以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房产登记地为准)。小学新生须是在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且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二)安置在城区单位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含驻城区的军人)和因工作调动安置在城区单位工作的人员子女(以组织人事部门当年安置或调动工作证明为准)。
三、招生区域划分
(一)小学新生入学区域规划
厚街小学招生区域:萃屏路、考棚巷、人民路及延伸至滨江路交接处以南所属城北的区域(含原果丰村,不含广门路)。
北仓路小学招生区域:萃屏路、考棚巷、人民路及延伸至滨江路交接处以北(含萃屏路、考棚巷、人民路、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住宿大楼),建设路南段(建设路与洪州大道交接处以南)中线以西、洪洲大道西段中线以南的区域。
北辰小学招生区域:洪洲大道西段中线以北(建设路与洪洲大道交接处起向西)、建设路北段(含北段)及以西区域(含原界坡村、原城北村、思源小区、北辰悦府小区)。
中石油希望学校招生区域:建设路南段(延伸至滨江路交接处)中线以东、建设路北段以东,环城北路(西起北辰大道与环城北路交界处,东至环城北路与滨江大道交界处)中线以南等区域。
北京景山学校四川广安实验学校招生区域:环城北路(西起北辰大道与环城北路交界处,东至环城北路与滨江大道交界处)中线以北等区域(含原岔路村)。
思源小学招生区域:平安大道中线以东(平安大道与建安北路交接处起至平安大道与金安大道交接处),金安大道一段(金安大道与平安大道交接处起至中桥)中线以北、中桥西端起至西溪河下游以北所属城南的区域(含广门路)。
希望小学招生区域:平安大道中线(向北延伸至文庙沟以上)以西、萃屏山隧道口至金安大道与五福西路交接处公路中线以东、五福西路中线以东、金安大道一段(平安大道与金安大道交接处起至中桥)中线以南、中桥西端至五福桥东端西溪河段以北所属城南的区域。
富源小学招生区域:萃屏山隧道口至金安大道与五福西路交接处公路中线以西、五福西路中线以西,西溪河上游(南起五福桥西端北至体育馆上)以东所属城南的区域。
长乐小学招生区域:万新三街中线与百业街中线的连线以西,该连线与滨河路交接处起至西溪河上游以南所属城南的区域。
东方小学招生区域:万新三街中线与百业街中线的连线以东,百业街与滨河路交接处起至中桥东端西溪河以南,金安大道二段与宏志大道交界处所属金安大道二段中线以南,宏志大道与金安大道交界处起至宏志大道与朝阳大道交界处止所属宏志大道中线以北的区域。
实验学校招生区域:金安大道二段(中桥东端起向东)与宏志大道交界处所属金安大道二段中线以北,西溪河下游(西起中桥)至渠江以南,宏志大道与金安大道交界处起至渠江所属宏志大道中线以北,渠江与西溪河交界处起至宏志大道延伸线与渠江交界处止所属渠江以南区域。
广安中学实验学校招生区域:宏志大道中线以东所属城南区域,以及附近农业村(含原内塔村、外塔村、肖家村)。
(二)初中新生入学区域规划
广安中学招生区域:城北滨江路沿渠江上游至与建设路南段交接处以内,渠江北路与建设路南段交接处至北门口中线以南(含18号及以前的双号),建华路南段以南(不含建华路南段),萃屏路及以南所属城北的区域;城南广宁路与广门路交界处起至建安路与思源大道交接处止所属建安路段中线以北,建安路与思源大道交接处起至思源大道与金安大道交接处止所属思源大道段中线以东,思源大道与金安大道交接处起至中桥西端所属金安大道段中线以北,中桥西端起沿西溪河下游以北所属城南的区域(含锦绣山河一、二、三、四期)。
广安二中招生区域:渠江北路与建设路南段交接处至北门口中线以北,北门口、建华路南段(含建华路南段)以北,萃屏山隧道城北入口、萃屏路以北(含建丰街、建南路南段、洪州大道西段小区),建设路南段(建设路与洪州大道交接处以南)中线以西,建设路北段(建设路与洪州大道交接处以北,含北段)以西的区域(含思源小区、北辰悦府小区),原果丰村、原界坡村、原城北村的区域,以及原大寨村自愿就读广安二中的学生。
中石油希望学校招生区域:本校小学毕业学生,建设路南段(延伸至滨江路交接处)中线以东、建设路北段以东,环城北路(西起北辰大道与环城北路交界处,东至环城北路与滨江大道交界处)中线以南等区域。
北京景山学校四川广安实验学校招生区域:环城北路(西起北辰大道与环城北路交界处,东至环城北路与滨江大道交界处)中线以北等区域(含原岔路村)。
友谊中学招生区域:城南广宁路与广门路交界处起至建安路与思源大道交接处止所属建安路段中线以南,建安路与思源大道交接处起至思源大道与金安大道交接处止所属思源大道中线以西,思源大道与金安大道交接处起至中桥西端所属金安大道段中线以南,西溪河上游(南起五福桥西端北至体育馆上)以东所属城南的区域。
五福学校招生区域:公园街中线以西、公园街与滨河路一段交接处起至西溪河上游以南的区域(含原长乐村、原蛇龙村、原安龙村)。
实验学校招生区域:本校小学毕业学生,公园街中线以东、公园街与滨河路一段交接处起至西溪河下游以南,宏志大道中线以北,渠江与西溪河交界处起至宏志大道延伸线与渠江交界处止所属渠江以南所属区域(不含锦绣山河一、二、三、四期)。
广安中学实验学校招生区域:宏志大道中线以东所属城南区域,以及附近农业村(含原内塔村、外塔村、肖家村)。
四、组织入学
(一)小学新生入学:8月24日—26日,由适龄儿童监护人持下列证明材料原件,提交复印件,按照公示的划定区域到学校报名登记并由学校和公安部门进行入学资格初审;8月27日,学校对初审合格的新生进行复核并汇总造册;8月28—8月29日,学校公示审核合格的新生名单;8月30日—8月31日,审核合格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到学校为新生办理入学手续。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就读学生户口簿原件(若是当年安置在城区单位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驻城区军人和因工作调动安置在城区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还需提供本单位、区武装部或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证明)。
(二)初中新生入学:8月24日—26日,由小学毕业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或其监护人持下列证明材料原件,提交复印件,按照公示的划定区域到相应初中学校报名登记并由初中学校和公安部门进行入学资格初审;8月27日,初中学校对初审合格的新生进行复核并汇总造册;8月28日—8月29日,初中学校公示审核合格的新生名单;8月30日—8月31日,审核合格的学生或其监护人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城区户口簿原件(若是当年安置在城区单位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驻城区军人和因工作调动安置在城区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还需提供本单位、区武装部或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证明);
3.小学毕业证明。
(三)义务教育阶段转学:
对具有城区户籍且自愿转入城区公办学校就读的,按就近入学原则,由其监护人根据今秋小学、初中新生划定的入学区域(小学转学生按小学划定的区域,初中转学生按初中划定的区域)于8月24日—8月26日到规定学校联系,学校对其转学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须提交经过双方学校和相应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章的转学手续(如转入学校没有空余学位,则由相应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城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学校入学)。
(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及转学:7月20日—8月19日,自愿到民办学校就读的由适龄儿童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审批地户口)或随迁子女证明材料(初一新生还须提供小学毕业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到学校报名登记并由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派驻人员进行入学资格初审;8月20日—21日,学校对初审合格的新生进行复核并汇总造册(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8月22—8月23日,学校公示审核合格的新生名单;8月30日—8月31日,审核合格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到学校为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如学校其他年级有空余学位,在不产生大班额的前提下可按规定同步接收符合条件的转学生。
五、纪律及监督
(一)区政府派出监督小组蹲点各招生学校进行监督,受理不按规定招生、接收转学的举报并及时查处,保证今年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和转学工作有序进行。
(二)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在城区入学资格,安排其自行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参照《四川省中小学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第二版)》要求执行,确保师生及工作人员健康安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负责解释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