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是人们接受初等正规教育的学校,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发展,在其前又开设了幼儿园。一般6-12岁为小学适龄儿童,现阶段小学阶段教育的年限为6年(少数地方仍是5年)。小学教育阶段后为中学教育阶段,小学包含在九年义务教育内,小学教育不收取任何费用。以下是小学入学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及入学条件。
5月11日,江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发布了2020年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方案,根据方案,2020年全区计划公办小学招生8231人。
2020年,江阳区将继续严格控制主城区各普通小学起始年级招生规模,在街道和学校上报招生计划数的基础上,由区教育体育局进行审核,并下达主城区各学校当年招生计划,严禁学校无计划和超计划招生,随意扩大招生规模。全区学校招生原则上执行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起始年级招生不得新增大班额。
招生对象
根据方案,凡具有江阳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含政策性学生)和2020年5月30日前在江阳区已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含以应入学儿童名义购房;购房特指购买商品住宅房;房屋产权属多人共同拥有的,以购房人拥有51%以上房屋产权为准,购房人共有房屋产权少于51%的,不纳入招生对象。下同),均属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2020年9月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条件不具备的区域准予推迟儿童入学政策年龄,但不得超过7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书面提出缓学申请,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
报名时间
■小学新生报名登记时间:2020年6月1日至6月5日。
■主城区小学新生现场审查资料时间:2020年6月15日至6月18日。
招生办法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采取先报名登记、后划片分配入学的办法。从2020年起,主城区小学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登记+现场审查的招生方式。确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家长可于网上报名登记时间内,持报名登记资料到户籍或购房所在的街道办事处,由街道教育干事协助报名登记。
凡属今年招生对象,具有江阳区户籍凭户口簿报名登记;2020年5月30日前在江阳区已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凭以下三项资料(下同)报名登记:
■一是购房人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提供网签查档表);
■二是不动产登记统一发票或契税发票;
■三是购房人与子女在一起的户口簿(购房人户籍没有与其子女在一起的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适龄儿童报名相关信息以户口簿为准。
普通小学招生严禁重复报名,凡重复报名的应入学儿童,一经查实,取消新生已分配入学资格,由区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入学。
严禁伪造学生户籍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学生报名入学资格,并移交公安机关按相关规定处理。
(一)主城区小学招生办法
(1)网上报名登记
2020年6月1日至6月5日,家长使用手机下载“泸州通”APP,在服务首页点击“江阳教育招生”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登记。
(2)初审
2020年6月6日至6月10日,主城区各街道组织人员对网上报名登记资料进行初审。
(3)现场审查
2020年6月15日至6月18日,主城区各街道组织人员分社区、分时段通知家长带齐网上报名登记相关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查。未参加现场审查资料的网上报名登记学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托管户口清理现场审查资料。泸州市梓橦路小学校、泸州市梓橦路学校、泸师附小、泸师附小城西学校2020年继续实行招生区域托管户口清理,现场审查资料时,家长需提供适龄儿童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资料。凡属托管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区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分配到城区其他学校入学。
托管户口有以下几种:应入学儿童与房屋产权人是非直系亲属关系;应入学儿童户口没有和自己的父母户口在一起(户主、房产证均系儿童的除外);同一户口已有儿童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其他应入学儿童(房屋产权所属人子女除外);单位集体户籍无主城区住房的,公有住房入住不足一年以上的(水电缴费和房租缴费发票)。
(4)入学分配
按照就近、免试、划片入学原则,主城区原则上按社区就近划片分配入学,即区招生领导小组根据主城区学校所处地理位置、学校办学规模和生源分布情况,原则上按原社区划片分配计划内学生;入学矛盾突出区域,打破按社区划片招生的方式,科学合理确定学校招生范围。
主城区小学新生报名通过现场审查资料后,由各街道按社区分别归类造册,区普招办根据主城区学校所处地理位置、学校办学规模和生源分布情况草拟分配方案,报区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每所学校的招生区域。凡符合入学条件者,由学校发给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录取分配工作原则上在7月中旬完成,并向社会公布。
(二)主城区外小学招生办法
(1)报名登记
2020年6月1日至6月5日,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设置的报名点报名。2020年5月30日前在江阳区已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凭前款规定的三项资料到购房人房屋产权证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设置的报名点报名。
(2)入学分配
按照就近、免试、划片入学原则,由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辖区内学校所处地理位置、学校办学规模和生源分布情况拟订分配方案,统筹就近分配入学,并向社会公布每所学校的招生区域和招生规模。泸师附小习之学校小学60名公助生招生纳入蓝田街道小学招生统一管理。凡符合入学条件者,由学校发给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录取分配工作原则上在7月中旬完成,并向社会公布。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1.基本原则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原则,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江阳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入学条件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属今年招生范围的,凭以下四项材料报名登记:
(1)进城务工人员与务工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或在该镇(街)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
(2)务工人员与其子女在一起的户口簿。
(3)居住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4)务工单位为务工人员购买的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单(截止2020年5月在泸州市或江阳区社保局连续依法缴纳满2个月以上保险单。其中,进城务工人员中的失地农民已由土地统征和整理中心为失地人员缴纳征地农转非一次性养老保险的,提供农转非一次性养老保险证;务工单位分公司在江阳区而总公司在区外,提供务工单位总公司为务工人员购买的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证)。
报名登记时,上述四项资料验原件交复印件,不具备上述条件者不予登记。
3.报名登记和入学分配
(1)主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登记和入学分配
网上报名登记。2020年6月1日至6月5日,家长使用手机下载“泸州通”APP,在服务首页点击“江阳教育招生”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登记。
现场审查和入学分配。2020年6月11日至6月12日,就读小学一年级的新生,其父母在主城区范围务工(经商)并在主城区范围内居住,家长持上述入学条件四项资料(验原件,交复印件)到相应小学参加现场审查,符合入学条件的分配到审查学校入学。家长务工单位属北城街道的到大北街小学审查登记就读,属南城街道的到广营路小学审查登记就读,属大山坪街道和华阳街道(龙透关派出所管辖)的到南城学校审查登记就读。审查登记务工人员子女就读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由区招生领导小组按照审查登记顺序,将额满后的审查登记人数统筹安排在其他学校就读。未参加现场审查资料的网上报名登记学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主城区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登记和入学分配
在主城区外镇街务工(经商)和居住的普通小学新生,家长按照主城区外普通小学报名登记时间,持相关资料到务工单位所在镇街教管中心报名登记,由镇街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在辖区内普通小学就读。
(四)民办学校的招生办法
民办学校招生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规范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规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
民办学校的招生章程和广告须提前报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把关后方可对外发布,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登记学生信息和承诺。具体招生办法按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规定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