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是人们接受初等正规教育的学校,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发展,在其前又开设了幼儿园。一般6-12岁为小学适龄儿童,现阶段小学阶段教育的年限为6年(少数地方仍是5年)。小学教育阶段后为中学教育阶段,小学包含在九年义务教育内,小学教育不收取任何费用。以下是小学入学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及入学条件。
一、招生规模、对象和范围
(一)招生规模:公开招收一年级新生 360人(共8个教学班)。
(二)招生对象: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凭户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开具的 《延缓入学证明》提出入学申请。
(三)招生范围:凡年满6周岁的湘桥区户籍、新城区住宅区住户(适龄儿童与该房产证持有者须为直属关系)和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驻潮部队军官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本校教职工子女、高层次人才(A类)子女、国务院授予国家级荣誉称号人员子女、近5年援藏援疆人员子女、我市援鄂医疗队队员子女、奎元住宅区住户子女等〕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办法
分为直接录取和公开摇号录取两部分。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直接录取。剩余学位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招生。
(一)直接录取的新生: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
1.报名时间:
6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
潮州市实验学校。
3.报名要求:
(1)奎元住宅区住户子女。适龄儿童的家长应拥有该住宅区的房产,适龄儿童必须有奎元居委该房产的户籍。报名时,家长应携带房产证、户口簿到潮州市实验学校查验。
(2)本校教职工子女。持子女出生证直接到潮州市实验学校报名。
(3)驻潮部队军官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应由所在部队或消防救援支队按有关要求程序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核查批准后,凭市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及户口簿到潮州市实验学校报名。
(4)我市市级高层次人才(A类)子女。由市人才办推荐,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核查批准后,凭市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及户口簿到潮州市实验学校报名。
(5)国务院授予国家级荣誉称号人员子女。由本人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并提供荣誉证书原件,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核查批准后,凭市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及户口簿到潮州市实验学校报名。
(6)近5年援藏援疆人员子女(在藏在疆时间需一年以上)。由派出主管单位出具证明,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核查批准后,凭市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及户口簿到潮州市实验学校报名。
(7)我市援鄂医疗队队员子女。由派出主管单位出具证明,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核查批准后,凭市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及户口簿到潮州市实验学校报名。
以上1—7类适龄儿童报名时,都要由家长携带, 带齐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半身一寸彩色照片2张(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还要凭户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开具的《延缓入学证明》提出入学申请)到潮州市实验学校 办理有关报名手续,领取“新生报名卡”,然后由潮州市实验学校统一张榜公示 (6月22日—6月26日为公示时间)。公示无异议,则录取为潮州市实验学校一年级新生。 家长凭“新生报名卡”于7月12日上午8:30—11:30到潮州市实验学校 换取“录取通知书”,同时必须提交适龄儿童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和接种单位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并办理注册手续。 逾期将视为弃录。
(二)公开摇号录取的新生:湘桥区户口或新城区住宅区住户的适龄儿童。
1.报名时间:6月22日—6月24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网址:
http://zs.yixx.cn/czxxbm
网上报名的相关信息内容必须由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如实填写。如因个人信息错误或失实造成不良后果,一切责任由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承担。
3.报名资格审核:
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须于6月26日—6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按网上报名所选择的资格审核时段,带齐相关证件到潮州市实验学校验证确认。
资格审核要求:①湘桥区户口或新城区住宅区住户的适龄儿童,家长应携带子女、户口簿 (原件和复印件)及适龄儿童半身一寸彩色照片 2张;非湘桥区户口的必须提交在新城区住宅区居住的房产证( 原件和复印件);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还要凭户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开具的《延缓入学证明》提出入学申请。②资格审核无误后,领取具备摇号资格的“报名回执”。“报名回执”是新生录取资格的重要凭证,务必妥善保管。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潮州市实验学校确认资格信息的适龄儿童不能参加摇号。
4.公开摇号录取办法:
新生录取将按照公开摇号所确定的名单顺序由低号到高号依次录取(具体录取数将在摇号仪式现场公布)。
(1) 7月5日上午,潮州市实验学校 在本校进行公开摇号。摇号过程请潮州市韩江公证处公证员进行现场公证,并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教育局领导、学校法制副校长、学校常年法律顾问、教师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共同参与监督。摇号规则现场宣读,摇号结果由公证员现场确认并公布,且在学校门口、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
(2)通过摇号被潮州市实验学校录取的新生, 凭“报名回执”于7月12日上午8:30—11:30到潮州市实验学校 换取“录取通知书”,同时必须提交适龄儿童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和接种单位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并办理注册手续。 逾期将视为弃录。
(3)补录:如有弃录,潮州市实验学校将于 7月12日下午3:00—5:00,根据弃录的学生数按公开摇号所确定的名单顺序由低号到高号进行一次性补录。
三、注意事项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请所有适龄儿童和家长到校办理相关手续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进校门接受体温检测(一名适龄儿童只允许一名家长携带),并加强对子女的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