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育

岳阳小学入学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及入学条件

发布时间:2023-09-18 04:14:41

小学,是人们接受初等正规教育的学校,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发展,在其前又开设了幼儿园。一般6-12岁为小学适龄儿童,现阶段小学阶段教育的年限为6年(少数地方仍是5年)。小学教育阶段后为中学教育阶段,小学包含在九年义务教育内,小学教育不收取任何费用。以下是小学入学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及入学条件。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部署,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0〕13号)要求,深入推进“阳光招生”,全面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行为,坚决遏制违规招生,促进教育公平,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2020年4月29日,岳阳市教育体育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岳教体发〔2020〕6号)。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

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通过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班(培训机构)等进行招生,不得利用中介机构或培训机构等变相违规招生。从2020年开始,全面取消义务教育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

2、合理确定范围规模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考虑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交通状况等各种因素,合理划定辖区内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并根据学校布局和办学条件,确定并下达所辖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确因生源变化或学校规模调整需调整招生计划的,须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初中部可采用直升方式入学。

3、统一组织报名入学

从2020年开始,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报名,学校不得自行接受报名;农村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确因条件不具备的,可由学校接受报名。市区(含市直、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下同)及各县县城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必须使用统一的平台进行报名、审核、录取,并逐步推广至农村地区学校。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提前招生。

4、规范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按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的时间,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已报名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全市范围内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地学生入学需求,原则上不跨县市区招生。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由学校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报市教育体育局批准,可在本市其他县市区招生。

5、完善随迁子女政策

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务工经商人员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合理确定入学条件,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有序入学。各地要建立和完善随迁子女身份认定程序,严格工作要求,有效防止假冒随迁子女就读的择校行为。

6、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各地要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落实“一人一案”,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权利。根据有关政策法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各类优抚对象子女,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7、科学设置派位程序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具体工作办法,科学设置工作程序、摇号批次、志愿填报等要求,做到程序规范,过程公开,监督到位,公平公正。被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到民办学校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确因各种特殊原因放弃录取资格的,须经录取学校同意,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不再按就近原则分配。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工作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

工作要求

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完善中小学招生入学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部署,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推动地方党委、政府树立科学教育观、正确政绩观,为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创设良好环境。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制定科学规范的实施方案,于5月20日前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

2、持续推进“阳光招生”

把公平公正作为招生入学工作的基本价值取向,着力完善制度体系,着力健全体制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切实保障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坚持公办民办平等对待、公平发展、互不享有招生特权。依法依规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积极做好新闻宣传引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招生录取期间,各地各校要向社会公布咨询、举报电话(信箱)等,接待群众咨询,妥善处置来信来访。

3、严格控制招生班额

认真落实《岳阳市控制大班额规划(2017~2020年)》,加强中小学招生和学籍管控,年内基本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启动普通高中大班额化解工作。起始年级要按标准班额(小学不超过45人/班,中学不超过50人/班)招生。各学校应在标准班额内预留适当学位,用于解决正常转学和劝返复学学生的学位问题。对于新入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严禁设立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子弟班等,避免因择师、择班导致的校内班额不平衡问题。

4、强化督促检查机制

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招生入学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重点排查曾经发生违规招生的学校,及时纠正各种违规招生行为;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日常督导,适时对各地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对于因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教育行政部门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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