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育

赣州小学入学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及入学条件

发布时间:2023-09-17 20:20:35

小学,是人们接受初等正规教育的学校,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发展,在其前又开设了幼儿园。一般6-12岁为小学适龄儿童,现阶段小学阶段教育的年限为6年(少数地方仍是5年)。小学教育阶段后为中学教育阶段,小学包含在九年义务教育内,小学教育不收取任何费用。以下是小学入学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及入学条件。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赣教基字〔2014〕1号)、《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0〕9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的工作意见》(赣市府办发〔2017〕31号)文件精神,章贡区教育体育局对《赣州市章贡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为便于大家更好了解我区2020年小学招生工作有关政策调整情况,现就对社会各界比较关心的一些问题作出解答。

1.《实施办法》是在怎样的背景下进行修订的?

答:我区修订《实施办法》主要基于以下方面的考虑: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及各级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6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明确提出:“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二是应对学位紧缺的现状,逐步化解供需矛盾,确保均衡生源,确保有序入学。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和户籍制度改革的加快,章贡区常住人口急剧增长,城区学位紧缺,尤其是章江新区学校学位供需缺口持续增大,矛盾尤为突出。一方面我区加快学校建设,不断增加公办学位,另一方面根据新的形势,对原有的招生政策进行完善和调整,引导有序入学,均衡分配生源。

《实施办法》内容紧扣中央、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招生工作相关要求,一是提出针对性贯彻落实措施,确保上级工作要求能落地生根。二是保持政策连续性,原有的招生政策绝大部分继续执行,仅结合当前的区情,对入学政策年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公民办学校同招政策等进行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招生工作更加公平公正。

2.《实施办法》修订过程中做了哪些工作?

答:招生入学涉及面广,社会各界关注度高,我区对研究修订小学招生政策十分慎重。10月以来,针对招生工作,多次组织政法、公安、住建、镇(街)、社区、学校等单位(部门)座谈会,走进学校和社区开展走访调研,通过网络平台公开征求意见,并委托第三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广泛征求和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了解适龄儿童家长需求,在此基础上,结合近三年的人口变化、学位供给、招生录取等情况,修订了招生实施办法,提请司法部门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3.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有什么要求?

答: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入学,继续实行“零择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划分学区,实行自主招生,招生方案报备区教体局。

4.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是依据什么来划分学区的?

答: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根据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分布状况、学校布局、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依据街道、路段、门牌号、社区、村组等为辖区内每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合理划定招生范围。由于目前学校布点及建设速度均跟不上人口增长速度,每个区域范围内人口分布也不均衡,当学区范围内生源严重超过学位数时,须对学区进行适当调整,因此部分人口密集、学校布点不足的区域,暂时不能完全实现绝对就近入学。

5.2020年能享受小学招生政策性安排的优待对象有哪些?

答:现役军人、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和防疫一线医务人员适龄子女。根据《赣州市教育局、赣州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赣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政联﹝2013﹞1号)、《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赣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市教基字〔2018〕87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及其他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市新冠组明电〔2020〕1号)等规定执行,人员名单需通过市教育局、市双拥办、市人才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核实审定通过。申请在区属学校就读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并向社会公示。

6.当学校学位不能满足学区范围内全部适龄儿童的入学需求时,将采取哪些应对措施?

答:一是对学位紧张的区域建立学位预警机制,加强宣传解读,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二是进一步完善生源确认顺序,采取相对就近、分批安排、统筹调剂的方式安置适龄儿童免试入学。

三是全力推进教育扩容提质攻坚行动,通过学校新、改、扩建等方式,增加学位供给,逐步满足社会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7.小学招生政策中要求学校按照“三个一致”优先原则接收学区内学生入学,“三个一致”指的是哪些一致?

答:章贡区小学招生政策中“三个一致”具体指的是:适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一致并单独立户且户主为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地址和家庭实际住址一致、房屋产权所有人或保障性住房使用权人为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8.章贡区对起始年级班额控制标准是什么?

答:按照国家和我省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之规定,从 2019/2020 学年起,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起始年级班额严格控制在 45 人/班范围以内。当学区范围内符合“三个一致”的章贡区籍生源超过学校办学规模,若周边学校没有多余学位可提供分流,原则上据实全部安置在本学区学校入学。

9.2020年开始小学一年级新生入读年龄有什么要求?

答:按照《关于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的工作意见》(赣市府办发〔2017〕31号)文件中“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政策年龄截止日期由各地结合实际自行制定,但最迟不能超过当年12月31日,且应保障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要求,区教体局组织了生源调查,并根据现有学位数、增加的生源数、起始年级班额限制等因素进行综合研判,各校已无法放宽录取年龄。因此,从2020年起,全区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年龄控制在当年8月31日之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在入学政策年龄要求上,做到公民办学校标准统一,城乡学校标准统一。

10.适龄儿童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到共有产权住房所在学区学校就学?

答: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占产权的份额必须达到50%以上(不含50%)且符合“三个一致”的,可以申请到共有产权住房所在学区学校就读。

11.公寓楼可不可以作为入学依据?

答:目前公寓楼的性质有两种,一是住宅性质的公寓楼,二是非住宅性质的公寓楼。住宅性质的公寓楼可作为学区划分的依据在学区内申请学位,非住宅性质的公寓楼不作为学区划分的依据,实行调剂入学。

12.如何区分不同性质的公寓楼?

答:根据不动产权登记证或土地使用权证中土地用途(地类用途)可以区分。土地用途(地类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的,属于住宅性质公寓,土地用途(地类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或商业用地的,则为非住宅性质公寓。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公寓楼的,需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或者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13.2020年公办学校小学招生方式有什么变化?

答:为确保生源认定和入学安置有序进行,公办学校原一次性招录调整为分批次顺位招生录取:第一批次为章贡区户籍适龄儿童(含军人、高层次人才和防疫一线医务人员适应龄子女);第二批次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其中含在章贡区有保障性住房的非章贡区户籍人员子女;持有效居住证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14.2020年民办学校招生方式有什么变化?

答:一是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在教育行政部门统筹下有序开展招生。为了避免重复录取或遗漏录取等情况出现,在录取时段内,民办学校在公办学校前完成录取工作,录取名单报送区招考办备案。

二是民办学校招收的一年级新生均要先在全区统一的网上招生管理预报名系统中进行学位申请并填报相关信息。民办学校报名超过计划的,采取摇号方式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

三是九年一贯制和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其小学部学生可直升其初中部,若初中部招生名额多于小学直升名额,多余名额按民办学校招录规则面向社会统一招录。多余名额招录时,报名人数超过名额数的,采取摇号方式录取。

15.空挂户、搭户、集体户及非住宅性质公寓楼、商铺、写字楼等处的户口在入学方面有什么规定?

答:章贡区户籍的空挂户、搭户、集体户及非住宅性质公寓楼、商铺、写字楼等处的户口均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其户口中的适龄儿童由区教体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实际住址等情况,分类别按序以户口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统筹调剂到有学位余额的学校安置入学。

16.怎么开具无房证明?

答:需要提供章贡区无房证明的,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查询后出具:一是通过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自助查询设备查询“赣州市不动产登记及商品房网上合同备案情况查询证明”;二是登录“支付宝”,查找小程序“赣州通”,在“赣州不动产”选择“不动产登记查询”,经过人脸识别,出具查询结果;三是关注“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在“在线服务”的“房屋套次查询”栏目,经过人脸识别,出具查询结果。线上个人不动产信息查询,操作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证件,只需通过第三方线上个人认证,授权查询即可完成,线上办理更加高效便捷。

17.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学位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答:外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须持有入学当年5月31日前(含5月31日)公安部门核发的本区有效居住证,且符合入学招生条件的方可在网上申请一年级预报名学位。

18.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学位申请和入学安置有什么变化?

答: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安置办法,根据我区2020年学位情况进行了调整,根据“分区域自主报名、随机派位、统筹调剂”相结合的原则安置入学。具体为: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在网上学位申请平台可填报两个入学意向,第一意向为居住证地址所在区域接收学校,第二意向为居住证所在区域外学位相对宽松的其他学校(第二意向学校由区教体局根据当年生源摸底及学位情况提供)。

第一意向学校录取方式:学校录取完章贡区户籍适龄儿童(含军人、高层次人才、防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后,剩余学位用于接收第一意向填报本校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当剩余学位数大于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人数时,予以全部接收,若第一意向报名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数时,则通过摇号方式录取,未摇中者可参加第二意向学校招生或直接服从区教体局调剂。

第二意向学校录取方式:学校录取完章贡区户籍(含军人、高层次人才子女)、第一意向申报本校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后,剩余学位用于接收第二意向填报本校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当剩余学位数大于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人数时,予以全部接收,若第二意向报名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数时,则通过摇号方式录取,未摇中者由区教体局统筹安置在有学位的接收学校就读。

凡不愿意到指定接收学校就读、不服从摇号结果或不服从统筹调剂结果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重新安排。

19.2020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答:为使今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有序、紧凑地开展,调整了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时间。正常情况下,网上学位申请时间为6月,章贡区户籍子女和外来人员随迁子女需进行网上公、民办学校学位申请;7月上旬,民办学校招生和章贡区户籍适龄子女到学区学校现场核验入学资料,同时将采取网上大数据对比和公安、住建部门集中审核等方式,对户口、房产证、居住证进行审验;7月中下旬,各校公布章贡区户籍新生入学名单和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入学公开摇号方案并组织公开摇号;7月下旬,区教体局对最终未取得摇号入学资格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进行统筹安置。招生具体时间及要求以发布的招生公告为准。

鉴于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情况,暑假放假时间尚未确定,招生工作会根据今年放假时间进行调整,适当推后,具体以区教体局招生公告为准。

20.由于各种原因,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预报名当年还能入学吗?

答:8月下旬集中1-2日,区教体局将组织各校在赣州市大公路第二小学(大公路29号)集中办公,统筹安置符合入学政策但未及时预报名的适龄儿童入学。

家长在申请学位过程中所有疑问,可以登入章贡区人民政府网和“章贡教育”、“章贡招考”微信公众号查询,或在工作时间内拨打章贡区教育体育局咨询电话:0797-8353421、8350281(章贡区户籍生源入学政策);0797-8199671、8199695(非章贡区户籍人员子女入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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