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是人们接受初等正规教育的学校,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发展,在其前又开设了幼儿园。一般6-12岁为小学适龄儿童,现阶段小学阶段教育的年限为6年(少数地方仍是5年)。小学教育阶段后为中学教育阶段,小学包含在九年义务教育内,小学教育不收取任何费用。以下是小学入学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及入学条件。
关于审查中小学入学新生“三证”资格的说明
中学入学新生以户口本、房证为凭,小学入学新生以户口本、房证、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光荣证)为凭。
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小学新生,都视为具有“三证”资格:
1、该生与父母或父母一方(指丧偶或离异)居住在一起,并有同一户口簿、同一房证者。
2、该生与其父母或父母的一方(指丧偶或离异)并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有同一户口簿、同一房证者。(房间数大于或等于实际户数)。
3、无父母的孤儿,与领养者有同一户口簿、同一房证者(应具有领养手续和所在街道对该儿童的证明)。
“三证”以招生当年6月1日前办理有效,逾期办理的一律不予承认。
注:此说明解释权在区教育
《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正式下发,对今后一个时期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实施意见》要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行为。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履行民办学校办学条件等方面的年度检查制度。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招生工作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县(市、区)审批的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生学位有余额的,经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以在本市域内招生。
2020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严禁空挂学籍。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破坏招生秩序,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
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办中外合作办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严禁招收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不得招收借读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严格规范公办普通高中“国际部”(或“境外课程班”)招生行为,纳入统一招生管理,实行计划单列,录取分数应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要求,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生。
加强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监管,对电脑派位招生入学工作过程等进行全程监督。对于违规招生的学校,依据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未履行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违规招生的学校,视情节轻重将面临约谈、通报批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