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切实做好寒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中心,市直各学校:
为切实做好安庆市中小学校放寒假前的各项工作,保证全市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安全、文明和有意义的假期,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现将中小学假期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全市中小学本学期期末考试(小学为教学质量检测)时间定于1月25日开始(非高三年级1月25日至28日,高三年级1月30至31日)。小学期末教学质量检测和初中期末考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安排并组织实施。高中及市区初中年级考试将由安庆市教研室组织并负责通知。
2.全市中小学(除高三)定于1月31日放假,教师于2月1日离校;春季学期定于2月21日报到,2月22日正式上课。高三年级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放假时间,并可于2月15日上课。
3.各幼儿园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二、工作安排
1.科学安排学生假期生活。
各学校要认真贯彻国家、省关于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的有关工作要求,科学合理的布置学生的寒假作业。提倡创新作业形式,给学生布置社会实践、体育锻炼、研究体验和科技创新等形式为主的作业。同时,严禁学校和教师介绍、组织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参加任何补习、培训活动,禁止有偿家教和违规补课,坚决杜绝违规办学行为的发生,让学生过一个愉快充实的假期。
2.认真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寒假期间,学校要鼓励引导师生自觉践行,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教育学生不要参加封建迷信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学校要加强与社区、家长沟通,开展好对家长的学生假期指导和安全教育培训,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3.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各学校要切实把安全管理工作做细、做实。要对假期安全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制定安全措施和紧急预案。各校要在放假之前,通过召开家长会、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专门开展以防火、防盗、预防食物中毒、预防交通安全事故、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实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同时,要加大对校园各重点场所的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解决,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各校要建立健全假期值班带班制度,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节假日期间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各学校的值班人员安排表要于1月20日前报送基础教育科和法规科。
4.统筹安排新学期开学工作。
各校要认真谋划并制定好新学期的工作计划,准备好新学期开学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安排人员对学校开学工作予以检查指导,重点督查安全管理、评议教辅征订、控辍保学和收费工作。对不符合规范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确保学校开学工作顺利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