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生录入信息后,现场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及其监护人确认报名信息并签字。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确认的《报名信息确认表》不得更改。因考生及其监护人确认失误或不按规定时间签字确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及其监护人负责。
3、对后期需人工录入的影响考生录取结果的“考生重要信息”的采集办法,另文通知。
4、所有考生均须按规定时间在报名点学校参加电子摄像。考生电子照片信息的采集工作由市、县(区)招生考试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5、为使中考报名准考号的编排更加科学规范,保证中考信息的统一和完整,实现考号唯一,一号多用,同时又便于实现中招网上录取,根据省统一要求,我市中考考生报名准考号的编排采用12位数,具体信息标准定义如下:
第1-2位为年份代码,全省统一编为15;第3位为考生类别代码,参加当年中考的考生全省统一编为3;第4-5位为市代码,我市为02;第6-7位为县(市、区)代码,具体为:市区01、无为县25、芜湖县21、繁昌县22、南陵县23;第8-12位为考生报名顺序号,顺序号以县(市、区)为单位从00001号开始连续编排,中间不得出现重号。市、县招生部门根据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分别统一编排市区及四县考生的考生号(中考准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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