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考试科目及试卷分值:
学业考试科目和考试形式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科目设置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规定的科目确定。学业考试科目分为考试科目、考查科目和考核科目。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实行闭卷考试。英语考试含有听力测试。所有考试科目考生均不得携带计算器。
考查科目为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合卷,实行闭卷考查;思想品德实行开卷考查,允许考生带初中各年级教科书和平时上课所做的笔记;地理、生物在初二年级结业,历史在初三年级结业,由市统一命题、各区统一组织毕业考查和阅卷;体育与健康实行全市统一考查(方案另发)。理化生实验技能操作,在市教育局领导下,以区为单位组织实施(方案另发)。地理、生物和理化生实验技能操作成绩纳入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之中。
考核科目为音乐、美术(或艺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和学校开设的选修课程等,一般应在学科教学结束时随堂进行。考核方式和形式要灵活多样,可结合学科特点和学校实际,采取纸笔测试、听力测试、面试、实验操作、作品展示、才艺表演、撰写小论文等多种方式。考核成绩纳入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之中。
中考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学业考试成绩的呈现和使用
学业考试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化学(合卷)120分;思想品德40分;体育与健康30分,总分550分。
综合素质各维度评定为C等或以上、所有科目学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毕业年级学生,方可授予初中毕业证书。学业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按科目种类申请参加由区教育局7月10日前组织的一次补考。
学业考试成绩将作为高中阶段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办法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一、武汉市听力残障学生(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听力免试后英语成绩折算方法为:考生英语考试成绩=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英语总分值与笔试项目分值的比值,免试听力考生的英语成绩=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1.25。听力免试具体申请程序和要求另行通知。
二、武汉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满分55分,计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分。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办法详见《关于印发<芜湖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及普高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我市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满分10分,计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分,考生在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实验操作考试中随机确定一项内容进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办法详见《关于印发<芜湖市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三、武汉市初中学生毕业标准由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两部分组成。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采用分数与等级相结合的方式呈现。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和历史、物理和化学五门考试成绩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等级比例按照A等级为20%,B等级为30%,C等级为35%,D等级约为12%,E等级不超过3%划定,得分率不低于60%的不得划为E等。等级4个D以上(含4个D)即可毕业;凡有两个及以上等级为E等,则补考合格后方可毕业。
信息技术考试(在七年级进行)及地理、生物学业考试(在八年级进行)成绩划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得分60%及以上为合格,得分60%以下为不合格。
四、武汉市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学习态度与能力”维度的主要实证材料。理科实验操作考试、信息技术考试以及综合实践活动的考查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实践与创新”维度的主要实证材料。体育考试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运动与健康”维度的主要实证材料。音乐、美术考查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审美与表现”维度的主要实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