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XXX,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住址:,身份证编号:XXX。
委托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住址:,身份证编号:XXX。
受托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住址:,身份证号码:XXX。
我们委托人系夫妻关系,位于XX市XX区XXX号(权XX)房屋属我们委托人共同所有。现因我们事务繁忙无法亲自到成都市相关部门办理手续,特全权委托XXX办理如下事项:
一、出售或出租上述房屋,与买方签订上述房屋的买卖合同、查档,并代收售房款、按揭款或租金。如果买方以按揭的方式购买此房,协助买方办理有关按揭的一切事宜。
二、到XX市房产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协助买方办理上述房屋的买卖、产权过户、领取产权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转移登记及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事宜。
三、缴纳维修基金,并办理维修基金的转移登记等相关事宜。
四、办理上述房屋抵押担保借款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抵押登记、公证保险、注销抵押登记等)。
五、如果此房拆迁,受托人有权办理拆迁的一切事宜(包括领取终结房款、拆迁安置等)。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供我们的个人资料,签署相关文件我们均予以承认。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 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结之日止。
委托人:
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