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业考试成绩以分数加等级的形式呈现。考试科目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采取分数表达、分数呈现,总分为560分。其中,语文和数学各120分,英语100分(笔试80分,听力和口语20分),物理90分,化学70分,体育与健康60分。着眼于加强学生体质的考虑,我市将体育与健康成绩由原来占总分7.9%增加到10.7%。
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学、地理、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技能成绩采取分数表达等级呈现,均设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4个等级。得分为满分的88%以上的为A等,74%以上不足88%的为B等,60%以上不足74%的为C等,不足60%为D等。
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共5科,成绩采取等级表达等级呈现的方式,设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4个等级。
普通高中录取主要是按照“两必备,一依据”的要求进行。
“两必备”是:一是考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地理、历史、生物学、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技能6个科目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等级均达到C等,且至少有3项需达到B等,达到B等的科目中至少含思想品德、地理、历史、生物学中的一科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必备条件。二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5个考查科目成绩均达到C等也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必备条件。如果考查科目等级、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综合总等级出现D级的不能录取到普通高中。
“一依据”是: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6个科目考试成绩总分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基本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