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场设置要符合安全、宽敞、明亮、安静、整洁等条件;考场门外张贴门签;每考场安排30名考生,按《考场平面图》(见附件4)要求摆放座号牌。
(二)监考教师与工作人员的选聘、培训。
1.人员选聘及配置。
考点设主考1人,由考点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考点全面工作;副主考2人,协助主考抓好考试实施;每考场配备主副监考员2人,任务分工见附件5;考场外每楼层安排1—2名流动监考员,负责本楼层考场的考务管理;原则上每5个考场配备1名考务检查员,负责试卷验收工作。
监考教师与工作人员由考点按要求严格选聘,必须做到思想正派、身体健康、精明强干、认真负责、遵章守纪、言行规范。
2.人员培训。
考前三天,市招办对考点负责人和考务负责人进行工作培训,传达文件精神,讲解考试业务,明确工作要求。
考前一天,考点对监考教师及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要认真组织学习《威海市城区高中招收美术特长生专业统一考试实施流程及指令》、《威海市城区高中招收美术特长生专业统一考试监考守则》、《威海市城区高中招收美术特长生专业统一考试工作人员守则》(见附件5、6、7),使全体人员都能端正思想、严守纪律、明确职责、规范施考。市派检查员要参加考点培训会议,检查考点考前准备工作。
五、评卷统分
评卷工作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统一实施,采取封闭评卷,智能管理系统评分、统分和对评分实行全程录像等手段,确保试卷评阅公正公平。
(一)机构设置。
成立评卷工作职能小组,包括试卷管理组、评卷组、仲裁组、统计组、技术组和后勤保卫组,分别承担试卷的运转保管,评分评判,试卷仲裁,统分,评分系统的调试维护,考试用品的保障供给和评卷场所的安全保卫。
(二)评卷办法。
试卷评阅遵循“先划分档次,后细化分值”的原则,按照城区高中招收美术特长生专业统考评卷管理办法实施。根据工作进程,划分6个阶段:培训学习、确定样卷、划分档次、复核、编号与标识档次、评分。
(三)成绩管理。
1.分数统计。
采取自动统分,评分时,智能管理系统将评委评分自动进行累加,自动取平均分,形成考生最终成绩。
2.成绩确认。
打印成绩册,评判人员与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3.成绩公布。
根据招生计划,按照1:2的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确定专业合格考生名单。5月17日16点前在市教育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