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5]25号)以及省教育厅《山西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晋教发[2015]32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推荐保送生工作,确保保送生推荐工作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制定以下推荐保送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遵循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规范管理,做到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学有所长;有利于高校选拔人才。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组
组 长:胡 进
副组长:武翻旺李巧瑞姚培吉冯 娟
成 员:刘伟波吕 政周荣钧史 震刘 芳
(二)监督组
成 员:周荣钧吕 政
(三)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主 任:刘伟波
副主任:吕 政史 震
成 员:曹向阳魏钰强
三、具体办法
(一)选拔范围
高中阶段三年均在本校就读且自愿报名参加校内推荐保送的思想品德优秀、学习成绩优秀的应届高三毕业生。
(正在接受校内违纪处分的学生无权参加推荐保送。)
(二)选拔标准
1、根据教育部保送生资格相关规定确定推荐保送资格。
2、依据学校组织的高一、高二学年度测试成绩以及高三年级综合水平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确定推荐保送资格。
(三)选拔依据
1、依据高一、高二学年度测试成绩以及高三年级综合水平测试成绩按2:3: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2、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按标准折合成分值成绩。
3、两项成绩相加后分别按文科、理科及小语种进行排序,确定拟推荐保送生资格。
(1)相关考试及分值:
①本校8月25日、26日举行的考试成绩作为高一学年度测试成绩。本校8月25日、26日举行的考试成绩作为高二学年度测试成绩。(两次总分均为660分,考试科目及分值如后。文科为语文、数学、外语各120分,政治、历史、地理各100分;理科为语文、数学、外语各120分,物理、化学、生物各100分)。
②组织有报名资格且自愿参加测试的高三应届毕业生于12月12日—13日按文科、理科分别进行语文、数学、外语、文综(政治、历史、地理)、理综(物理、化学、生物)测试。测试总分为66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50分、文综:270分(政治、历史、地理各90分);理综:270分(物理100分、化学90分、生物80分)。
③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作为平时成绩,其中成绩等级为“A”计5分,等级为“B”计3分,其它等级不计分。文科(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理科(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满分各30分。
(2)总成绩计算:高一学年度测试成绩占20%,高二学年度测试成绩占30%,高三综合水平测试成绩占50%,以上三项成绩之和与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合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作为推荐保送生的选拔依据。(经学校批准未参加高一或高二学年度测试的学生,其对应年度测试成绩所占比例增加到高三综合水平测试成绩比例之中后核算总成绩。)
4、学校成立届毕业生保送审核组,按照公开程序严格审核学生成绩,并由市教育局监督。
5、推荐保送生名额分配办法
(1)教育部核定学校推荐保送生限额为144名。
(2)年度推荐保送名额按英语文科、英语理科及小语种三种类型分别进行分配。
(3)小语种名额按考生人数的45%进行分配。
(4)英语文科、理科名额按照考生人数进行等比例分配。
6、按上述办法确定后的推荐保送生名单在全校公示,整个推荐过程实行“阳光作业”,广泛接受社会和师生的监督。
7、其它类别保送生推荐资格严格按照教育部及相关高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学校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学校:5631258,市教育局:4223097。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推荐保送资格,并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五、本方案报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市教育局备案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