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9年北京高考科目及时间安排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5 07:19:51

北京高考考试时间及相关安排如下:

  北京市受教育部委托实行分省命题,考试和评卷工作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全国统考试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

  (一)考试科目

  文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

  理工类考生,考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

  外语考试分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

  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满分均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满分各为300分,高考满分750分。

  (二)考试时间

  全国统考于6月7日至8日进行,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日期

  6月7日

  6月8日

  上午

  9:00?11:30

  9:00?11:30

  语文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下午

  3:00?5:00

  3:00?5:00

  数学(文/理)

  外语

  (三)评卷

  评卷工作分科目集中进行。各科目评卷点分别成立评卷工作领导小组,在市高考评卷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语文、数学(文/理)、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实行网上评卷。

  (四)成绩公布

  考生考试成绩在市高招办规定的时间内,经各区高招办通知各报名单位,由报名单位通知考生本人。

  (五)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

  本科各个批次按照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四科总分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专科各个批次按照语文、数学(文/理)、外语三科总分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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