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9年北京中小学寒假放假安排时间表

发布时间:2023-09-21 17:18:02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官方网站于近日发布了关于2015?2016学年度各级各类学校校历的通知,小编在这里为家长们转发一下。请大家看好时间,提前安排好假期生活呦!

  一、普通中小学、职业高中(职业中专)

  第一学期:

  9月7日(星期二)开学(后改为9月7日);

  1月22日(星期五)结束本学期工作,共20周零4天;

  1月23日(星期六)至2月22日(星期一)放寒假,共4周零3天。

  第二学期:

  2月23日(星期二)开学;

  7月12日(星期二)结束本学期工作,共20周零1天;

  7月13日(星期三)至8月31日(星期三)放暑假,共7周零1天。

  二、北京市校外教育机构

  第一学期:

  9月1日(星期二)至12月29日(星期二)活动17周零1天;12月30日(星期三)至1月10日(星期日)放寒假1周零5天。

  1月11日(星期一)至2月2日(星期二)活动3周零2天;2月3日(星期三)至2月21日(星期日)放寒假2周零5天。

  第二学期:

  2月22日(星期一)至6月7日(星期二)活动15周零2天;6月8日(星期三)至7月12日(星期二)放暑假5周。

  7月13日(星期三)至8月16日(星期二)活动5周;8月17日(星期三)至8月31日(星期三)放暑假2周零1天。

  三、各区县教委和市、区县教学指导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指导中小学校安排好2015-2016学年度教育教学活动。

  四、各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成人中等职业学校可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主管部门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校历或参照上述日期执行。

  五、各普通高等学校可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校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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