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9年湖南湘潭幼儿园中小学高中暑假放假时间和开学时间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2 00:09:02

湖南湘潭幼儿园中小学高中暑假放假时间和开学时间通知

县(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各市直学校(含民办学校)、幼儿园,归口管理的大中专院校,局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

  为合理安排教职工和中小学生的暑假生活,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的假期,现就全市中小学上学期期末和暑假期间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期末工作安排

全市中小学(含职业学校)于7月4日前结束期末考试工作。各学校要把握教学进度,认真组织学生搞好复习,控制好各年级、各学科期末考试的试题难度,不出怪题、偏题,注重考查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改革评价方法,认真撰写学生评语,严禁公布学生成绩排名,严禁以排名为依据奖惩教师和学生,严禁向学生收取试卷费和资料费。要认真做好质量分析,总结成绩,找出不足,提出下阶段改进教育教学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二、暑假放假时间

7月8日前师生离校休假。下学期定于8月28日教师到校,9月1日学生报到、注册,9月2日正式按课表上课。各校不得随意更改放假或开学时间,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暑假时间的单位,须报我局批准。

三、假期工作安排

(一)认真做好学期收尾工作

各单位要对照年初工作计划认真自查,切实做好上学期工作总结,精心谋划下学期工作思路。要认真清理好校产,健全图书、教学仪器设备、财务账簿等保管制度,防止校产流失。各单位要把假期值班安排、上学期工作总结及下学期工作思路于7月1日前上报我局办公室522室高宇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市局办公室邮箱xtjybgs@163.com

(二)全面加强安全维稳工作

1.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各地、各校要在本学期放假前和下学期开学前分别进行一次全面、细致、彻底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防火、防盗设施及教学楼、科技楼、图书馆、围墙、宿舍、食堂、教学设施、学校在建工程及校车管理的安全情况,要把放假前检查出来的隐患,利用假期认真整改。不能排除的隐患,要及时上报,我局将协调各方面力量共同解决,暂时无力整改的,要立即封存停用。  

2.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各地、各校在放假前对学生要集中进行一次防高温中暑、防火、防电、防溺水、防盗以及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户外活动安全、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要做好假期防汛、防地质灾害、防雷电等自然灾害的预防工作,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和防范措施,特别是要将无关电源和远程教育接收网切断,避免雷电击损设备。要特别重视校车管理和饮食卫生,坚决杜绝校车交通事故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学校与班主任、班主任与学生和家长要层层落实、明确暑假安全目标责任,建立教师、家长、学生通讯联络网。

  3.增强家长安全责任意识,严防学生假期溺水事故发生。暑假是溺水等事故的多发期。各地、各校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家校通”短信等形式,增强家长安全意识,提醒家长切实履行教育监管责任;要教育学生在无家长带领下不许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4.健全值班护校制度。学校主要领导、班子成员要亲自带班护校,加强对校园安全的巡查,重点加强对财务室、食堂、宿舍、计算机室和实验室等重要部位的检查,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各单位要落实好值班制度,做到人员落实、责任明确,确保24小时不脱岗,对重大事项要立即报告,保证学校财产万无一失。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必须立即逐级上报,并及时上报处理进展情况。对于隐瞒不报、漏报、缓报的,将视情节轻重和事故后果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5.强化信访维稳工作。各地、各校要加强信访维稳工作,重点做好重大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积极稳妥地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杜绝出现越级上访或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发生。

(三)科学安排学生假期活动

1.严禁私自组织大型活动。原则上不允许各学校在假期内

组织大型活动或组织集体旅游。如必须举行要履行报批手续,必须事先将活动方案、组织范围、参加人数、带队负责人、安全预案等报送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负责人要与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安全责任书。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群体性外出活动。

  2.科学安排学生假期活动。各地、各校要积极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社会实践活动。要通过各种小规模兴趣小组、读书活动、文体活动、科普活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要结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加强城市管理等工作,积极引导中小学生开展体验劳动、公益活动、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引导学生服务家乡、服务社会。要及时将假期时间安排告知家长,提醒家长合理安排子女暑假活动,引导子女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增强自理能力,提升孝亲敬老、服务家庭的意识。要针对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留守子女、贫困家庭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等,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爱心慰问、结对帮教等活动,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度过一个快乐的暑假。

  3.强化学生活动管理。学校图书室、阅览室、计算机室及体育设施等假期要向学生有序开放,引导学生度过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假期。要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严禁学生进入网吧等不适合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

(四)加强教师假期培训工作

 各地、各校要根据我局教师新课程及有关培训计划安排,

选送教师参培,确保参培人数,并抓好有效教学、教学反思、教师论坛、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等校本研培活动。要重点加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起始年级新教材的学习培训。

(五)抓好校舍维修和基建工作

  各合格学校建设项目、校舍安全工程项目学校和乡镇中心公办幼儿园建设要抓住暑假的黄金时期,切实加强在建项目管理,争取多方支持,加快工程进度。需要在假期中进行教学场所、食堂、宿舍、厕所等维修的学校要争取在开学前完成。各校维修工程要严格按程序操作,选派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监工人员进行工程质量监督,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六)推进教育系统作风建设

  1.加强招生工作管理。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新生招收工作,严格按照我局的有关计划与规定录取新生,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自觉规范招生行为,全面实施“阳光招生”,严肃查处违规招生,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同时要加强宣传引导,努力营造良好的招生环境和舆论氛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按照服务区域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招生,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对违反政策招生的学校,将追究单位及当事人的责任。

2.坚决查处“三乱”行为。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和《关于停止普通高中学校组织三年级学生成建制补课的通知》,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专项督查。任何年级一律不得在暑假组织学生成建制补课。各校不得将校园、校舍出租办校、办班,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家养行为。各校要和教师签订严禁“三乱”责任状,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教师,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

3.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单位要利用暑假完成上级规定动作,充分开展“三进一站”“党员社区报到”等特色活动,提前做好计划方案,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加强家校沟通,收集社情民意,总结梳理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

(七)切实规范公务消费

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坚决减少会议、接待、差旅和公车使用支出。任何单位未经允许,严禁组团外出旅游。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协会不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组织教师集体外出参观旅游,严禁任何学校派员参与由旅行社及中介机构联系或邀请的学习、培训、考察、研讨活动。

(八)扎实做好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新学期开学前,各地、各校要制定新学期工作计划,教师应制定好教育教学计划。各校要组织教师备好第一周课,做好校园布置、安全检查、教学用品发放、课前到书等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做好各起始年级的均衡编班工作,确保开学工作稳步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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