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政府《转发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编办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1〕1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4〕18号)要求,我市各区县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进行公开招聘,现将双选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发布
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tjmec.gov.cn)、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tj.lss.gov.cn)、教育部免费师范生就业服务网(http://sfs.ncss.org.cn)发布本次实施方案。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此次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进行公开招聘的单位为天津市公办中小学和中等专业学校,共计106所学校,189个岗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15届天津市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专业相同或相近;应聘者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免费师范生在公布的岗位范围内,根据岗位招聘条件,选择与自身条件相符合的岗位,与区县教育局联系咨询、报名,联系方式见附件2。
(二)报名时间
1月19日至23日,9:00-11:30,14:00-17:00。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天津市公开招聘201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报名信息表》(附件3),将电子版在规定报名期限内分别发送到填报志愿对应的招聘区县教育局邮箱,并及时与区县联系确认完成报名。每名应聘人员限填报两个区县,其中一个须为生源所在区县,每个区县内可填报1-2个招聘岗位。
2.应聘人员应按规定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3.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宜。
五、面试考核
(一)面试方式
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填写完整打印的《天津市公开招聘201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报名信息表》(须本人签名),在规定时间参加填报岗位所属区县教育局举行的招聘双选会,按照教育局安排进行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教学能力。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于2月28日前完成,具体安排由区县教育局会同区县人力社保部门确定,教育局负责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同时负责通知考生。考生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免费师范生拟跨区任教,需经拟聘区县教育局与生源所在地区县教育局沟通,经生源所在地区县教育局同意后方可跨区任教。
六、公示及政策咨询
拟聘结果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政策咨询电话:022-83215127(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