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建大学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新一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综合评估结果的通知》(教育部教体艺厅[2010]10号文件),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全国建设高水平运动队学校。天津城建大学有着优良的体育传统,校女子足球队获得第九届大学生运动会铜牌,男子足球队获得了2012年天津市大学生足球赛冠军。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运动竞技水平和推动学校体育运动的蓬勃开展,增强学生体质,学校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面向全国招收品学兼优、特长突出的高水平运动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培养目标
坚持“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方针,通过学习与训练培养学生成为既有大学本科水平的专业知识,又具有较高运动技能的专门人才。
二、招生项目
计划面向全国招收足球项目特长突出的高水平运动员。
三、报名条件及专项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年龄17周岁至22周岁,即1993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等级证书。国家一级运动员需是近三年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成绩的主力队员;国家二级运动员需是参加省级(含)以上高中组比赛获得前六名成绩的主力队员。
3.具备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认定并公示的体育特长生资格。
4.报名注意事项:
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本人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取得考生所在地(省级)高考报名资格和相关信息(高考考生号等),并符合生源所在地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项目认可等)。因考生自身原因或生源所在地政策原因不能被录取的,我校不负责任。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3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天津城建大学体育部。
3.报名方式:考生携带招生要求的相关材料到校面报。
(三)报名要求
1.填写体育特长生专业考试报名表和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
2.携带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运动成绩证书、获奖证明、学籍证明、高考文化报名材料(具备高考考生号)等原件和复印件材料。
★关于运动员等级证明:需提供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