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②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③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本市普通高校或高职学
院录取的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且被
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具有本市正式户口的往届高职专科毕
业生;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被外省市高职专科学校录取的
天津籍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普通高等学校及高职学院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
②因舞弊被取消报名资格或入学资格者;
③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