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根据我院本科招生简章发布的计划名额,拟定录取原则及控制分数线如下:
音乐学(音乐学)专业:文化课最低分数线320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学(艺术管理)、音乐学(艺术史论与批评)专业:文化课最低分数线402分,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学(音乐教育与表演)专业:文化课最低分数线300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文化课最低分数线270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艺术与科技专业:文化课最低分数线270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表演(演唱)-美声专业:文化课最低分数线270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表演(演唱)-民族声乐专业:文化课最低分数线270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专业:文化课最低分数线250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专业:文化课最低分数线260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钢琴专业:文化课最低分数线270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手风琴键盘专业:文化课最低分数线245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表演(现代音乐)专业:文化课最低分数线255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文化课最低分数线215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舞蹈学专业:文化课最低分数线320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表演(戏剧影视表演)专业:文化课最低分数线240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文化课最低分数线300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