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4月24日。
四、考试办法与要求
1.各初中学校考生体育考试顺序安排由抽签产生。如遇雨天,应考学校考生的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其它学校考生考试时间不变。
2.各校要摸清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严禁有不宜剧烈运动的考生参加体育考试。每位考生须填写体育考试报名表,并由监护人确认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无不适宜进行剧烈运动的疾病,同意其参考。报名表(附件3-1)一式两份,一份由学校妥善留存保管,一份作为体育考试检录依据。
3.体育考试考场采用全封闭管理,凭证入场,除测试工作人员、监管人员和考生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考场。考生进入场地前一律进行人像视频摄像。由他人冒名代替考试的,考生的四类各项成绩均无效,并不得参加补考和免考。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杜绝作弊现象发生。
4.在各项考试中,由市教育局组织裁判组,场内设立观察组,全程录像监控,四类项目均要求考生考完后在成绩栏后面签字确认。体育考试成绩总分当天录入并在温岭招生考试网上(www.wlzsks.com)公布。体育考试查分申请以学校为单位,在考后次日进行,期限一天,逾期不再受理。
5.各校要认真制订体育考试赴考方案,确保学生考试安全。要求各校在学生赴考时有校级领导带队,有教师随车送考,有校医或保健教师随队;所乘车辆必须是经公路与交警部门认可的客运车辆,杜绝超载接送。赴考方案报市教育局安全管理科备案。
五、成绩分值与记分
1.体育考试五个项目分值,按《温岭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评分标准》(附件3-2)要求评分。
2.凡在体育考试中成绩得35分的考生,在体育与健康类综合素质评价中即可认定为A级(优秀)。
六、其他规定
(一)因残、因病考生免考的规定
1、因残疾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应办理免考手续。由考生及其家长向考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伤残等级鉴定机构证明。由学校初审,报市体育考试领导小组统一审核。获准免考学生的成绩记32分。
2、因考前在学校体育训练或市体育考试时临场发生伤病情况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或考场负责人签字同意,可允许其参加补考,如因伤病仍不能参加补考的学生,凭学校证明、医院证明、病历、药费等材料办理免考手续并在学校进行公示5天以上。获准免考学生的体育总成绩参考学校平时模拟考试成绩,最高记28分。
3、因身体原因经市教育局基教科批准体育免修一年以上,且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