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内容包括:
1、立足教育抓预防,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
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是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预防腐败工作中起着奠基和先导作用。在实践中,该行始终把教育放在首要位置,不断探索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教育的说服力,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筑牢了思想道德防线,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
2、完善制度抓预防,创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制度建设是预防腐败工作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环节,是防腐败工作起到实效的根本保证,是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有力措施。
3、强化监督抓预防,创新权力运行监督机制。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控和监督是检验教育效果的重要途径,是执行规章制度的重要保障。在实际工作中,该行通过突出重点、完善手段、健全体系,努力创新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认真落实监督工作,切实增强监督的制衡力,使监督成为预防腐败的一个有力武器。
4、建立健全防控廉政风险制度。
要针对重点对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逐步建立健全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
5、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
要进一步完善利益冲突回避制度,重点完善公务回避、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制度;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公职人员行为限制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等相关制度规定,防止领导干部利用公共权力或自身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
6、健全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
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出国境等有关事项公开制度的试点,建立健全对国家工作人员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管理制度,制定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中国全党共同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全党动手一起抓。其中的要害,就在于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能否把这份责任扛起来,是对党的领导干部担当精神的检验。”中央纪委委员、驻司法部纪检组组长韩亨林说。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党风廉政建设以来,责任归位和落实工作受到重视。2014年,王岐山先后6次主持召开专题座谈会,7位中央纪委驻会副书记分赴地方调研,都旨在督促落实“两个责任”,尤其是各级党委(党组)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牵住“牛鼻子”、落实主体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有力成效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