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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将继续招收士官,应届大学生入伍享受多项待遇

发布时间:2023-09-19 12:14:00

———市征兵办组织开展“兵役登记周”

近日,记者从市征兵办获悉,为适应今年征兵主体变化,根据省、市征办通知精神,我市集中5月24日至31日展开“兵役登记周”活动。请广大适龄青年到各兵役登记站报名登记。

为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决定自起,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明确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学费补偿款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根据暂行办法,国家对每名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

享受对象主要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毕业生。即上述高校中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毕业生。补偿或代偿年限按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第二学士学毕业生按实际时间计算。按照上述原则和金额,在高校毕业生入伍时,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

请有意参军的今年应届毕业生速到各兵役登记站登记,经目测初检确定为预征对象后按规定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在6月15日前向就读高校递交《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为提高我军士官整体科学文化素质,今年,我市将继续从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招收的对象主要为普通高等学校应届男性毕业生(获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地方中等以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也可以招收),所学专业须符合部队需要,年龄不超过24周岁。招收对象的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收对象应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还应获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曾服过现役和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表现和成就的毕业生优先招收。

今年的直招士官工作,从6月10日开始报名,6月22日集中进行专业审查、体检和政审等初审、初检工作,到8月10日前结束。全市兵役登记第一阶段时间6月15日前结束,其主要对象包括今年毕业或往届毕业的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毕业生(含职高、中专、技校),以及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其他男性公民。

士官报名设在市人武部军事科,全市在各乡镇人武部及驻崇各大专院校、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开设有兵役登记站,望广大适龄青年勇跃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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