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总部有关指示精神,今冬征兵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让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征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征公民服现役的基本条件
1.征集对象和范围。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特别是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多征集2015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和入校的学生。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的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高中应届毕业后入读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或自考类院校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可以征集。
2.征集年龄。男青年为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女青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应年满17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
3.基本身体条件。身高,男兵162厘米以上,女兵160厘米以上;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兵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兵不低于、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裸眼视力:初中文化程度的青年右眼不低于4.9,左眼不低于4.8,高中文化程度的青年右眼裸视4.7,左眼裸视4.5以上,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右眼裸视4.6、左眼裸视4.5以上。其他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4.基本政治条件。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其他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二、征集办法
应征男青年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报名应征,经各县级征办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择优批准入伍。应征女青年须登陆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报名应征,经系统审核、初审初检、体格检查、综合素质考评和政治审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由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择优定兵,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三、征集时间
从11月1日开始征集,12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12月31日前运送完毕。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应征青年于10月30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武装部报名登记。女青年于11月5日18时前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此公告由绵阳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解释。
绵阳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