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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文理学院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每年多少钱

发布时间:2023-09-16 02:33:35

四川文理学院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每年多少钱

大学学费其实还是受到很多学生和家长关心的一件事情,本科四年专科三年算下来学费不是一个小数字。某些省份大学涨学费的消息被许多媒体报道,这些省份基本都确定了涨价方案或已启动学费调整程序“涨学费”预示着学生的上学费用提高,家长负担的加重。具体哪些学校的学费会上涨呢?上涨后的学费是多少?本文高考升学网小编将带你一起了解关于四川文理学院的学费标准相关知识,本内容来自网络整理,仅供参考,准确信息请以学校官方发布为准。

一、四川文理学院学费收费标准

二级学院专业层次专业类别收费标准(元)
文学与传播学院汉语言文学本科师范类3700
汉语国际教育本科师范类3700
广播电视学本科普通类3700
文化产业管理本科普通类3700
广播电视编导本科普通类8000
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普通类8000
政法学院知识产权本科普通类3700
思想政治教育本科师范类3700
历史学本科师范类3700
行政管理本科普通类3700
法律事务高职(专科)普通类3700
外国语学院英语本科师范类3700
翻译本科普通类3700
商务英语本科普通类3700
数学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本科师范类4100
应用统计学本科普通类4100
智能制造学院物理学本科师范类4100
机械工程本科普通类4100
机械电子工程本科普通类4100
电子科学与技术本科普通类41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普通类4100
物联网工程本科普通类4100
数字媒体技术本科普通类4100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高职(专科)普通类4100
化学化工学院化学本科师范类4100
应用化学本科普通类4100
化学工程与工艺本科普通类4100
制药工程本科普通类4100
水质科学与技术本科普通类4100
音乐与演艺学院音乐学本科师范类9000
舞蹈学本科普通类10000
舞蹈表演高职(专科)普通类9000
美术学院美术学本科师范类9000
视觉传达设计本科普通类6000
环境设计本科普通类6000
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普通类6000
美术(书法)高职(专科)师范类6000
美术教育高职(专科)师范类5000
康养产业学院物业管理本科普通类3700
健康服务与管理本科普通类3700
老年服务与管理高职(专科)普通类3700
体育学院体育教育本科师范类3700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本科普通类3700
教师教育学院学前教育本科师范类3700
小学教育本科师范类3700
特殊教育本科师范类3700
应用心理学本科普通类4100
小学教育高职(专科)师范类3700
财经管理学院财务管理本科普通类3700
人力资源管理本科普通类3700
审计学本科普通类3700
物流管理本科普通类3700
会计高职(专科)普通类3700
建筑工程学院土木工程本科普通类4100
工程造价本科普通类3700
生态旅游学院城乡规划本科普通类5500
酒店管理本科普通类3700
旅游管理高职(专科)普通类3700

二、四川文理学院招生相关知识

本消息参考自2018年四川文理学院招生简章。2019级考生请关注官方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四川文理学院,英文译名为Sichuan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学校代码为10644。

第三条学校现有莲湖校区、南坝校区2个校区。

莲湖校区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中段519号

南坝校区地址: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南坝路400号

第四条学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综合性公办省属本科院校,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

第五条本、专科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取得相应学分,符合《四川文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且达到毕业条件的,学校颁发毕业证书;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颁发证书学校为四川文理学院。

第六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监督。校内纪检监督电话:0818-2790019;信访电话:0818-2790101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

招生委员会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校领导、纪委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校友代表、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负责研究拟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分管校领导、纪委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及各二级学院院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检组、信访组、宣传组、保卫组和保障组。

第八条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录取日常工作。

第九条学校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政策的贯彻执行,维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并对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各种违纪、违规与违法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负责将处理结果予以公示。

第十条招生录取期间,学校设立考生咨询、来信来访办公室,负责受理考生及家长提出的相关问题。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由招生就业处编制方案,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学校党委会审定后,报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学校分省来源计划的制定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各专业人才需求情况为主要依据,由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同意,报教育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在四川省和其它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在学校招生就业处网站和《四川文理学院2018年招生简章》中发布。

第十四条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均衡各省(市、自治区)生源质量。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遵循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预留计划的使用须经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主要投放到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市、自治区)。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五条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学校招生录取依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并按照当年招生录取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遗留问题。

第十六条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120%。

第十七条学校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预录的主要依据。投档时,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和降分投档政策。

第十八条学校英语、翻译、商务英语和汉语国际教育等专业限定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非外语类专业的学生原则上均以《大学英语》为公共必修课。

第十九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计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二十条学校对报考我校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一条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2.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将根据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配,由学校调配至尚未满额的其它专业,但调配志愿的优先级别低于非调配志愿;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学校有权对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艺术与体育类各专业类别的专业考试成绩与录取原则:

1.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均需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相关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对应专业类别的录取控制线。专业成绩是指相关省(市、自治区)举行的艺术、体育类统考或我校组织的校考,文化成绩是指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

2.美术与设计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美术教育(专科)、美术(书法•专科)]、音乐舞蹈类[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专科)]、体育类(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在投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第二十一条第1款方式排序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投档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第二十一条第1款方式排序录取。

4.所有艺术体育专业原则上文理兼收,具体招收科类和计划数以生源地官方公布的为准。

6.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艺术与体育类专业调配原则与普通类专业调配原则相同。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身体健康状况与录取资格复查,经复查确认为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省属公费师范生入学前,学校将按四川省教育厅相关规定进行师范专业面试。面试不合格者,学校有权将其调整到同批次普通类非师范专业。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五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交纳学杂费和住宿费(公费师范生除外)。学校严格执行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和四川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六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考研奖学金、基层就业学生学费补助等奖助学金,以多种形式对优秀学生予以奖励,对贫困学生予以资助。学生在校期间,符合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通过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多种途径缓解经济压力并完成学业。

第二十七条招生录取期间将在学校招生就业处网站及时公布录取结果,且对已录取考生提供可追踪查询录取通知书投递状态的EMS号。

第二十八条招生录取信息查询或咨询途径:

查询网址:https://zjc.sasu.edu.cn(四川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818-27900272790101

微信公众号:scwlxyzs

电子邮件:scwlxyzs@163.com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四川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遇与上级相关部门所规定的条款有冲突时,以上级部门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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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四川文理学院院系设置及特色专业

院系设置

学校设有以下学院:

文学与新闻学院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
教育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数学与财经学院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
计算机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音乐与演艺学院
美术学院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专业设置

学院本科专业专科专业
化学化工学院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制药工程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物理学(设理论物理和金融物理两个方向)、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技术和嵌入式控制两个方向)、机械工程及自动化物理教育、应用电子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文化与传媒学院文化产业管理、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
文学与新闻学院汉语言文学、广播电视学、汉语国际教育语文教育、文秘
音乐与演艺学院音乐学(选修方向:教师教育、音乐舞蹈、社会舞蹈、音乐表演、舞台综艺)音乐教育、音乐舞蹈教育
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工程造价、土木工程工程造价
外国语学院英语、翻译英语教育
体育学院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体育教育
美术学院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美术教育、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
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思想政治教育、行政管理、历史学法律事务、旅游管理
经济管理学院物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业管理、工商企业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老年服务与管理
计算机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
教育学院应用心理学、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心理咨询、现代教育技术、初等教育、学前教育(普通类、美术方向)
数学与财经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财务管理数学教育、会计
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列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

特色专业

四川省教育厅特色建设专业(1个):化学工程与工艺。

四川省专业综合改革项目(1个):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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