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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四川助学贷款申请时间条件,四川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登陆入口

发布时间:2023-09-21 21:12:35

【办理所需材料】
  贷款银行为农村信用社的:《申请表》、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薄、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学生所需费用证明材料、高校的帐户信息(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及帐号)、借款申请人在经办农信社申请办理的蜀信卡、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需有关部门盖章)。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贷款银行为国家开发银行的:首次贷款需提供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薄、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申请表》;续贷仅需提供借款学生身份证原件及《申请表》。

【农村信用社办理流程】
  学生将贷款资料交县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审;
  初审合格的学生资料由县市农信社再次审核;
  审核通过的由学生及家长同农信社签订贷款合同;
  贷款学生到高校报到后将高校盖章确认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确认函寄回县市资助中心;
  县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到确认函后向农信社开具放款通知书;
  农信社审核后将学生贷款资金汇入学生就读高校账户。
【国家开发银行办理流程】
在家完成1至3步
  注册用户: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注册、网址:www.csls.cdb.com.cn
  注意:续贷学生使用原用户名登陆,无须重新完成注册。
1
  在线申请并导出《申请表》:填写或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提出贷款申请并导出《申请表》。
  注意:申请续贷的同学,还需要填写省一年都的思想学习情况;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可以请县级资助中心经办人现场审查。
2
  资格认定加盖公章:持《申请表》前往高中或心委会(民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县残疾人联合会或医疗机构或公安部门中的任一单位“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仅仅需一个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并加盖一枚公章。
  注意:续贷和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无须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3
  在县级资助中心完成第4、5步
  现场预审:首次贷款需要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一起携带所需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申请续贷的,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携带所需材料即可。
4
  签订合同:资料审查通过后,县级资助中心组织签订《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各一份。
5
在高校完成第6步
6
  请录入电子回执:到高校报到后,请高校经办老师在10月10日前,登陆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电子回执。
  注意:过时未录入回执,视同放弃本次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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