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专业简单来说就是学生由原专业转入另一专业学习。很多高校在大一或者大二结束的时候,会给一部分学生转专业的机会。然而,各大高校都或多或少会对学生设置一些门槛,这些门槛或高或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学校的规定会有很大的差别。如果你想大学转专业,志愿填报时一定要提前看一下你报考学校转专业的门槛!以下是宜宾学院转专业政策规定及条件,供考生参考。
一、宜宾学院转专业政策规定及条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64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国家高考招生录取政策中对转专业的限定政策;坚持对拟转专业学生信息、名额、相关标准、达标情况、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校内公示的制度。
2.程序规范。严格执行申请受理、公示审批、监督检查、申诉复议等制度。
3.支持学生创新创业。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根据创新创业兴趣、创新创业意愿和创新创业需求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4.注重学生个性发展。开展学生转专业工作,目的是为了更加尊重学生的志向和爱好,发挥学生的个性和专长,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有利于因材施教,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在具体实施中,应结合学生的当前实际和未来发展,切实加强教育和引导。
5.结合专业建设实际。学生转专业工作应以符合各专业现有办学条件和保证各专业正常教学秩序为前提。各专业转出人数每批次一般不超过同年级本专业在校生数的10%,转入人数每批次一般不超过同年级本专业在校生数的20%(创新创业的学生转专业不占用该指标)。
二、基本条件
1.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参与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创新活动,有相应国家级、省级创新项目;或获得省级及其以上创新活动奖项;或有相关的论文发表、专利授权等。
(2)参与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创业活动,有相应国家级、省级创业项目;或获得政府创业补贴;或有在学校各类创新创业平台或地方建立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内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或有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以及其他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等方式创办的实体。
(3)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别的专业学习。
(4)经学校认可,学生转专业学习更能发挥其特长,或学生确有某些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就无法继续学习。
(5)学业成绩优良,第一学期或第一学年结束时,经学校组织审核,符合学校要求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
(1)新生入学不满一学期者;
(2)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者;
(3)高考考试科目不同的专业之间不能互转;
(4)招生录取时有特殊要求或以特殊形式招生录取者(如“专升本”、对口职高的学生等);
(5)期末考试有不及格课程者;
(6)在校期间已经转过一次专业者;
(7)无正当理由者。
三、办理时间
1.学生在校期间有两次办理转专业的机会:
(1)第一学期结束时。
(2)第一学年结束时(此时,跨专业类转专业需延长修业年限。专业类的划分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为准)。
2.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可以在学习期间的学期末或学年末,申请转入与创新创业活动相关的专业学习。
(1)第一学年结束时申请跨专业类转专业的,经本人申请,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审查同意,可转入同年级与创新创业活动相关的专业。
(2)非第一学年申请转专业的,应延长修业年限。
四、转专业的办理程序
1.确需调换专业的新生,在第一学期或第一学年最后一周,填写《宜宾学院转专业申请表》(可申请两个希望转入的专业,分先后顺序),由二级学院对学生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并对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按期末或学年末公共课考核成绩进行排序,根据本专业转出指标数确定学生转专业申请名单,并将名单报教务处。
2.因创新创业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学期末或学年末最后一周填写《宜宾学院转专业申请表》(只能申请转入与创新创业活动相关的专业),并同时提交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相关支撑材料,由二级学院审查后报教务处。
3.教务处对各二级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名单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转专业指标范围内,按学生期末或学年末公共课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对因创新创业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直接进行录取。
4.对第一转专业志愿未被录取的学生,由教务处根据学生第二转专业志愿和相应专业剩余转专业指标,按学生期末或学年末公共课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
5.教务处在学校办公网上公示各二级学院转专业学生名单。纳入公示名单的学生不能放弃转专业。
6.申诉复议。学校纪委、监审处负责对转专业工作的全程监督检查。学生如对转专业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在转专业名单公示期内,向学校纪委、监审处提出申诉、要求复议。纪委、监审处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处理。
7.转专业名单经校领导审批后,由教务处发文公布。
五、转专业后的学籍管理
1.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在教务处发文后立即到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报到注册,并重新选课。必须学完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学分。
2.对转入专业已经开设但又未修读的课程,转专业学生以重修方式修读,并按规定缴纳相应重修学费。
3.转专业后对已取得学分按下列规定处理
(1)课程名称、学分均相同的必修课、选修课学分有效;
(2)其他课程的学分,经转入专业认可后,可作为转入专业的选修课程学分。
六、学费标准
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交纳每学年学费。
七、本办法从颁发之日起开始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宜宾学院简介
宜宾学院位于“万里长江第一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四川省宜宾市。学校于1978年开始高等教育办学历史,2001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宜宾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四川教育学院宜宾分院合并升格为省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建校40余年来,学校荣膺了“全国文明单位”、“全国语言文字工作示范校”、“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全国造林绿化400佳单位”、四川省“党建示范高校”、四川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四川省园林式院校”、“四川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四川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四川省文明校园”等称号。
学校现有江北老校区(A区、B区)和临港新校区,总面积2260亩。固定资产总值约45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约3.1亿元,馆藏图书1233.9万册(含电子图书)。现有13个二级学部和3个二级学院,面向全国28个省、区、市招生,面向南亚东南亚招收留学生,现有学生近2.5万人。
2022年6月8日,来校视察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为学校提升高素质应用人才培养质量和做好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学校作为四川省应用型转型发展试点高校之一,始终坚持办学方向,扎根地方办人民满意的大学。学校紧紧围绕建设特色鲜明的应用型综合大学和培养高素质应用人才目标,大力实施“2468”总体谋划和“十大专项行动”,厚植“自强不息、至善致远”宜宾学院精神和“求实、求是、开放、创新”校训,形成了“12345”办学治校思想。通过大力实施“人才建校、教学立校、科研兴校、服务强校”四大战略,促进了学校高质量内涵发展。
人才建校推进有力。学校现有教职工1706人,其中,专任教师1448人,硕士以上教师1311人,硕博士研究生教师比例90.5%。有高级职称教师449人,双师型教师334人;有省学术和科技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省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省高校教学名师等24人;有电子信息、农业、社会工作、食品科学与工程、法学、生物学等硕士研究生导师83名。聘有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内外院士、杰青等专家学者和外聘教授233人。形成了以高层次人才,以高素质中青年教师为主体的专业人才队伍。
教学立校成效显著。学校开设本科专业64个,覆盖文、理、工、管、经、法、教、艺、农、医十大学科门类。近年来,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统筹推进“双一流”建设。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2个、国家综合改革专业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9个、省级应用型示范专业6个,国家级“四新”研究与实践项目3项、省级“四新”研究与实践项目6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44门、省级“课程思政”系列项目23项、获国家级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和教学成果奖200余项。近五年,学生获国家级省级学科竞赛各类奖励2104项,获“挑战杯”国家级省级奖140项,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省级项目1099项,获国家授权专利144项。高素质应用人才培养质量得到有效彰显,学生就业去向落实率连续多年达90%以上。
三、宜宾学院转专业的注意事项
1、了解转专业的限制与信息
各高校转专业都有一定的条件和限制。一般而言,转入冷门专业相对容易,转入一些比较热门的院系对学生的成绩要求很高,而且转专业的名额也少。
同时,各高校对转专业的名额都有规定。所以在转专业之前一定要提前找专业老师进行询问允许转专业所具备的条件。因为不同的学校,它的限制也不一样。了解信息之后,提前做好准备。
2、努力取得优异成绩
成绩在转专业的条件当中是十分重要的,因为有些热门专业对名额限制较高,每个专业的限制名额只有几名。
在实际操作中,都是以成绩的排列来决定谁能成功转专业,所以在大学期间一定不能挂科,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取得优异的成绩。
3、办好申请程序
教务根据转入专业的办学条件,向全校公布转入专业的接受名额。在这之前,要根据学校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