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葫芦岛人口流动比例较大,那么最新的葫芦岛总人口统计数量多少呢?葫芦岛人口流入流出比例是多少?本文小编为你整理了最新的关于葫芦岛总人口数量的相关知识,数据来源仅供参考!
一、葫芦岛人口数据变化
截至2017年底,葫芦岛市总户数98.7万户,户籍总人口277.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95.3万人,占总人口的34.4%;乡村人口181.7万人,占总人口的65.6%。其中:男性141.7万人,占总人口的51.2%;女性135.3万人,占总人口的48.8%;性别比为105:100。全年人口出生率为0.9%,人口死亡率为2.1%。
二、葫芦岛城市简介
葫芦岛市是一座新兴的海滨城市,位于辽宁省西部。葫芦岛市辖连山区、龙港区、南票区、兴城市(县级)、绥中县和建昌县,总面积1.04万平方千米,海岸线长258千米。截至2005年底,全市总人口273.71万人,其中城市人口94.31万人。
葫芦岛地处中温带,属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为9.0摄氏度,年平均降水量在563毫米~642毫米之间。
葫芦岛境内群山叠嶂,西北多低山丘陵,分属燕山山脉和松岭山脉,境内共有大小河流500余条。
葫芦岛市矿产资源丰富,优势矿藏主要有钼、铅、锌、锰、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其中钼和锰的产量分别占全国的三分之一,是世界三大钼矿生产基地之一;煤炭是葫芦岛市最主要的能源矿产,累计探明储量4亿吨;近海海底原油储量3亿吨,天然气储量135亿立方米。
葫芦岛海域位于辽东湾西北部,属半封闭型内湾,海岸线长居全省第二位,仅次于大连。全市滩涂面积138平方千米,占全省总面积的7.3%。
葫芦岛以其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秀美的风光和基础雄厚的现代化工业体系,已日益发展成为环渤海经济圈中一座新兴的现代化工业、港口、旅游城市。
一、葫芦岛市历史源远流长,从市境内发掘的文物、遗址证实,远在数万年前就有人类在这里繁衍生息。南票区沙锅屯媳妇山东坡天然洞穴中发掘的人骨、石器、骨器、彩陶片为距今七千年以前新石器晚期的人类遗物,其中红胎黑彩陶皿与河南仰韶村出土的彩陶同属于一种文化类型,而长颈瓶陶片又与甘肃出土的同类同期文物相同。此外,连山区寺儿堡镇北出土的古墓等,都证明葫芦岛地区属“红山文化”,是古代部落沿北向南延伸的整体。
葫芦岛地区在春秋时期属燕国领地,山戎部族在此居住。战国后期,燕国打败山戎部族,在北方设置五郡,今绥中、兴城等地属辽西郡,建昌西北属右北平郡。
秦统一后,废分封制,立郡县制,绥中、兴城、连山等地属辽西郡。西汉时期,仍保留郡县制。东汉时期,汉武帝永初元年(107年),设立辽东属国,境内大部分地区属辽东属国的昌辽县(今河北昌黎)和徒河县(今锦州),建昌一带被乌桓人占据。
从汉代起,汉族和一些少数民族逐渐融合。汉武帝大败匈奴后,汉族大量进入本地区,也从中原带来了一些先进生产技术,使本地区经济文化有所发展。
三国、两晋及南北朝时期,大部分地区属昌黎郡。隋朝初期,实行州县两级制,后实行郡县制。大部分地区属柳城郡柳城县(今朝阳)。
938年,契丹国改国号为辽,葫芦岛地区归其统治,东北地区成为辽进攻中原的战略后方和供应基地,农业和手工业得以发展。金灭辽后,女真族成为统治民族。十三世纪初,蒙古族崛起于北方并进入葫芦岛地区。
元代实行“屯田垦殖”政策,本地农业进一步发展。汉族、女真族、蒙古族混居,多元文化融合。1957年,考古发现绥中县城后村金、元时期遗址,出土大量锻造的农具、工具、车具及陶瓷器,表明当时农耕技术和手工业发展情况。元、明时期,商贾往来增多,经济文化进一步交流。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设锦西厅,隶属锦州府。新中国成立初期,葫芦岛地区大部分归冀热辽行署和辽西专署管辖,建昌县属热东专署管辖;1954年8月,辽西、辽东两省合并,绥中县、兴城县、锦西县隶属锦州专署,建昌县隶属朝阳专署;1959年初,锦西县划归锦州市管辖;1985年4月,锦西县改为锦西市(县级)。1986年12月,兴城县改为兴城市(县级)。
为充分发挥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辽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1989年6月12日,国务院批准锦西市升格为地级市,归辽宁省管辖。实行市管县的领导体制,将原锦州市管辖的锦西市(县级)、兴城市(县级)、绥中县、南票区、葫芦岛区和朝阳市管辖的建昌县划归锦西市领导。根据新的区划撤销原锦西市(县级),改称连山区。1994年9月20日,锦西市更名为葫芦岛市,原葫芦岛区更名为龙港区。
二、葫芦岛地区工业的发展,由传统的手工业开始。早在唐朝,在南票沙锅屯一带就有人开窑采煤。清代,关内移民大量入境,不断传入新的生产技术,促进了当地手工业的发展。清同治三年(1864年),绥中县建起第一家手工业作坊“永德号”木局,主要工具是斧、锯,产品是大车棚和木犁。清光绪十四年(1888年),官商明德股份有限公司在兴城县城西南夹山开采金矿。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前后,绥中县内陆续出现了铜器铺、首饰铺、镜铺等手工作坊。到清末民国初年,以机器生产为标志的近代工业出现了,以采矿业为最早。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沙锅屯大窑沟开设的通裕煤矿公司、蛤蟆山煤矿、杨家杖子铅锌矿等,即用动力机器采煤,或人工采煤机器抽水。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官商永盛公司在兴城县城北偏道沟(今高家岭)开采煤矿,长盛公司在兴城头道沟开采煤矿。民国9年(1920年),绥中县工业开始使用简易半自动化机器。河北省宁津县张魁阁等人在县城开设“三义成”织布工厂,使用铁制织机。民国18年(1929年),?家屯、虹螺岘、高桥、连山4大集镇,有烧锅、油坊、香铺、纸坊、染坊、铁匠炉、木匠铺等145家,其他一些小集市和较大村屯也有手工业作坊200余家。民国20年(1931年),兴城县内除矿业、盐业外,榨油业、酿酒业、印刷业、织布业、窑业等成为境内主要工业,不断扩充生产规模,部分采用简单机器生产。这些均构成为葫芦岛地区民族工业的基础。
东北沦陷时期,日本帝国主义者疯狂掠夺葫芦岛地区物产资源,先后在马杖房、锦西兴建满洲矿山株式会社杨家杖子矿业所、葫芦岛制炼所、日本陆军满州燃料工厂和大同洋灰株式会社锦州工场。将杨家杖子矿业所,由铅锌矿发展到钼矿,由单一开采发展到采选结合。到民国34年(1945年),全矿职工达1.1万人,年产钼矿石17万吨。民国35年(1946年)12月,国民党接管葫芦岛制炼所,取名为葫芦岛硫酸厂。民国35年(1946年),国民党军队占领葫芦岛,全地区官办企业迟迟不能修复开工,小型民族工业企业有三分之一的作坊处于濒临倒闭的境地。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把葫芦岛地区作为重要工业地区建设,工业发展突飞猛进。国家陆续接管了锦西炼油厂、锦西水泥厂、杨家杖子矿、葫芦岛硫酸厂(后称锌厂)等4大厂矿,经过多次扩建、改建,生产能力成倍增长。50年代中期,国家又在葫芦岛(现龙港区)建设渤海造船厂,同时开发南票煤矿。各县人民政府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因陋就简、土洋结合的方针,积极兴办地方国营工业企业。对私营工业企业实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政策,使地方工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地方国营工业,即县属全民所有制工业,是新中国成立以后逐步发展起来的。
1989年升格为地级市后,葫芦岛历史又掀开了新的一页,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依托资源、区位、产业优势,确立了以石油化工、有色金属、机械造船、能源电力为支柱产业的现代化工业体系。石油化学工业占全市工业总产值30%左右,主要企业中国石油锦西炼油化工总厂,截至2005年底,拥有固定资产总额25.2亿元;中国石油锦西石化分公司年加工原油645万吨,固定资产原值50亿元;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05年底,完成全年现价工业总产值308 496万元;锦西天然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05年底,年生产31.4万吨合成氨、53.1万吨尿素,全年实现销售收入9.8亿元;有色金属工业占全市工业总产值20%左右。主要企业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05年底,完成年工业总产值49.49亿元,年销售收入53亿元;机械造船工业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10%左右。主要企业渤海船舶重工有限公司是中国自行建设的船舶生产基地,截至2005年底,年造船开工6艘/48.6万吨,年造船完工4艘/46.3万吨,承接船舶吨位143.1万吨,合同金额141.2亿元 ;锦西化工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国内最大的综合性化工、化肥、石油生产及应用机器和设备制造公司,截至2005年底,全公司完成年总产值60 013.6万元。
葫芦岛市的工业结构属重化工型结构。从建市初开始,在百业待举、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工业结构进行大规模的调整。从1991年至1995年(八五时期),全市累计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71.4亿元,年均递增93%,实施基建、技改工程450项,开发新产品215种,不仅对传统工业的陈旧设备和落后工艺进行了大规模的技术改造,还兴建了锦西天然气化工总厂、热电厂、制药厂等一批新企业。
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从无到有,进入了起步发展阶段,先后开发了一批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大的高科技产品,为形成集约型、效益型新兴支柱产业奠定了基础。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有锦山机械厂的钕铁硼、莲花山冶金机械厂的合成钎具、锦西化工机械厂的透平压缩机、八二七一厂的反渗透覆合膜及其装置等。这一阶段,全市工业经济保持了较快的发展速度。自1995年起,实施“32325”工程;即:壮大石油化工、有色金属、机械造船三大支柱产业;大力发展膜技术装置、钕铁硼永磁系列材料两大高新技术产业,使之形成规模经济,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大力扶持30户骨干企业;集中各种生产要素优先发展20种拳头产品;突出实施50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经过“九五”期间调整、改造和发展,全市工业经济结构基本优化,初步形成以石油化工、有色金属两大经济优势和20种拳头产品、4大精深加工产品链为主体工业的经济新格局。1996年“九五”工业基建、技改项目全面启动,其中锦西炼油化工总厂140万吨重油催化裂化装置、锦化化工(集团)8万吨离子膜烧碱、渤海造船厂10万吨级船台及葫芦岛港万吨级码头等项目1998年竣工投产。世界领先的电磁波加热技术也正加快向产业化方向发展,工业结构进一步趋于合理。
从1996年开始,国有企业改革逐步深化,坚持抓大放小的方针,实施制度创新。中国石油锦西分公司、锦化化工(集团)公司、锦西天然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锦西化工机械(集团)公司和辽宁渤海建材(集团)公司率先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强强联合,组建企业集团。锦西炼油化工总厂加盟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葫芦岛钢管总厂加盟凌钢集团,渤海造船厂加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辽宁渤海水泥集团兼并锦州、齐齐哈尔水泥厂。中国石油锦西分公司资产重组上市,锌业股份、锦化氯碱A股发行合计募集资金16亿元。落实债转股政策,为葫芦岛锌厂、渤海造船厂签定转股协议资金7.8亿元。
由于大力推进技术创新,加速产品结构调整,全市工业系统已初步形成了新型船舶、粉末冶金、轴承、电磁波加热设备、汽车零配件、锌、铜、环氧丙烷、烧碱、汽油、柴油、合成氨、尿素、水泥等数十种主导全市工业的名优产品。新产品、出口导向型产品继续发展。截至2005年底,国有控股和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237户,共完成工业总产值506.18亿元,居全省第三位。
三、葫芦岛农业发展历史久远。原始居民开始狩猎、采集,辛勤劳作、繁衍生息,共同开发了葫芦岛疆域。早在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明朝命辽东军士在这里屯田自给。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虹螺山开办铁场,冶造农具,供给屯田士卒。屯兵之处,每兵受以地一区(亩数不详),亦兵亦农。明永乐元年(1403年),建昌为蒙古族牧地,土地属蒙古族王公、贵族所有。明代后期,屯政废驰,屯田多为官吏侵夺。清朝成立后,接收明代官田设立官庄、王庄。清乾隆以后,汉族来关外落户增多,移民大量涌入葫芦岛地区,租用蒙地,交纳地租。一些富裕农户通过买地、放高利贷,大量占有土地出现了土地大户(地主、富农)。土地官庄制随之解体,逐渐形成了单一的土地私有制,原来的庄头变成了地主,各家土地世代相传,土地可以出租、典当、买卖。
新中国成立前,由于封建土地制度的桎梏,小农经济条件的限制,生产力水平低下,农田耕作技术落后,生产工具简单,又无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粮食产量低,农业生产发展缓慢。1946年7月,中国共产党开始进行土地改革,经历了老解放区(同时进行减租减息)、边沿区土改、新解放区土改三个阶段,到1949年3月基本结束。新中国成立后,各县在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基础上,成立了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文化大革命”期间,批判所谓“三自一包”、“工分挂帅”,片面强调“以粮为纲”,忽视多种经营,农村经济单一,严重比例失调。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县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农村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不断清除“左”的路线影响,迅速成立了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改变了管理过分集中、经营方式过于单一的错误做法,使农村生产关系得到调整和改进。成立农业生产责任制,经历了由不联产到联产、由包产到组到包产到户、由包产到包干三个阶段。多种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特别是包干到户,即家庭承包责任制,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使生产者的责任、权力、利益紧密结合起来,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1983年,撤销人民公社,成立乡人民政府,生产大队改建为村民委员会,政社合一体制彻底废除,农村生产组织更加完善。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调整了农村产业结构,极大的解放了生产力,实现了“以工补农”,促进了多种经营和商品生产的发展,农村涌现出一大批各种专业户、重点户和新的经济联合体,有种植业、林业、果树、饲养业、渔业、饮食服务业、运输业等。农村各类专业户的出现,标志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正在向纵深发展,农村商品经济日趋繁荣。
建市初期,葫芦岛地区农村经济除水果生产形成一定规模外,总体上处于比较落后的自然经济状态,农业基础薄弱,粮食不能自给,农业结构不尽合理,农业产业化尚未起步,乡镇企业规模小、档次低。建市以来,市委、市政府确定了“千方百计抓好粮食生产,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和乡镇企业,发展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两高一优农业”的农业发展思路和“发展‘大、高、外’,再上新水平”的乡镇企业发展思路。全市农村经济开始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1991年,基本实现粮食自给。自1995年起确立了“稳粮、兴水、抓菜、发展林牧”,加速实施农业产业化,形成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农业发展思路,开发粮食、蔬菜、水果、水产、畜牧和经济林6大产业体系,建成9大生产基地,兴办30个农副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发展6大批发市场。全市耕地面积0.22万平方千米。可供开发利用的沿海滩涂盛产鱼、虾、贝类、螃蟹等20多种水产品。截至2005年底,全市粮食总产达到97.6万吨,水果、水产品、蔬菜、肉蛋奶总产量分别达到56.2万吨、36.7万吨、186.1万吨和51万吨。人工造林完成330平方千米,森林覆盖率达到35.2%。
到2005年,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85个。兴城、绥中、建昌被列为国家商品粮基地县;绥中、连山先后被列为国家瘦肉型商品猪基地县;建昌被列为全国秸杆养牛示范县。截至2005年底,农业总产值实现81.2亿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实现3 42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