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出生率指某地在一个时期之内(通常指一年)出生人数与平均人口之比,它反映出人口的出生水平,一般用千分数来表示。1月21日,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8年数据显示,2018年人口出生率降至10.94‰,较2017年的12.43‰下降1.49个千分点。山西公布的往年出生人口率是多少呢?一起来看看下文。
2018年,全省上下坚持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人为本谋篇布局,着力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全省常住人口平稳增长,人口结构发展均衡,新型城镇化质量水平双提升。
一、人口总量处于平稳增长期
2018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为3718.34万人,比2017年末净增16万人,增长0.43%,高于全国平均增幅0.05个百分点,继续保持低速平稳增长态势。
(一)人口自然增长态势趋缓
全省人口出生率为9.63‰,比2017年下降1.43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为5.32‰,比2017年下降0.13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31‰,下降1.3个千分点。2018年全省出生率的下降,主要受两方面因素影响。一是育龄妇女的持续减少。二是生育水平比上年略有下降。“全面两孩”政策在2016年、2017年集中释放,2018年政策集中释放效应弱化,二孩生育趋于平稳,受此影响,2018年二孩生育率下降1.82个千分点,致使整体生育水平略低于上年。尽管如此,由于我省育龄妇女仍然有相当规模,虽然今后一段时期每年的出生人口数量会继续减少,但仍将明显多于死亡人口数量,人口总量仍然处于相对平稳的增长期。
(二)“全面两孩”政策效果依然显现
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后,2016年和2017年我省出生率有了一定提高。虽然2018年我省出生率比2017年有所下降,但从育龄妇女的生育水平看,仍高于“单独两孩”和“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水平;从生育孩次看,出生人口中二孩及以上比重高于一孩2.84个百分点。“全面两孩”政策对促进生育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二孩出生数量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一孩出生数量减少的影响,有利于改善人口年龄结构,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三)常住人口空间分布格局相对稳定
常住人口占全国比重保持稳定。常住人口由1949 年的 1281 万人涨到 2018 年的 3718.34 万人,占全国比重小幅上升,从 2.36%升到 2.66%。2010年以后,山西省人口增长趋势与全国保持一致,常住总人口占全国比重基本维持在 2.66%左右,城镇人口占比基本维持在 2.61%左右。
与2010年相比,2018年11个市人口规模占全省人口比重前三位的仍然为运城市、临汾市和太原市。2018年全省人口密度为238人/平方公里,与2010年相比每平方公里增加了10人,增长4.12%。人口密度高于全省平均人口密度的依然为太原市、运城市、阳泉市、晋城市、长治市和大同市。全省人口的分布格局继续呈现以太原为一核的多点分布模式。
二、人口结构发展均衡
人口与经济的协调发展,人口的均衡发展是关键。人口的均衡发展不仅仅是人口的数量,更重要的是人口结构的平衡、优化。
(一)常住人口性别结构继续处于平衡区
性别比是指常住人口中的男性人口与女性人口之比,表示每100名女性人口相对应的男性人口数量,是衡量人口性别结构的主要指标。2018年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为1895.11万人,占总人口51.19%;女性为1807.24万人,占总人口的48.81%,性别比为104.86,处于国际公认的95-105的合理区间。
(二)劳动力资源仍然丰富
2018年,全省常住人口中16?59岁人口为2491.2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67%。与2017 年相比,16-59岁劳动年龄人口减少14.46万人,比重下降0.68个百分点。全省16-59岁劳动年龄人口继续减少,但劳动年龄人口总量仍近2500万人,劳动力资源仍然丰富,通过提高劳动参与率,扩大和保障就业等方式,发挥好现有劳动年龄人口的作用,进而通过优化人口和劳动年龄人口结构,提高人口和劳动年龄人口素质,发挥人力资源、人才资源的作用,潜力很大。
(三)人口文化素质稳步提高
2018年,全省学前教育毛入园率89.7%,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99.9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6.58%,高等教育毛入学率48.5%,分别比2017年上升0.6、0.05、2.38、1.9个百分点。2018年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全省15岁及以上人口文盲率为2.41%,比2017年下降了0.06个百分点。全省6岁及以上人口中接受过初中及以上教育的人口达到了77%。
(四)婚姻和家庭状况在稳定中发生缓慢变化
普遍结婚仍然是全省人口婚姻的典型特点。2018年,15岁及以上人口中有80.25%的人有婚姻经历,其中在婚的人口占73.67%。20岁以上人口中有过婚姻经历的占86.11%,在婚的占79.04%。与2017年相比,在婚比例略有上升,上升0.22个百分点。2018年未婚人口所占比例为19.75%,比2017年稍有下降,下降0.53个百分点。这主要与全省近年来年龄结构变化和队列婚姻推迟有关。
2018年15岁及以上人口离婚比例为1.67%,比2017年上升了0.11个百分点。可以看出离婚比例虽然有所上升,但仍属较低水平,整体婚姻状况比较稳定。
近年来,我省家庭户规模在缓慢缩小,2018年降到了2.91人/户。在家庭户规模不断减小的背景下,二人户、三人户和一代户、两代户仍是全省家庭形式的构成主体。2018年,全省二人户、三人户家庭占54.55%,一代户、两代户家庭占到了87.42%。与2017年相比,二人户、三人户家庭比重提高了0.04个百分点,一代户、两代户家庭比重提高了0.21个百分点。
三、城镇人口规模和城镇化质量继续提高
近年来,山西在推进新型城镇化方面取得显著进展,城乡融合发展提速,新型城镇化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城镇化水平稳步增长
2018年末,全省城镇常住人口为2171.88万人,比2017年末增加48.96万人;乡村常住人口1546.46万人,减少32.97万人。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城镇人口比重)为58.41%,比2017年末提高1.07个百分点。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0.85%,比2017年提高了0.79个百分点。
(二)城乡空间布局更加合理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示范区建设,积极拓展中心城市发展空间,统筹推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城镇体系,全省城乡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不断增强。重点实施大县城扩容提质战略和百镇建设工程,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做大城镇体量。2018年大同市撤销城区、矿区、南郊区、大同县,设立新荣区、平城区、云冈区、云州区4个市辖区,形成“四区六县”新格局;长治市撤销城区、郊区、长治县、潞城市、屯留县,设立潞州区、上党区、潞城区、屯留区4个市辖区,中心城区扩容后形成“一市四区”的发展格局;朔州市怀仁县撤县改市。2018年全省市辖区和县级市常住人口占全省常住人口比重为45.41%,比2017年提高了3.21个百分点,大大提升了城镇的承载能力。
(三)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序推进
近年来,全省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通道进一步拓宽。全省新增户籍城镇人口中,2017年,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所占比重为63.12%,出生人口占比26.64%,城镇人口迁入占7.20%,退出现役、港澳台人员和华侨回内地定居等因素占比3.05%。2018年,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所占比重为55.41%,出生人口占比28.41%,城镇人口迁入占13.02%,退出现役、港澳台人员和华侨回内地定居等因素占比3.16%。两年累计实现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81万人。伴随着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扎实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步伐加快,进城落户人口增加,进城落户使更多的农村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享受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真正实现由“乡”到“城”的转变。
四、人口发展中需要关注的主要问题
人口问题的本质是经济问题、发展问题。人口作为经济社会系统中最基础、最活跃的因素,人口趋势的变化直接影响经济增长、产业布局、资源配置、福利安排等。因此,人口发展战略毫无疑问应当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
(一)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少子化现象日益凸显
按照联合国老龄化标准,一个地区65岁及以上人口达到总人口的7%,视为进入老龄化社会。2018年末,全省65岁及以上年龄人口386.71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为10.40%,比2017年提高0.45个百分点。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18年,全省有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家庭户占家庭户总数的21.58%,即平均每5户的家庭就有1户有老年人生活。有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家庭户中,单身老人户和有两个老人户占到了47.22%。
国际上通常认为,0-14 岁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例在18%-20% 的为少子化,15%-18% 的为严重少子化,15% 以下的为超少子化。2018年全省0-14岁人口占比为15.81%,虽然比2017年略有提高,但仍处于严重少子化区间。
(二)育龄妇女逐步减少,生育意愿低迷
根据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推算,2011年以来全省15-49岁育龄妇女、20-35岁生育旺盛期妇女呈现减少趋势。卫健委全员人口数据库汇总表明,2015-2018年全省已婚育龄妇女人数三年减少了30.5万人,平均每年减少10万人,年均下降率为1.56%。
2018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数据显示,育龄妇女打算生育下一个孩子的比重为13.95%,不打算生育下一个孩子的比重为86.05%。在不打算生育下一个孩子的诸多原因中,“入托、入学、就医等公共服务不能满足需求”为家庭选择的首要原因。
(三)城镇化发展不充分,“半城镇化”现象依然突出
由于人口规模、经济发展水平、地域环境等方面的差异,全省各地城镇化的发展速度和发展质量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11个市中城镇化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4个,其中太原市城镇化率最高,为84.88%;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市有7个。城镇化率最高和最低相差34.68个百分点,区域发展不充分、不平衡。
2018年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52个百分点。近年来,随着城镇发展方式的转型,城镇发展更加强调质量的提升,人口市民化问题成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一大重点,山西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的差距有所缩小,从 2014 年的 19.93%下降到 2018 年的 17.56%。由此测算,全省仍有大约650万人口未能实现真正的城镇化,户口在农村,长期往返于城乡之间,享受不了与户籍挂钩的城市服务,人口“半城镇化”现象依然突出。
五、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对策建议
当前,山西人口发展呈现出重大转折性变化,人口总量增长势头明显减弱,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实现人口均衡发展需要付出长期艰苦的努力。
(一)树立人口发展的新理念
当前,少子化、老龄化的结构失调和妇女低生育已经成为全省人口发展的主要矛盾,并成为制约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在经济建设和城镇化推进过程中,意味着后备劳动力的减少,将削弱全省劳动力资源的比较优势,从而降低经济发展的活力和竞争力。在知识经济时代,人才是第一生产力、第一资源,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强化人力资源投入,全面提高人口素质。
(二)加快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转变
按照人口学概念,抚养比低于50%是人口红利的窗口期。2018年,全省常住人口抚养比为35.52%,仍处于人口红利期。但随着老龄化程度加深,人口红利将逐步减少。应对人口红利减少问题,关键要提升人力资本的质量。一方面要继续重视基础教育,尽早实现将义务教育延伸至高中阶段,普及高等教育,加快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另一方面要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管理,对于已经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要通过在职培训或职业技能培训等方式,继续学习新的知识和掌握新的技术,进而激发劳动者的创新能力,以适应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三)促进各项政策配套衔接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一是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地区差异,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全省整体协调发展,重点解决安居、就业、社保、入学、医疗等现实问题,逐步给以城乡居民公共服务方面的平等待遇;二是健全以政府主导的养老市场机制。持续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有效提高面向老年人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大力弘扬孝亲敬老、养老助老优秀传统文化,为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力量参与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提供更多更好支持。三是完善激励措施,刺激生育愿望。开展基本生育全程免费服务试点工作,实行怀孕前优生检查、怀孕中产检、住院分娩基本服务和新生儿体检等全部免费;对生育二孩家庭落实生育津贴、奶粉补贴、税费减免等补助,在交通、廉租房、公租房安置等方面给与政策优惠;探索二孩家庭享受购房补贴,放宽公积金购房贷款和提取限制,提升普通家庭的生育欲望。在全社会范围内大力宣传“全面两孩”生育政策,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让“全面两孩”政策深入人心。四是强化家庭发展能力,健全家庭服务体系。要建立完善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抵御风险等家庭发展政策体系,提高家庭发展能力。
(四)扎实推进城镇化进程
各地应加快实施以促进人的城镇化、提高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要着力抓好重点人群落户,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实现劳有所得、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切实做到“人口落了户,城市要接得住”;推进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让未落户城镇的常住人口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着力抓好城市群和都市圈规划建设,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着力提升硬实力和优化软环境,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着力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持续提升城乡融合水平。随着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城市群和城镇发展质量提高,城镇发展与产业支撑、就业转移和人口集聚相统一,城镇化向高质量发展,潜力不断释放,必将为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