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常住人口数量统计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和《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我省以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与全国同步进行了1%人口抽样调查。这次调查以全国为总体,全省为分总体,以各市为子总体,采取分层、二阶段、概率比例、整群抽样方法。
山西省11市人口分布情况为:太原市,431.87万人;大同市,340.64万人;阳泉市,139.83万人;长治市,342.04万人;晋城市,231.5万人;朔州市,176.22万人;晋中市,333.57万人;运城市,527.53万人;忻州市,314.13万人;临汾市,443.57万人;吕梁市,383.22万人。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根据抽样调查推算,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567.94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5.50%;15?64岁人口为2762.7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75.40%,其中:15-59岁人口为2566.72万人,占常住人口的70.05%;60岁及以上人口为529.47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4.45%,其中:65岁及65岁以上人口为333.43万人,占常住人口的9.10%。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根据抽样调查推算,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为1879.0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51.28%;女性为1785.03万人,占常住人口的48.72%,性别比为105.27。
家庭户人口情况:根据抽样调查推算,全省共有家庭户1111.49万户,家庭户人口为3423.3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93.43%,平均每个家庭户人口为3.08人。
城乡人口情况:根据抽样调查推算,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016.37万人,占常住人口的55.0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647.7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44.97%。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以省为总体,县为次总体,采用分层、二阶段、概率比例、整群抽样方法抽取样本,在全省抽取了11个市、119个县(市、区)的1260个乡(镇、街道)、4000个村(居)委会。
调查结果表明,全省人口出生率为9.98‰,死亡率5.56‰,自然增长率为4.42‰。据此推算,底全省常住人口为3664万人,其中:男性人口1879万人,女性人口1785万人,总人口性别比为105.27(以女性为100)。
与相比,出生率下降0.94个千分点,死亡率下降0.37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下降0.57个千分点,常住人口增加16万人。与“十一五”期末的2010年相比,出生率下降0.7个千分点,死亡率上升0.18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下降0.88个千分点,常住人口增加90万人。
出生率的下降,主要受生育旺盛期妇女(20-29岁)逐年减少和生育意愿降低双重叠加因素的影响。
市底常住人口分布情况:
太原市:431.87万人
大同市:340.64万人
阳泉市:139.83万人
长治市:342.04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