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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湛江最新人口总数统计,湛江常住人口普查数量

发布时间:2023-09-21 10:39:19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和《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我省以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与全国同步进行了1%人口抽样调查。这次调查以全国为总体,全省为分总体,以各市为子总体,采取分层、二阶段、概率比例、整群抽样方法。

我市已经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由“高出生、高增长”向“低出生、低增长”的历史性转变,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固。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计划生育政策深入人心,“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生男生女一样好”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在全社会形成主流,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越来越多。2013年,全市晚婚率达68.73%;家庭户规模已由1990年的4.69人/户减少至3.57人/户。

另外,我市计划生育工作在全省21个地级市综合排名,已经由“十一五”期末的倒数第三位上升至2013年的第七位,先后荣获国家级奖项43个,省级奖项111个,136人获得国家和省的表彰;湛江市“5+1”婚育服务新模式、“治理靠县、责在政府”打击“两非”工作新做法、药具五级发放服务网络新经验等,得到了国家和省的充分肯定。

据公报数据,末,湛江全市共有家庭户169.01万户,家庭户人口为716.92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4.24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4人增加0.50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83.14万人,占52.91%;女性人口为341.00万人,占47.09%。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9.19上升为112.36。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教育程度的人口为42.67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教育程度的人口为121.14万人;具有初中教育程度的人口为287.76万人;具有小学教育程度人口为169.88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教育程度的人数由5092人上升为5893人;具有高中教育程度的人数由13359人上升为16728人;具有初中教育程度的人数由41375人下降为39738人;具有小学教育程度的人数由28287人下降为23459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95.01万人,占40.7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429.13万人,占59.2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8.44万人,乡村人口减少13.78万人,城镇人口的比例上升4.06个百分点。

根据湛江统计局发布的《湛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湛江实现生产总值(GDP)2380.02亿元,比上年增长8.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52.56亿元,增长3.6%,对GDP增长贡献率为6.8%;第二产业增加值907.84亿元,增长9.7%,对GDP增长贡献率为48.9%;第三产业增加值1019.62亿元,增长9.1%,对GDP增长贡献率为44.3%。三次产业结构19.0?38.2?42.8。

在第三产业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长3.3%,批发和零售业增长6.9%,住宿和餐饮业增长3.2%,金融业增长15.7%,房地产业增长7.5%,其他服务业增长12.3%。在现代产业中,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2.3%;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增长4.7%;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1.3%。民营经济增加值1526.31亿元,比上年增长9.7%。全市人均GDP达到3.29万元,比上年增长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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