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口普查是由国家来制订统一的开展时间节点和统一的方法、项目、调查表,各地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指令依法对全国现有人口普遍地、逐户逐人地进行一次全项调查登记,普查重点是掌握分析预测各地现有人口发展变化,主要就是了解性别比例、出生性别比、单身、适婚人口、老龄人口等,全国人口普查也属于国情国力调查。
2022年山东总人口数量暂未公布,以下是最新的人口普查的数据,仅供参考。
一、山东总人口数量是多少(外来+常住人口)
根据山东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情况如下:
(一)全省人口总量。全省常住人口为10152.7万人。与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下同)的9579.3万人相比,十年共增加573.4万人,增长5.99%,年平均增长率为0.58%。十年来山东人口增量位列全国第四,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态势。
(二)户别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3518.4万户,家庭户人口为9486.8万人,集体户186.1万户,集体户人口为665.9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0人,比2010年的2.98人减少0.28人。家庭户规模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持平。
(三)民族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0062.2万人,占99.1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90.5万人,占0.89%。与2010年相比,汉族人口增加555.5万人,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17.9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比增长0.13%。山东作为少数民族杂居、散居省份,少数民族人口数量不多,但55个少数民族成份齐全,各民族在山东安居乐业、和睦相处。
(四)地区人口。16个地级市中,人口超过1000万人的市有2个,分别是临沂市1101.8万人、青岛市1007.2万人,其中青岛市常住人口首次突破1000万。有2个市在 1000万人至900万人之间,分别是潍坊市938.7万人、济南市920.2万人。有2个市在900万人至800万人之间,分别是菏泽市879.6万人、济宁市835.8万人。有4个市在800万人至500万人之间,分别是烟台市710.2万人、聊城市595.2万人、德州市561.1万人、泰安市547.2万人。有6个市在500万人至200万人之间,分别是淄博市470.4万人、滨州市392.9万人、枣庄市385.6万人、日照市296.8万人、威海市290.7万人、东营市219.4万人。
与2010年相比,青岛、济南、日照三市的人口总量在全省排位分别提升1个位次,济南、青岛两市的人口集聚能力不断加强,省内中心城市核心地位不断巩固。
(五)性别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5143.3万人,占50.66%;女性人口为5009.5万人,占49.34%。总人口性别比(指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2.67,与2010年相比提高0.34个百分点。出生人口性别比(指以每年出生的女婴为100,出生男婴对女婴的比例)为111.95,较2010年下降7.45,降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65,全省人口性别结构持续改善。
(六)年龄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906.3万人,占18.78%;15-59岁人口为6124.4万人,占60.32%;60岁及以上人口为2122.1万人,占20.9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536.4万人,占15.13%。与2010年相比,0-14岁人口比重上升3.04个百分点,高出全国平均水平0.83个百分点,表明生育政策调整在我省效果明显;15-59岁人口比重下降9.19个百分点,但总量仍超过6000万,位列全国第二,劳动力人口资源依然充沛;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6.15个百分点,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成为我省未来一段时间的重要省情。
(七)受教育程度。全省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60.3万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55.3万人。与2010年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8694人上升为14384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3908人上升为14334人,全省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03年增至9.75年,文盲率由4.97%下降为3.26%,降幅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3个百分点。表明我省人口素质持续提高,科教兴鲁、人才强省战略卓有成效。
(八)城乡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401.4万人,占63.0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751.3万人,占36.95%。与2010年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639.3万人,乡村人口减少1065.9万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3.34个百分点。十年来,我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道路成效显著,与上一个十年提高11.56个百分点相比,常住人口城镇化水平加速提升。
(九)流动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为2802.7万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为728.3万人,流动人口为2074.3万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动人口为412.9万人,省内流动人口为1661.4万人。与2010年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长104.60%,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长208.38%,流动人口增长82.98%,分别比全国高16.08、15.72、13.25个百分点。省内流动人口增长80.18%,跨省流动人口增长95.17%。说明受我省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户籍制度改革及农村转移劳动力等因素的影响,流动人口规模大幅增加。
二、山东简介
山东省位于中国东部沿海、黄河下游,陆域位于东经114°48′~122°42′、北纬34°23′~38°17′,东西长721.03公里,南北长437.28公里。境域包括半岛和内陆两部分,山东半岛突出于渤海、黄海之中,同辽东半岛遥相对峙;内陆部分自北而南与河北、河南、安徽、江苏4省接壤。全省陆域面积15.58万平方公里,
海洋面积15.96万平方公里。省会为济南市。
山东,最初作为一个地理概念,主要指崤山、华山或太行山以东的黄河流域广大地区。金大定八年(1168年)置山东东路、山东西路,设山东东路统军司,“山东”始作为政区名称。明洪武元年(1368年),置山东行中书省。清初设置山东省,“山东”才成为本省的专名。因西周封邦建国时,今山东境内曾存有齐、鲁、曹、滕、卫诸国,周公旦封于鲁,所以现在山东省简称“鲁”。
山东行政区划溯源,与全国一样,大致萌芽于夏代。在氏族部落基础上联成的一些“方国”,孕育着行政区的胚胎。
夏商时期,今山东地域范围的方国,文献上记载的有130多国。其中,夏后氏后国和夏世侯伯之国13个,商氏后国和商氏侯伯之国15个,东夷族氏族部落演进为国者100多个。
西周沿袭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分封制,对原商王朝统治的广大地区实行“封邦建国”。今山东地区的封国主要有:太公吕尚(姜子牙)受封的齐国和周公旦受封、其子伯禽代受封的鲁国。山东被称为“齐鲁之邦”或简称“鲁”,即由此而来。齐、鲁两大国之外,还有与周王朝同姓(姬)的曹、滕、郜等国。同时,夏商时期山东境内的古国大多数继续存在于西周。到春秋时期,史籍记载的山东古国有55国之多,主要有齐、鲁、莱、莒、滕等国。
战国时期,山东地区主要有齐国和鲁国,并有楚、越、魏、赵、宋等国各一部。齐国作为“战国七雄”之一,占据了今山东的大部分地区。
秦统一后,在山东分置齐、琅琊、东海、东、薛等郡。西汉初有十郡六国,东汉分属青、兖、徐、豫四州,三国时大体略同。
西晋初山东分属青、徐、兖、豫(统鲁郡)、冀(统平原、乐陵)五州。永嘉以后,先后为后赵、前燕、前秦、后燕、南燕、东晋、刘宋、北魏、东魏、北齐、北周所据有。
隋统一后,分属青、徐、兖、豫四州。唐代,河、济以南属河南道,以北属河北道。
北宋时山东分隶京东东路、京西西路及河北路。金大定八年(1168年)置山东东路、山东西路,设山东东路统军司,治益都。
元朝分置燕南河北道、山东东、西道肃政廉访司及山东东西道宣慰司,直隶中书省。
明洪武元年(1368年)置山东行中书省,治青州。洪武九年(1376年),移治济南,又改置山东承宣布政使司。
直到清代,始将山东政区的名称定为“山东省”。清末,山东省有济南、东昌、泰安、兖州、沂州、曹州、登州、莱州、青州、武定10府,济宁、临清、胶州3个直隶州,共辖8个散州96个县。
中华民国初期,划分为济南、济宁、胶东、东临4道,属县107个。1928年废道,各县直属省。1937年10月,日军侵占山东,国民党省政府流亡。
1938年7月,中共苏鲁豫皖边区省委发出关于恢复县、区、乡政权的指示,到年底有12个县成立了抗日民主政府。1939年7月,中共山东分局将山东划分为3个区和2个特区:胶济路南、陇海路北、津浦路东为一区,津浦路西为二区,胶东为三区,湖西、清河为特区。1940年8月,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成立,下辖16个专员公署,88个县。1943年9月,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改名为山东省行政委员会,下设5个主任公署及滨海直属专员公署,共辖18个专署和92个县级政权。1945年8月,山东省行政委员会改为山东省政府,下设5个行政公署,共辖21个专署、119个县。
1949年3月,山东省政府改称山东省人民政府,下辖14个市(包括济南、青岛、徐州、潍坊4个省辖市)、140个县、2个办事处、2个特区。1950年,将原来的16个专区合并为滕县、临沂、泰安、沂水、德州、惠民、淄博、昌潍、胶州、莱阳、文登11个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