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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泉州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表_泉州事业单位退休工资改革最新消息

发布时间:2023-09-14 11:47:09

一、公务员工资调整方案等三文件已下发

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是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时确立的,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与此同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分配领域仍然存在工资结构不合理、工资正常调整机制不健全、工资差距调控机制不完善、基层工作人员待遇普遍相对偏低等突出矛盾和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同时也是为了配合本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国务院办公厅已于6月12日下发有关工资调整的三个实施方案。一是《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二是《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三是《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实施方案》。文件显示,本次机关事业单位加薪将从10月1日开始计算。

二、提高基本工资,冻结津贴补贴,人均增300

按照现行工资制度,公务员工资分为三部分,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也是由三部分组成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这次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将通过调整机关工资标准,并将部分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适当提高基本工资的比重。在完善工资制度的同时,冻结规范津贴补贴工资增长,各地各部门不能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水平和调整津贴补贴标准,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改革性补贴政策和考核奖励政策。

以本次事业单位工资改革调整办法为例,本次改革将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工资标准,将由现行的550元至2800元分别提高到1150元至3810元,管理人员由现行的550元至2750元分别提高到1150元至3770元;薪级工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由现行的80元至2600元分别提高到170元至5795元。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后,绩效工资水平相应减少。专业技术人员的减少金额,从最低岗位等级到最高岗位等级减少金额为220元至655元。管理人员绩效工资从最低到最高岗位等级减少金额为220元至650元。那么,经过增加基本工资和减少绩效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扣除养老金前实际收入如何变化?经过简单计算得知,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工资由低至高分别增加470左右至3500左右。当然,这部分增加的工资,将大部分用来支付个人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个人需缴纳工资8%的养老险和4%的职业年金,12%的总比例至少有360元。

可见,之前港媒报道的“公务员将涨薪60%”的新闻并不属实。人社部新闻发言人称,按全国平均水平计算,月人均实际增加300元左右。

三、机关事业单位涨薪频率或加快

本次机关与事业单位工资调整距离上次调整整整过去了9年。本次调整方案明确指出,将“建立定期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制度。今后基本工资标准原则上每年或每两年调整一次。近期基本工资标准每两年调整一次。”具体调整幅度将依据工资调整比较结果,综合考虑国民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和物价变动等因素确定。如遇发生金融危机、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基本工资标准延后调整。

四、退休人员普遍增加退休费

《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实施方案》规定,从10月1日起增加离退休费。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标准为:行政管理人员,从省部级及以上至科员及办事员分别增加1100元至260元;专业技术人员方面,教授及相当职务至助教及以下职务分别增加700至260元。

延伸阅读

涉及3000多万人利益的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再度提上日程。据悉,目前,中编办、人保部等相关部委正在抓紧制定《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和《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这两份文件将成为下一步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指导性文件。“财政补贴”的事业单位获得的财政支持将会逐步减少,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将被推向市场,不过它们将获得一定的“过渡期”。而“参公”和“全额拨款”类的事业单位,短期内相对较为“保险”。此外,一些事业单位将被重组或剥离。以下是小编为您搜集整理的《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仅供参考。

人社部一位专家告诉记者,下一步,在工资制度、养老保险制度等方面,机关事业单位将实施联动改革,整体的改革方向也基本一致。

具体到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条例》中所说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与公务员工资改革中提出的正常增长机制完全一致。未来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增长,一方面要与国家经济发展、财政状况、物价涨跌等因素相适应,另一方面要参考企业管理人员的同期工资水平,两方面综合起来,作为提高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重要依据。

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建立后,直接受益的将是全部在编的事业单位人员,此外,许多事业单位的一些编外人员,也有希望逐步缩小与编内人员的待遇差距。

上述人社部专家表示,下一步,国家可能会公布一个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在绩效工资方面,对于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国家会控制的比较严格;而对非全额拨款,需要创收的事业单位,则会保留比较大的弹性,比如奖惩机制不会全国一致。

涨工资机制

新一轮事业单位改革启动是在2011年,标志性的政策性文件是国务院颁布的《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指导意见》。按照国务院的部署,要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到2020年,则要形成新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其中,建立工资正常机制是整个事业单位改革的一个重要部分,现在人社部等方面在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同时,已经开始着手推进对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改革。预计在明后两年,人社部将制定并出台专门针对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政策性文件。

对于《条例》中提出的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人社部方面对外的解释是,《条例》的实施,并不意味着就已经开始给事业单位人员涨工资,是外界对《条例》的误读、误传,但前述人社部专家给出的分析是,现在事业单位涨工资已经有了法规保障,只是涨工资的时间要等到更具体的政策出台之后。

事实上,去年年底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在部署主要任务时,就提出要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优化工资结构。这也表明,人社部开始酝酿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改革,此外,人社部今年在评价人才方面,全面实施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际上也是推进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前奏。

未来事业单位的工资改革,将主要针对分类改革中留下来的事业单位人员。目前,中编办已经对外公开,现在全国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为3153万。在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建立后,所有在编的事业单位人员将都有望享受涨工资的好处,其外,人社部、中编办等方面,也会妥善处理事业单位编外人员。

前述人社部专家告诉经济观察报,由于种种原因,现在许多事业单位存在着不少编外人员,未来事业单位改革中,将逐步缩小编外人员与编内人员的待遇差别,解决编外人员面临的多种问题。

在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结构中,绩效工资是其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条例》明确指出,在对事业单位人员的考核中,要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据悉,人社部在2006年7月首次提出在事业单位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当时设计这一制度的初衷,是要通过绩效考核激励事业单位人员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逐步改变事业单位日趋严重的人浮于事的作风。

由于事业单位队伍庞大,种类繁多,情况较为复杂,绩效工资改革在最初两三年的进展都并不顺利。为此,2009年国务院决定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实施“三步走”策略:第一步,从2009年1月1日起先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解决中小学教师的绩效工资;第二步,从2009年10月1日起,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第三步,在完成前两步的基础上,再将绩效工资推行至其他的事业单位。

现在距离提出事业单位绩效改革已有多年,人社部对外的说法是,该项改革已经基本完成,但业内人士的看法是,从全国范围来看,绩效工资制度的整体实施效果还很差,即便是在较早实施绩效考核的中小学教师、医院工作人员当中,也有很多矛盾和问题需要尽快解决。

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表示,事业单位绩效改革难以有效推进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涉及事业单位较多,工资变革情况较为繁杂,针对不同岗位人员,尤其是专业技术人员的绩效考核标准很难量化。另一方面是地方财政压力较大,难以负担改革成本。

上述人社部专家分析表示,目前国家仅仅规定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一些基本原则,地方在制定具体绩效标准的时候自由度很大,往往容易走样。比如对中小学教师的绩效考核,目前大都是以课时为主,而对于医院大夫、护士的绩效考核,则要考虑医疗质量、服务质量、病人满意度等因素,因此很难划定合理的考核标准。

据悉,在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改革的同时,针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高层次人才和普通专业技术人员,人社部正在制定一系列与之相配套的绩效考核新政措施。尤其是对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将逐步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由主管部门依据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贡献以及风险等因素,确定分配办法和收入水平。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难点

国务院共有社科院中科院等直属事业单位14个,有国资委、科技部等相关部委29个,税务总局、工商局等直属机构18个,以及部委管理的国际局10个。在这些机构下面,基本上都有数目不等的相关事业单位。这些种类繁多,人员规模庞大的事业单位的工资改革成为此次改革的难点

事实上,中科院和社科院在2008年被选为进行工资改革的试点。两年已过,这两个“先行先试”的事业单位推进的工资改革依然困难重重。

2010年12月1日,社科院人士说,院里工资改革基本已经停止,没办法再推进了。该人士透露,停止的原因在于社科院向人保部争取的“一级以上研究员岗位比例达到60%以上”这一要求至今没有得到批复。他称,定岗定薪都不是关键,关键是最上面的人员级别定不下来,下面都不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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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我省出台了实施细则。记者昨日从省政府获悉,为切实做好我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我省下发8份文件。文件涵盖机构编制管理、法人治理结构、财政政策、国有资产管理、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多个方面。事业单位全面的改革工作将于2020年完成。

关键词:改制

部分事业单位将成行政机构

初,我省下发《事业单位分类实施意见》,将事业单位分为三类: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即行政类、经营类和公益类。省政府此次下发的8份文件中,《关于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专门对行政类事业单位,细化了改革措施。

承担部分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职能划归行政机关。对于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调整为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单独设置,所需行政编制由机关内部调剂。而职责任务不足的,则直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

此外,《关于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规定》明确,经营类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应制定转制方案,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转制后,仍保留在原主管部门的,由原主管部门履行财务监管职责;与原主管部门脱钩并入企业(集团)的,该企业(集团)负责履行财务监管职责。

关键词:人事

转为企业的实行劳动合同制

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分类,实行不同的人事管理制度。

公益类事业单位,实行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关于加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提出,先在省属高等院校、公立医院,进行机构编制备案制试点,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行政类事业单位,转为行政机构的,实行公务员制度。需要过渡为公务员的,必须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严格按照任职条件和规定程序录用、转任和调任人员。不符合过渡条件的人员,由上级主管部门在本系统事业单位内分流解决。

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为企业的,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职工在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企业工作年限。

控编方面,我省也有相应举措。首先,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事业单位机构名称要与审批的机构相一致,实有人员要与批准的人员编制、人员结构、领导职数相对应;其次,机构编制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最后,健全举报受理工作机制;加强机构编制“12310”举报受理、信访受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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