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那么福建失业保险领取标准有哪些规定,福建失业保险领取条件有哪些呢?本文为你介绍关于福建失业保险的相关信息。
福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依据《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注:非自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自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因自愿离职而导致失业。
福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提供以下材料:
1、失业保险个人缴费相关凭证
2、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5、失业人员本人的福州市市民卡或海峡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流程:
1、收件初审,即办
2、审批办结,即办
福州失业保险金多少钱
1、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10年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2、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5%发放;
3、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20年以上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4、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发放